原标题:大学生陷租房“套路”?找不到新租客就要扣押金(主题)
住建部门介入,大学生和中介公司达成退租协议(副题)
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邓艳红实习生岳芷欣
租房两个月,却和房屋中介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两个月后,她们必须找到新的租客来接盘,不然就要扣押金。而即使找到了新租客,她们也要额外支付一笔转租费。
近日,在长沙实习的大学生尹同学和周同学向长沙晚报全媒体群众工作平台反映,第一次租房的她们感觉被中介“套路”了,因为只想租两个月房子的她们被误导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中介让我们在租期到期之前找到新租客,不然就要扣押金;而转租给新租客,还要支付一笔转租费……”
针对两位大学生反映的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
大学生反映:找不到新租客就要扣押金
尹同学和周同学是湘潭某高校大二的学生。今年暑假,她们同学4人一起来到长沙实习。
6月28日,她们通过58同城网站找租房,很快,一家名为中润置家的房屋租赁中介的一位谭姓业务员联系上了她们。
看了房后,4位女生便交了2400多元的定金。“当时谭先生向我们承诺,跟公司会签一年的租房合同,两个月租期后他会帮我们找新的租客,让我们不用担心,也不用我们额外出钱。”尹同学和周同学告诉记者,“我们几个都是第一次租房,没有经验,就相信了谭先生的话。”
交了定金后,尹同学等就到房屋中介公司签租房合同,工作人员逐一向她们读了一遍合同,并且说两个月后需要找到新的租客来接手,如果找不到就要扣押金,即使找到了也要支付一笔转租费。也就是说,不管尹同学她们能否找到新租客,她们都需在房租之外额外支付一笔费用。
这时,尹同学她们已经有点不想租房了,“但他们跟我们说,如果不签合同,之前交的定金是不会退的”,无奈之下,尹同学等只好签了这份租房合同。“我们还将谭先生之前的承诺说给他们听,他们却说‘口头承诺,没有证据是不算数的’。”
就这样,尹同学等4人和该租房中介签了一份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4人共付了5300多元钱,其中包括将近3000元的押金。
几天后,尹同学等人发现该合租房里还住了一位男生。“他们之前介绍的时候说住的是一位女生,现在却变成了男的,完全是在骗我们。”尹同学说。
针对尹同学等人反映的问题,7月11日,记者来到位于华美欧大厦的北京中润置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进行采访。
“签合同前,我们都把合同内容读了一遍给她们听,签合同都是自愿的,如果她们不想租,当时就可以不签合同。”该公司经理王蓓蓓告诉记者。
针对该说法,尹同学当场反驳:“当时工作人员说‘如果不签合同,之前的定金就不会退’。”尹同学称她们是被业务员谭先生误导才签了合同。
王蓓蓓表示,业务人员的口头说法无法证实,签了合同就按合同办。“有些租客会因各种原因提前退租,房子空在那里,如果找不到新的租客,房子闲置产生的费用怎么办呢?”王蓓蓓说。
记者了解到,根据她们签订的那份房屋租赁告知书上关于转租的约定,尹同学等人若需要转租房屋,需提前30天到房屋中介公司填写转租手续,方可进行房屋转租,找到符合要求的租户后,到中介公司办理变更合同手续;转租成功后,需向中介公司缴纳月租金的50%为转租建档费。如果到交房租日期未找到转租客户,有两种解决方式:一是继续交房租,继续找转租客户;二是解除合同,但需负违约责任,押金和剩余租金将不会退还。
“她们可以自己找新租户,我们也会帮她们找新租户,那笔转租费是肯定要出的,但是她们可以和新租房的人协商由谁来支付这笔费用……”王蓓蓓说。
职能部门介入:双方经协商达成退租协议
尹同学等人认为自己陷入租房“套路”,被误导先交了定金,然后又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那么,她们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租呢?
7月17日,由芙蓉区住建局牵头,尹同学等4人和中介公司进行了协商。原合同约定,如果尹同学等找不到新租客接手,她们将继续交房租,解除合同则将负违约责任,她们所交的近3000元押金和剩余房租都不会退。经过协商后,双方达成了新的协议:中介公司同意尹同学等人只租到8月1日,到时,由中介公司负责寻找新的租客,而不管能否找到新的租客,中介公司都会将尹同学等4人的押金及剩下的租金退还给她们;尹同学4人则向中介公司支付3间房半个月的房租费共1225元作为转租费。
律师提醒
签合同时应充分了解清楚并保留证据
记者了解到,在实际生活中,就押金问题,租客和房东、中介公司经常发生分歧引发纠纷。暑期是大学生租房高峰,大学生租房,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如果遇到问题双方无法私下解决,还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方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