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多部门,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加强中介市场监管,规范中介服务行为。随后,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物价部门开展调查,并在在近日通报了房地产中介专项执法检查结果。其中,有29家中介机构(门店)因存在违规情况被点名。
通报显示,这29家被点名的房产中介普遍存在无证件公示、无备案证明、无收费标准,以及未在醒目位置标明中介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问题。那么,一个正规中介门店必须要公示哪些内容?
据介绍,房地产中介公司要开展业务,必须到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登记,同时将备案证明复印件公示在每一个门店。如果没按规定备案及公示有关材料,房管部门会要求整改,列入不诚信名单。
这次的通报中还提到被立案调查的3家中介,则是因为违规向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了经纪服务。这3家房产中介分别是: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西中沃房地产有限公司、广西华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11月1日下午,新闻910记者来到被点名的广西贵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新竹路上的门店,墙上醒目位置挂有“房屋产权交易收费一览表”及营业执照。
新竹路上的广西贵人置业门店
面对记者提出该公司被房管局点名的疑问,门店工作人员杨女士回答:“这个我不清楚,我们卖的房子都是有房产证的,没有房产证的就无法交易,交易的房子都是产权清晰并且容易过户的,如果要在我们公司卖房子都要提供这些证件。”
既然是这样,通报中所称“违规向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了经纪服务”指的是什么?南宁市房地产监察支队法规科科长麻凯解释说,许多中介机构不仅做二手房交易服务,还涉及一手房代理销售。
本次立案调查的3家中介,就是在进驻到在售商品房楼盘代销过程中或代销保障性住房出现的违规情况:“房子没有取得预售证,或者是保障性住房的,中介服务企业为这些房子提供营销、推广服务,法律是不允许的。不符合销售条件,也不能为这种房屋提供服务。”
房管部门提醒消费者,二手的保障性住房虽然普遍低于市场价,但不建议购买,因为它是无法在房屋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尽管通过中介公司签了协议,也是得不到官方认可的。因为房屋是属于大件不动产的重要交易,国家实行登记许可制。即使交易双方的购房合同生效,但实际上物权也是不生效的。”
麻凯:“房地产转让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且不能有抵押,不能有权属争议,不能有权属瑕疵。为避免一房两卖或把有抵押的房子再出售给另外一个人的情况,最好把房产证号、所在位置、小区名称记下来,到产权交易中心咨询窗口咨询房子是否可以正常办理登记与合同备案。”(记者新闻910蒋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