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湖北联合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打造《凰家大律师》全新栏目,倾听声音、解答难题,为广大网友提供关于房产、家庭婚姻、财产纠纷、经济、刑事等方面法律咨询,网友可在“凰家大律师”页面在线提问,将会有凤凰网湖北特邀律师为你解答难题。该栏目还将会为你评析热点新闻话题,解读经典精彩案例,宣传正确的法律知识。
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的吴胜利赵清华
2022年4月,河南郑州金水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引人注目的案件。这起案件涉及一个刚满18岁的高中生小华以及一连串的房屋买卖交易。
事件回顾
刚满18岁的高中毕业生小华,为了买一辆心仪的摩托车,背着父母把爷爷过户给他的价值100多万的房子,以5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中介小伍(化名),后又被小伍转卖给了小洋(化名)。
得知房子被卖之后,小华的母亲除了生气之外,更怀疑这是对方设局骗了自己的儿子,多次找对方协商未果后,将小伍和小洋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这场交易显失公平,经过审理,法院撤销了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
那么,案例中中介小五诱导高中生低价卖房,犯法吗?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
律师说法
针对这起事件,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的吴胜利、赵清华律师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