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二手房最好别买,容易钱房两亏!

如果你新买的房子,住进了陌生人,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很多人肯定说,报警呀,明显家里进贼了!

其实还有一种可能,房子被提前租出去了!

浙江大学法学教授、国内知名法律专家沈志坤老师,在他的坤哥私享会上,就经常遇到这样的咨询:

浙江的陈女士,相中了王先生名下一套位于高档小区的120平毛坯商品房。

按照同小区均价,至少要600万。

王先生说,他急用钱,只要近期付全款,400万就够。

陈女士起初半信半疑,用手机录下了看房的视频,留作证据。

有了证据,陈女士跟王先生很快走完了房屋买卖全部流程。

然而,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

买下没几天,正当陈女士准备装修房子时,打开门一看傻眼了!

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正在她家里晃悠!

家里进贼了?!

陈女士大声喝问:“你是谁?”

不料年轻人反问:”你是谁?”

陈女士气乐了,“我是房东!”

年轻人也理直气壮:“我是房客!”

随后,年轻人拿出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和一份收据,陈女士接过来一看,顿时勃然大怒!

房子都过户了,陈女士又没拿到租金,这份租赁合同还有效?

答案是,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求。

法律上,房屋的所有权和居住权是分开的。

举个例子,房东把房子租出去,房子的所有权仍然归房东,但房子的居住权就归房客了。

最关键的是,房屋出售,变更的只是所有权,居住权不受影响!

这一条规定,有个通俗的说法叫:“卖不破租”。

也就是说,只要小刘不主动搬走,陈女士只能等到20年后才能住进去!

陈女士不懂“卖不破租”,以为是捡漏,却被坑的钱房两空,血本无归!

一、二手房市场的恶意租赁

因为“卖不破租”的存在,二手房买卖时很容易出现“恶意租赁”。

房主卖房时,隐瞒房屋已经签订了长期租赁合同的事实。

这样一来,房主白得一份租金,购房者即使买到了房子,也住不进去!

沈老师看完合同,判断陈女士就是遭到了恶意租赁:

1、租金过低

5万1平的高档小区,年租金却只有1万元!

2、租金等额

长期租赁合同中,考虑到物价上涨和货币贬值等因素,对于租金的约定都是,每3年或5年递增。

该合同却约定,20年租期,每年租金都是1万元,一分不涨!

3、一次性支付

长期租赁合同中,租金一般都是年付。

该合同中却写明,一次性支付20年的租金!

4、现金支付

如今,移动支付已经非常普及,大额支付采用转账的形式,安全又方便。

但该合同却写明要现金支付,现金支付最大的好处是,无法追溯。

给没给,只有当事人知道,第三方很难追查。

5、租期20年

租期为什么不是15年,30年,偏偏是2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0年的租期,恰好踩在法律保护期的边缘。

如此多的巧合,不得不让人怀疑,王先生和小刘以“恶意租赁”的形式,联手欺骗了陈女士。

二、遇到恶意租赁,如何解决?

起初,陈女士生气归生气,还是想着解决问题,尽快拿回房子的居住权。

1、协商

为了房子,陈女士忍气吞声,打算将王先生和小刘聚到一起,三人协商解决。

结果,王先生非常嚣张说:“卖房子的钱,我已经拿去还债了,现在没钱。我的做法都符合法律程序,你要是不服,尽管去法院告!”

2、报警

实在气不过的陈女士,彻底打消了协商解决的念头。决定报警,告王先生诈骗。

但公安局了解情况后,得出的结论是,王先生不构成诈骗。

根据法律,诈骗要同时具备两个行为!

第一个行为叫做诈,伪造假象,掩盖真相,使对方上当受骗。

此次事件中,王先生隐瞒了房屋已经出租的事实,存在”诈“的行为。

问题出在第二点——骗上面。

诈是原因,骗是结果,诈的目的是为了骗。

骗,按照刑法的说法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

而此次事件中,王先生和陈女士的房产买卖行为,是公平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骗”!

因此,王先生不构成诈骗,不予立案。

3、起诉

报警不成,陈女士万般无奈,找到沈老师,咨询起诉事宜。

希望能打赢官司,取消合同,拿回400万元购房款。

沈老师告诉她:“按照你现在掌握的证据,打赢官司问题不大。法院会判决合同无效,王先生归还房产。

可据你所说,他已经债务缠身,哪里还有钱还你?而一旦执行裁定,你也要把房子重新过户给他。

这样的结果,你能接受吗?”

一番话,让陈女士陷入到了深深的思考当中。

最终,陈女士听从了沈老师的建议,放弃起诉,选择跟小刘协商解决,拿回了房子。

三、如何规避“恶意租赁”?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

关于“卖不破租”,也多了限定条件。

不仅要已经签订了租赁合同,还需要实际发生转移占有才符合“卖不破租”的条件。

转移占有,这4个字的出现,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也是沈老师认为,陈女士能胜诉的原因之一。

可在沈老师看来,即便有这4个字,仍然治标不治本!

因为何为“转移占有”,法律并没有标准解释,诉讼风险仍然存在!

谈到“恶意租赁”,沈老师是这么说的:“出现类似事件的根本原因是,房屋买卖行为是可以用证据固定的,房屋租赁行为却是固定不了的。”

房产买卖要备案,房屋租赁却不用。

因此买二手房时,根本查不到对方是否提前签订了租赁合同!

那么,该怎么样才能避免遇到“恶意租赁”的情况呢?

沈老师建议,最好的方式是不要购买二手房!

“卖不破租”的法律目的是保护承租人的利益,却无形中将风险转嫁到了购买者身上。

只有当房屋租赁也要备案时,“恶意租赁”才会从法律层面彻底杜绝!

既然现在难以杜绝,规避风险最好的方式就不买。

当然,如果你非买不可,最好提前搜集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THE END
1.遇到哪些情况时应避免购买二手房?房屋类型房产问答买二手房,产权要清,合同要细,过户要全。别贪小便宜,找正规中介,省得日后麻烦。 全部5个回答> 买房交流群 阳泉买房交流群-42群(366) 加入群聊 存量房最新问答 期房和现房的定义是什么? 二手房购买的详细流程是什么? 二手房交房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购买司法拍卖房产有哪些风险? 政府回购房是否可以购买? 商品https://www.jiwu.com/wenda/9252352.html
2.为什么买二手房千万别提前过户文章摘要: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中,有些买卖双方为了避免一些麻烦,会选择提前过户,将房屋产权转移出去,那么为什么买二手房千万别提前过户? 因为二手房提前过户可能会存在一些风险,比如说法律风险、信任风险、财产风险、权益风险等,如下: 1、法律风险: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提前过户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操作,导致合同无效,造成双方http://www.loupan.com/bk/159986.html
3.千万注意!购买二手房时这些情况不能过户千万注意!购买二手房时这些情况不能过户 泗阳这座千年古城经过长久的发展,老城区的城市化进程已经基本完善,尤其是住房方面。但是,目前泗阳城区可供选择的新房房源并不很多,选择的余地也有所局限,这个时候,一部分人会考虑选择二手房。 选择二手房要考虑的问题也不少,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就是房屋能否安全过户,这关乎着http://www.68836.cn/mfzs/2223.html
4.绝!过户已半年,前房主茶艺大师上门找事,买二手房千万注意买房带家具,买时有租约,前房主有东西暂存,现在租约到期,前房主想强行放东西未果,想强行拉走家具。 买的二手房,热门地段,买后半年涨价四十万,买的时候前房主已出租,还有半年到期,现在刚到期。 买房划价的时候前房主家派出夫人出面(嘴皮子功夫了得,下面简称嘴姐),疯狂表达她家家具电器齐全,家具实木,空调新买的如何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228031592/
5.那点房事(难以齿口)当市区的房价毫无疑问地居高不下时,要在市区买二手房,过户费就是笔不小的数目。算一算,还真是让人肉疼啊。所以,当新楼盘居高不下,你不妨将眼光转到那些地段、环境、户型、配套俱佳的高性价比现房,即二手房上。 二手房也叫次新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https://blog.csdn.net/iteye_17686/article/details/82374612
6.二手房未过户提前入住律师普法二手房未过户提前入住2020-04-12 1,574 普法内容可以,但不支持。卖家与买家可以协商,如果合同里没有注明提前交房导致买家不积极配合后续的合约办理卖家会很被动,如内果要提前交房最好在合容同里备注,或者签补充协议再交房。当然,最好是在所有合约都完成之后再办理交房与入住。https://www.110ask.com/tuwen/181295040131146736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