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阿姨的公公杜老伯决定将名下位于亭林镇的一处房产售出,全权委托儿媳徐阿姨处理。
今年3月,市民朱先生看中了这套房。徐女士告诉帮忙君,他们通过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签订了三方居间协议,朱先生付了定金。
在等待良久仍没有明确结果的状况下,徐阿姨提出了解除居间协议的要求,随后又找了另一家房产中介公司代为出售这套房产。
但万万没想到的是,在此过程中,却发现房子被一家叫“上海靳言房地产事务所”的房产中介在金山区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网签,导致该房无法交易。
涉嫌违法
立案调查
帮忙君了解到,从2020年4月起,房管领域的执法事项已划转至城管执法部门。
在与上海市金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机动中队取得联系后,执法队员向帮忙君介绍,他们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上海靳言房地产事务所确实涉嫌存在违法行为。
执法队员通过视频笔录的方式对投诉人制作调查(询问)笔录
在向金山区房产交易中心发送协助函后,城管执法部门得到反馈:上海靳言房地产事务所对位于金山区亭林镇的一处房产进行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合同显示卖售人为杜老伯,买受人为朱先生,房地产执业经纪人为姚某。
机动中队对靳言公司及经纪人姚某涉嫌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没有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没有经委托人同意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
严格处罚
强化监管
之后,买方朱先生、上海靳言房地产事务所负责人及涉事经纪人姚某来到机动中队接受询问。
事情的来龙去脉随即清晰:原来,徐阿姨另寻中介出售房屋后,朱先生就找到在上海靳言房地产事务所从事房产经纪服务的朋友姚某。持有经纪人证书的姚某受朱先生“委托”,将这套房子进行了网上签约。
执法队员明确向帮忙君表示,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没有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没有经委托人同意的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机动中队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未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并未经委托人同意的”,对上海靳言房地产事务所作出处罚人民币1万元,对房产经纪人姚某处罚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执法队员到上海靳言房地产经纪事务所开具执法文书
随后,在金山区房产交易中心的调解下,目前该网签合同已经撤销,徐阿姨与朱先生的居间协议也已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