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李某与王某(已判刑)经预谋后一房多卖,先后骗得购房定金及购房款共计57万元。日前,松江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00元,同时责令李某向被害人退出违法所得。
一房卖三次得57万楼市回暖房屋买卖谨防陷阱
李某与王某(已判刑)经预谋后一房多卖,先后骗得购房定金及购房款共计57万元。日前,松江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00元,同时责令李某向被害人退出违法所得。
王某将位于松江区洞泾镇的一套房屋卖给李某后,便将房产证、钥匙等交给了李某,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后由于经济拮据,李某与王某商量决定通过将房子再卖给他人的方式骗钱。两人通过房产中介公司以偏低的价位挂牌出售。
朱先生在中介相中这套房子后,便与王某约好过来看房。王某与朱先生签订了总价款为32万元的购房意向书,骗得购房定金2万元及首付款25万元。
过了几个月,李某同王某又通过另一家房产中介公司,与周女士签订总价款为44万元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以同样手法从周女士处骗得购房定金2万元及首付款28万元。
后朱先生通过查询,发现自己买下的房子又卖给了他人,便将王某扭送至公安机关。
在中介公司工作的吴梁(化名),故意隐瞒实情,以不到市场价70%的价格,与年逾八旬的顾老伯、孙阿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老人发觉实情后拒绝履行合同,被吴梁告到法院。老人反诉请求撤销合同。近日,长宁区法院一审判决支持老人的反诉请求,吴梁的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
中介做手脚骗买“七折房”
去年10月,顾老伯、孙阿婆想把名下镇宁路上的一套房子卖掉。顾老伯找到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华山路一家门店,委托其以110万元的价格出售房屋。吴梁以中原公司“物业顾问”的身份,为顾老伯提供服务。同年12月3日,吴梁与顾老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转让款为80万元,交易产生的税费由吴梁承担。吴梁还向顾老伯支付25万元首付款。
今年1月,吴梁向法院起诉,要求顾老伯、孙阿婆继续履行合同。顾老伯夫妇应诉后提起反诉,要求撤销双方的买卖合同。顾老伯告诉法官,吴梁事先曾介绍两名买主与他协商,故意将价款压低,然后吴梁出面,表示愿意以80万元买下房子。
日前,长宁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顾老伯、孙阿婆的反诉请求获得法庭支持,吴梁的诉讼请求被法庭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