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认开发商是否是有合法手续的房地产公司。
(4)办理人住。在购房人入住前,发展商要统一审查其付款情况,确认无误后再签收房屋交接验收单。同时安排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合同中有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条款。所以人住前,必须安排买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交纳物业管理费用。需特别强调的是,签收房屋后,视为购房人接受房屋,在开发商未取得竣工验收或房屋质量有问题时,均可拒绝签收。
(5)产权过户、领取产权证。发展商最后要积极配合业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最终办理房地产权证。
二、挑选房屋时看哪些证件?
三、售楼现场需公证哪些内容?
四、怎样细看《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五、商品房预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六、怎样签订认购书?
七、预售合同和现售合同有何区别?
在销售尚未竣工交付使用但已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时,使用预售合同。当销售已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办理了初始登记的房地产时,使用现售合同。
八、签购房合同易忽视哪些问题?
(1)合同有没有建筑及装修质量标准的细则。(2)有没有对附属配套设施的有效制约条款。(3)合同有没有规定发展商延期交房的具体罚则。(4)有关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5)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方面的条款。(6)在合同中有关房屋质量的条款也是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
九、签合同时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十、购房时交定金要注意哪些问题?
十一、如何查询所购买的物业是否取得预售许可证?
(1)网站查询。如访问南通市房地产信息网(www.ntfdc.net)可以了解房地产项目是否已领取预售许可证
(2)直接向所购物业所在地的房管部门了解物业的预售批准情况。(3)要求发展商出示《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但须留意的是有此证并不意味着全部楼盘都可以放心购买。对于某些分期开发建设的楼盘,房屋主管部门会根据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分期发放预售许可证。同时亦有些预售许可证只对某一栋综合楼的某些楼层批准预售。
十二、怎样正确认识预售合同中发展商制定的格式文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格式条款是指格式条款的提供方(以下简称提供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具有下列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6)造成对方人身伤害而免除其责任的。(7)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而免除责任的。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十三、开发商不让签补充条款怎么办?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是买卖双方平等自愿订立的合同,对于开发商不同意购房者在合同中签订补充条款的行为,购房者完全可以不购买其开发的房屋。但因为有些购房者在交纳定金时,未与开发商在认购书中做出“如因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购房者有权退房,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退还”的约定,购房者在交纳定金后,开发商不同意购房者在合同中签订补充条款时,购房者往往比较被动。因此,建议购房者在交纳定金前,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并与开发商协商修改条款或补充条款的事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及其补充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后再交定金,或者在交纳定金时在认购书中与开发商做出上述约定。
十四、怎样购房洽谈?
十五、如何选择合适的房地产中介机构?
(一)查验中介机构的资质
首先,看房产中介公司是否有明确的公司名称、长期经营的固定场所。自2010年7月1日以来,南通市房地产中介服务协会对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登记备案管理。在选择二手房中介服务之前,应通过实地查看,核对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等方面,多层次、多角度的询问中介机构的成立情况和经营情况,查看其是否属于已经备案的中介机构。市民在买卖房屋选择房产中介机构时,为避免遇到吃差价、乱收定金的黑中介,可先查验一下该机构在房管部门的备案证书。
其次,看房产中介公司营业执照确定的注册资金。现行的中介公司注册资金大多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但随着房屋价格的不断上涨,壹拾万以下的房屋已经绝无仅有。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双方都希望通过第三方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房屋交易款项大于中介公司的注册资金时,就会产生房产中介公司卷逃资金等一系列问题。解决这类问题,最好的方式就是中介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即该公司的注册资金能大于该房屋的总价或该中介公司为品牌公司,拥有良好的诚信,一旦发生纠纷,能得到妥善解决。因此,建议市民能选择一些注册资金较多、规模较大、具有较高品牌信誉且操作规范的房产中介公司。
(二)查验中介服务人员的资格
在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俗称“居间”合同)前,应当向中介机构了解提供执行业务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是否已取得经纪人执业证书,核对姓名、注册号,并询问是否与房产交易另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一)了解房屋的实物现状
1、房屋建筑状况。核实房屋坐落、户型、结构、朝向、通风、采光、质量、面积、层高、装修、家具等的情况。
2、房屋小区状况。购房人除需要了解房屋的建筑状况,还应就房屋的周边交通、生活配套、小区绿化等情况及有无噪声、电梯、保安、物业管理等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还应看市政规划是否影响小区的环境。这包括了解所购房屋在5到10年左右是否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是否要建高层住宅,将会影响采光、价格等因素,可能会使交易双方产生纠纷。
(二)了解房屋的权属情况
应就房产证真伪的确认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核实。同时,核对证载信息是否与登记簿记载的信息一致。在交易过程中,双方一定要见面,相互了解真实意愿和价格信息,如属委托交易,则必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在此过程中,不仅要核实交易双方的身份,还应确定出售的房产是否为多人共有。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应当由其夫妻双方一起签署居间合同及二手房买卖合同。如果还有其他共有人,应当所有的共有人共同签订居间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
2、了解所购房屋是否属于房改房
根据南通市规定,房改房在上市以后,需按照经房产登记部门测绘后的房屋建筑面积颁发新的产权证,缴纳一半交易费。在购买二手房时,如果不先核查是否为房改房,在交易过程中如果面积发生了变化,买卖双方很可能因此而产生纠纷。为避免上述事件的发生,购房人应在中介机构签订购房合同之前,确定所购房屋是否为房改房。若是房改房,应对面积变化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行签订合同
3、查看房屋是否已出租
4、明确是否有配套车库。
房屋所有权证上是否记载车库的信息,如果有车库而产权证上未注明信息,也就意味着该车库无法办理产权交易手续。面对这一情况,购买车库应谨慎。如果卖方能够提供从开发商处购买该车库时的正规发票,可要求购房人先行登记产权,再进行过户登记。
十七、交易过程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购买二手房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合同内容。如果合同内容模糊、条款概念存在争议,特别是费用的分担问题含糊不清时,不要盲目签订合同。合同中关于缴收房款、房屋交付使用日期、免责条款、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条款,都应要求中介公司把内容写清楚,避免产生歧义。
(二)中介费用计算时的注意事项
首先,要弄清中介费用如何收取。要了解中介费用的收费标准。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是房地产交易市场重要的经营性服务收费。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本着合理、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自愿委托,双方签订合同,依据国家计委和建设部规定的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由中介服务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中介服务费。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缴费用的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介绍有关中介服务的价格及服务内容等情况。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在交易过程中,往往中介服务费用是交易双方与中介机构经办人员协商确定。如果是定额收取,在签订合同时要说明中介费用的具体数额。若按照房价比例收取,要事先考虑房屋价格如果发生变动会对中介费用产生多大的影响。
其次,要清楚中介费用由谁负担。如果买方负担,那么在计算房价时就需要考虑中介费用是否包含的问题。
第三,要考虑在二手房交易无法进行的情况下,中介费的具体金额以及如何承担的问题。
(三)各项税费确定的注意事项
2、确定房产交易价格。
(四)给付定金的注意事项
交易过程中应慎重给付定金,并要求房地产中介公司开具书面票据作为凭证。定金应直接交给中介公司,并要求开具加盖该公司财务专用章的有效票据,并妥善保存否则。同时,要区分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的区别。定金是具有担保性质的,而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
十八、交易过程中如何避免纠纷?
(一)、如何避免买方卖双方的纠纷
采取按揭方式购买二手房屋的购房者,应在自己能力范围内选择合适的房屋,了解自身经济状况、还款能力及银行提供按揭的条件,慎重购房。要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如欲购买的房屋申请银行贷款达不到预期金额,或银行拒绝贷款,可能导致购房失败的,可要求中介公司在合同中注明免责并退回所交款项。以此来避免发生因贷款延误,或出现无法办理贷款时的矛盾。
(二)、如何避免与房产中介机构的纠纷
为减少纠纷的发生,应做到不与经纪人私下交易。不通过房地产中介公司就与经纪人私下成交的,往往会导致交易过户、交楼等手续没人跟进,或经纪人拿了钱就失踪等情况产生,造成损失。信守承诺,依法履行合同,不擅自违约。不得与经纪人串通,损害房地产中介公司或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针对经纪人所提出的规避税费等办理登记手续过程中的不合规建议,要能明辨是非,否则极有可能成为诈骗共犯。
(三)出现纠纷时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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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4日星期六十月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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