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二手房交易结束后,买卖双方往往为水、电、燃气的费用,户口的迁移等发生纠纷。要扫除这些二手房交易的“后遗症”,买卖双方应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1.结清水表账单
不论谁使用,自来水公司都规定,逾期未交按日加收0.2%的滞纳金,如经30日未缴后,停止供水。所以交房前,一定问清楚是否付清水费。
2.告知电表情况
交房时,买房要查验电表是否有移动、改装、线路走向是否正常等,同时保留电费上月账单。
3.天然气过户
买卖双方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且写明房价已包含天燃气费,急双方身份证到天然气部分办理过户手续。
交房前到电信部门办理截止到交房日的账单,一并结清后,办理过户手续。
5.协助有线电视过户
双方可携有线电视收费凭证和有线电视凭证到房屋所在的街道有线电视站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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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