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缴费用的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介绍有关中介服务的价格及服务内容等情况。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情况概述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的房屋(下称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1.2该房屋位于_____市;
1.3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以房屋权属证书登记面积为准)。
第四条代理期限
第五条佣金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以______(小写)元出售以上房屋。(其中包括_____)
乙方将收取买卖之间的差价作为乙方应得的佣金。
第六条甲方义务
本协议中,一方义务即为另一方权利。
甲方应保证在与购房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结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有线收视费或其他任何与本房屋有关之费用。
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事由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第九条特别约定
1、协议终止(包括提前终止)后起之______日内,甲方不论是直接地或是间接地与乙方寻找的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均应按实际成交价之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4、本协议终止后,乙方未能为甲方成功代理出售该房屋的,乙方无须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二条生效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均采用中文文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