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论:在您撰写财政评审建议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评审质量是评审成效的保证,只有对财政投资进行高质量的评审,才能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减少财政投资浪费,真正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2014年,局评审中心在践行“质量评审”理念的指导下,进一步严把评审质量关,1-10月份评审总金额8200万元,核减金额2014万元,综合核减率达24.5%,而2013年全年的评审总金额为3679万元,核减金额748万元,综合核减率20%。从核减金额与综合核减率的变化,我们不难看出,只有更严格的评审质量控制才能保证评审工作成效的最大化。
评审人员是开展评审工作的主体,无论是评审工作的管理者或者操作者,评审人员的知识结构、工作能力、评审经验和职业道德等,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对评审质量产生影响。随着财政投资的多样化、项目技术的复杂化、工程计价依据与计算规则的差异化,评审难度不断增大,评审人员在评审工作中受专业知识和能力经验的限制,发生技术失误的机率也在增加。此外,由于我县评审队伍建设相对薄弱,人手少,专业技术力量薄弱,部分评审项目需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帮助协审操作,协审人员的专业素养与职业道德也将影响评审质量。
财政投资评审的主要方式是,“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的评价与审查,包括: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跟踪评审和对项目预(概)算及竣工决(结)算进行单项评审”。目前,我县评审工作仍停留在结算评审环节,缺少前期的预算评审、招标评审、过程跟踪评审、竣工决算评审,而大部分建设单位在项目概预算审查方面又缺乏足够的经验,在施工中对工程施工承包商提出的问题往往不能正确的分析判断,轻信承包商意见,导致一些不合理的设计变更和增项签证,造成既成事实后,使得评审工作扮演善后角色。因此,将评审贯穿到项目全过程以提升评审质量,迫在眉睫。
评审计划的缺失与评审范围的狭隘模糊,使评审工作常处于被动局面,影响评审质量。首先,项目送审无计划,临时性、随意性较大,不利于工作统筹安排和有序开展。其次,评审范围狭隘,纳入评审的项目还主要停留在市政园林、教育文化等领域上,远未达到评审全覆盖的目标。再次,列入评审范围的项目标准口径不统一,也容易引起审核分歧,制约评审质量,如某乡镇维修工程,评审人员根据计价规范对工程中某分部分项提出核减要求时,施工单位以其他乡镇同类工程中类似情况未被核减而提出异议,其实出现这一情况的原因是该类维修工程有的乡镇自行安排社会中介审核,有的乡镇委托评审中心审核,审核的严谨程度不同。
找到问题原因就要想办法解决。通过对各地评审质量控制经验的学习和我们自身工作的实践总结,我们认为提升评审质量可以从以下方面努力:
提升评审质量,应坚持德才兼备、以人为本的原则,建设优秀的评审队伍。一要增强评审中心人员专业素质,结合工作实际组织评审中心人员研讨评审的常见问题,分析典型案例,学习他人先进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并积极鼓励评审中心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和职称资质、执业资格考试,通过不断增强评审中心人员专业素质,为提升财政投资评审质量奠定最坚实的人才基础;二要强化对协审人员的监督管理,制定有关协审人员
提升评审质量,应将评审工作贯穿到项目建设始终,加强项目全过程的评审监管。一是设立预算审核关,通过项目招标前预算审核,及时发现和剔除项目预算中的不合理、不合规等因素,有效控制项目投资规模,节约财政项目资金,扭转“部门、单位点菜,财政买单”的被动局面;二是设立招标控制关,加强对招标文件合法性、合规性和招标控制价合理性的审核,对招标环节出现的不合理情况进行纠正,主动参与合同结算条款的审查,及时发现施工单位的“陷阱”条款,着力于从源头避免财政资金的损失和浪费;三是严把建设关,对建设过程进行跟踪评审,强化隐蔽工程、设计变更、技术签证等关键环节的把关审核,遏制施工单位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的行为,使评审结果更加科学真实、客观公正,提升评审质量;四是强化决算关,在立足高质量结算评审基础上,充分发挥评审人员财务专业优势,全面审查项目投资是否合理,做好财政投资决算评审工作。
[1]朱利云.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若干思考[J].财政评审,2013(4):49-52
[2]赖晨鸣.赣州开发区财政局“三个三”工作法强化投资评审[J].财政评审,2014(1):41-43
【关键词】财政预算绩效评审事前管理
十报告指出“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与执行力,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评估机制是实现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预算部门抓好资金管理,尽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途径[1]。近年来,随着政府对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日益重视,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评价标准与指标体系也初步建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中,事前绩效评审(以下简称为事前评审)是政府预算决策中的一项重大举措,旨在促进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并加快实现公共资源配置的优化,从而提升政府理财与公共服务水平。基于此,本文着重探讨财政预算事前绩效评审的意义、模式以及做法,以供参考。
一、事前评审在财政预算管理中的重要意义
(一)核实了项目预算,挤出了多余水分
(二)进一步提高了预算执行率
(三)促进了财政预算管理的透明化与公开化
二、预算绩效管理事前评审的主要模式
由于事前评审在国内才刚刚起步,还未形成统一的评价机制。地方政府一般根据自身情况开展事前评审工作,目前,主要有三种模式。
(一)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与项目可行性判定
这一模式的主要做法是由预算单位负责预算项目编报绩效目标,制作事前评审基本问题评分表,确定具体的评分标准与依据。在对全部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价以及排序时,必须参考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实施内容、预期效益等内容[3]。一旦发现可行性评价结果不达标的项目,直接取消立项资格。这一模式未涉及对预算的调整,因此,绩效目标与项目可行性评定也不会影响预算编制。
(二)同时开展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管理与项目可行性评定
该模式和模式一之间的区别在于将预算管理纳入到事前评审当中。先要评定项目的可行性,从中筛选出立项项目。根据SMART原则、预算匹配原则等要求对立项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合理调整与完善,从而得出最终的事前评审结果。
(三)在确定预算的基础上实施绩效目标管理
三、开展财政预算事前绩效评审的对策
(一)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评审工作
(二)重视对评审结果的利用,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效益
(三)加强评审队伍建设,提高评审水平
除了要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事前绩效评审外,财政部门还应重视评审队伍的建设工作。要出台有效的人才培养计划,吸纳更多财政财务类、工程造价类、资产评估类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自己的专业评审力量。同时,还要加强对评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养,以更好的适应财政预算评审工作的需要。
四、结语
从西方发达国家开展绩效预算改革的实践来看,绩效预算事前评审对提升公共资金使用效率,改进政府或项目单位的绩效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随着我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化,对绩效事前评审工作也越来越重视。因此,财政部门必须与时俱进,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绩效事前评审机制,选择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共同推进财政预算事业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朱纪忠,丁传梅.推进财政预算事前绩效评审的思考与建议[J].财政监督,2015,23(14).
[2]祝晋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工作效益[J].山西财税,2014,16(8).
关键词:财政投资评审;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是由财政部门内部专设财政评审的机构或委托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
2009年10月财政部印发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明确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包括: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含国债)安排的建设项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政府基金、预算外资金等安排的建设项目;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其他财政性资金按排的建设项目。近几年,随着国家增大民生、环境、教育投入,特别是对县一级公共领域财政投资的加大,县级基建投资项目日益增多,涉及到农、林、水利、教育、卫生、环保、交通、电力等各方面,除新建工程外,还有大量的日常维修养护及装修改造工程。县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成立,切实有效提升了预算管理水平,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统计,2013年全国县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1711个。单以我市(县级市)为个例,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成立于2011年6月,2013年全年评审工程项目175项,审定金额33872万元,审减不合理资金2362万元。随着评审范围的不断扩大,评审项目的日益增多,截止2016年10月全年已完评审项目852项,审定金额71950万元,节约支出4066.7万元。
县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通过多年探索,不断完善评审程序、方法和管理制度,基本形成比较规范的财政投资评审体系。对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遏制腐败行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仍不同程度地面临着一些问题。
一、建设单位对财政投资评审的认识存在偏见,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开展存在阻力
财政评审工作直接涉及个人、单位的利益,建设单位对项目审减金额非常敏感,以致矛盾较多,工作阻力较大。同时,有些建设单位对评审机构的评审流程、工作模式、管理制度不是非常了解,送审的工程结算资料不规范、不齐全、内容不真实,配合评审的力度不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工程变更签证普遍存在表述模糊问题。个别甚至存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相符问题,有些签证需要重新调查了解。重新组价给评审造成很大不便,影响了评审进度和效率。
二、获得真实的材料市场价格存在困难,工程评审质量受到影响
工程造价中材料费的比重占到60-70%,如何确定、控制材料价格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切入点。材料单价=材料原价+包装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用+材料的检验试验费+其他费用+风险其中材料原价即市场采购价,是材料单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材料市场采购价的取得途径一般有两种:一是市场调查(询价);二是查市场材料价格信息。对于大批量或高价格的材料一般采用市场调查方法取得价格;而小量的、低价值材料,以及消耗性材料等,一般采用工程当地的市场材料价格信息指导价格。县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形成完备的价格信息数据库,新工艺、新材料、专业性材料询价渠道少,单靠掌握现有价格信息,很难获得准确的材料价格。影响工程造价质量。
三、投资评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评审工作深入开展受到制约
四、建设单位缺少专职工程技术人员,报审材料参差不齐,影响评审效率
县级项目建设单位大多数没有配备专职的工程技术人员,送审单位提供的工程清单、现场签证单及报审的预算质量参差不齐。由于送审人员专业素质低,沟通困难,造成报审材料合格需反复数次。影响投资评审机构的评审效率。
鉴于县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存在诸多问题,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和部门协调,为评审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通过编制《评审服务指南》小册子,制作公示板等方法,透明评审流程,加强对外宣传。明确责任,规范委托程序,进一步梳理评审环节,明确各主管业务科室是项目审核工作指导部门,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对报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以此保证建设单位送审资料更加规范和真实。同时,扩大宣传,加强工作汇报,提出具体建议和意见,使政府部门各级领导充分认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建设单位专职工程技术人员的配备,保证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建筑市场材料价格信息网,发展市场材料价格联络员,执行材料价格确认单制
首先,注册网站,打造网上询价系统。定期调查常用材料价格,及时掌握材料市场价格。建立材料询价人员数据库,适当考虑付给部分报酬或提供一定优惠条件,发展市场材料价格联络员,入库人员定期编报价格信息,评审机构设专人深入建材市场实地收集整理,对材料价格信息及时归档整理、备案。从而形成真实、完整的材料价格信息系统。
三、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针对县级评审机构项目多、任务重,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的现状,一是提高评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多方沟通解决人员编制,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并建立长效机制,留住人才。二是建立专家库,储备社会优秀人才。三是积极培养现有人员。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定期购置建设工程法规、工程专业教材、评审资料等,鼓励大家多读书,多钻研业务,提升现有评审人员整体素质,培养全科的具有综合素质的人才。
四、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推行工程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审办法
把业务能力、责任心强,服务质量高的中介机构作为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合作伙伴。制定委托业务管理办法,规范委托业务,建立对中介的考评体系及惩罚措施,进行量化打分。充分利用中介机构,使财政部门的投资评审机构逐渐从具体评审业务工作中解脱出来,抓好重点项目和领域的评审工作。以监督管理工作为主,提高评审质量和效果。
五、改进工作方式,使评审工作贯穿投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目的是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堵塞漏洞,减少资金使用^程中腐败行为的发生。要想从根本上遏制腐败,必须从预算审核、控制签证量、验收等各个环节入手,规范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让造价人员早期参与,工作重心由“事后监督”改为“事前监督”。
关键词:财政评审;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编制
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其中的项目支出预算更是反映了政府在未来一段时期的活动选择和成本估算。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编制质量的高低,决定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质量的高低。本文在2010年对某市本级预算单位201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实施评审的基础上,针对评审中发现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编制上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及对策探讨,以供更好的研究和规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编制工作。
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评审工作组织实施
此次评审选择了包括公安、国土、教育等30个被评审部门,共计197个预算单位,涉及行政政法、社会保障、教科文、农业、企业及综合法规等七个业务支出处室对口管理的单位。评审预算单位的面达到66.78%,评审部门项目支出额占全市所有部门项目支出总额的61.97%。
各预算单位“一上”后,业务支出处室对“一上”项目筛查过滤一遍,将根本不成立或财力不可能的项目挡在评审范围之外,筛查通过的项目才进入下一阶段即我中心实质性评审环节。
二、评审结果
30个部门计197个预算单位2011年“一上”申报1349个专项,经业务支出处室筛查后剩下1205个项目后进入财政评审实质性评审,经评审整合成为1007个项目。审定总金额与“一上”数同口径对比核减率49.45%;与业务支出处室筛查后的“一上”数同口径对比,核减率38.81%。
三、评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2.“零基预算”没有落实到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中去。依照往年惯例设置专项的“味儿”很厚重,部门项目预算并未真正做到完全以专项工作为中心。预算单位老是在打要钱的报告,支出处室总有写不完的签报,原因大致可归结于此。依照惯例预算项目支出,客观上不能调动预算单位编好编细部门项目预算的积极性,因为他(她)们清楚如果老项目增加金额以及新报项目,几乎都会被“枪毙”掉。依照惯例安排预算的做法,可能已经影响到了财政资金的效益。
4.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报、评审的技术手段落后。目前的做法是,预算单位每年制成电子文档表格(项目申请书,项目明细表),每年复印大量立项依据及测算依据的材料,一式两份报财政部门,修改调整后“二上”又报一次,年年这样报周而复始。进入评审程序,再次补充完善依据材料。半手工化操作,不仅效率低,还消耗大量纸张与电脑辅材。
四、对提高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编制工作的建议
1.财政部门可尝试进一步完善公用经费标准,还原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的专项属性,力戒项目专款被一般公用费用化。该市目前公用经费按在编人数每人每年1.2、1.5、2、2.5、3.5等五个档次标准控制,虽简便易行,但预算单位普遍认为控制标准远少于实际需要,只得以“项目”来“折腾”。对比外省某市的控制标准,由二块组成,一部分按在编人数每人每年1.9、2.1、2.5、3万元计,另一部分按实有车辆数每辆每年3.15、3.7万元计。该市已尝试在农口单位(水务、农业、畜牧)2011年的项目支出中不列交通费,改在公用经费中按在编车辆数再给予每台车每年1万元~2万元的交通费预算,成功地迈出了完善公用经费标准的第一步。还应根据各预算单位的职责、业务特点、有独立办公院址还是集中在政府机关大院等不同情形,制订出更为详细可行的公用经费标准来,不再发生要用专项经费去弥补一般公用经费的现象,项目就是实实在在的专项工作,专项经费就是项目实实在在需要的费用。
2.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中引入支出结构模型。无论是部门项目还是公共项目,任何项目费用都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项目直接费,它是项目总支出中的直接部分,单位不同,项目性质不一样,甲项目与乙项目的直接费完全不可比;二是项目其他费用,它是指承担专项工作或任务,一般会导致预算单位在限额公用经费之外增加耗费,专项越多耗费越多,是项目总支出中的间接部分。项目其他费用与项目直接费形成一定的数值比例关系(例如1.5%~6%),如同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建设工程第一二类费用总和的1.5%计取一样。项目支出结构如此定量化以后,安排到预算单位的项目其他费用完全取决其承担专项(包括公共项目)的多少,不须再常年性设置“系统业务费”等专项。
3.在预算单位中,实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申报权等级制。例如,信息网络化运行建设及维护类项目实行一级单位和市信息中心联合申报制;一级单位才有位宣传调研会议活动类项目的申报资格,基层单位则不能申报;物业管理类项目及房屋和设备大中型维修改造类项目,均集中在机关事务管理局申报,其他预算单位则无权申报该类专项。
4.不同情形的预算指标结余,应有不同的处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实行的是收付制度,而有的预算单位当年竟然还在使用数年前的预算结存指标。项目年度预算,经历了“二上”“二下”后,国库集中支付环节按已明确的支出细项控制支付,防止项目之间调剂使用,项目内支出细项不应“窜”用尤其不能窜为“四费”。对经常性行政事业类项目预算指标结余,年终全部“清零”;对一次性跨年限的基本建设类项目预算指标结余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5.改造“E财”部门预算管理系统,为每个预算单位设置档案盒长久保存立项依据和测算依据。借助改造后的“E财”,网络报送网络审核,预算单位不再报送纸文本,下年度只需补充新的立项依据和测算依据即可,甚至只需传送扫描图件。预算单位“一上”申报,业务处室筛查,中心实质性评审,预算处复核汇总,四个层次独立又相互衔接,责任明确,提高效率且节约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审成本。
5.改造“E财”部门预算管理系统,为每个预算单位设置档案盒长久保存立项依据和测算依据。借助改造后的“E财”,网络报送网络审核,预算单位不再报送纸文本,下年度只需补充新的立项依据和测算依据即可,甚至只需传送扫描图件。预算单位“一上”申报,业务处室筛查,中心实质性评审,预算处复核汇总,四个层次独立又相互衔接,责任明确,提高效率且节约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审成本。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其中的项目支出预算更是反映了政府在未来一段时期的活动选择和成本估算。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编制质量的高低,决定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质量的高低。本文在2010年对某市本级预算单位201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实施评审的基础上,针对评审中发现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编制上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及对策探讨,以供更好的研究和规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编制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区财政局负责制定统一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事前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的事中、事后绩效评价。各部门是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实施本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对所属单位预算支出进行绩效评价。
(二)完善制度,规范流程。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规范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有机结合的预算管理机制,实现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三)积极推进,稳步提升。进一步规范事前绩效评价范围,强化衔接配合,努力做到应评尽评;大力推进以部门为主体组织的事中、事后绩效评价,2012年纳入评价的项目数量要符合规定比例,以后年度要逐步扩大评价范围;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重点项目评价,应优先选择重点民生支出和社会公益性较强的项目等进行事中、事后评价,稳步推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四)客观公正,公开透明。预算绩效评价要符合真实、客观、公平、公正的要求,评价指标要科学,基础数据要准确,评价方法要合理,评价结果要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二、深化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3.绩效目标的批复。绩效目标确定后,随年初预算或追加项目一并批复,作为部门执行或绩效评价的依据。批复的绩效目标应当清晰、可量化,以便在预算支出实施过程中进行监控和项目完成后进行绩效评价时对照比较。
(二)规范事前绩效评价
1.进一步规范评审范围。凡财政资金安排的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一次性业务费或发展经费项目,除从特定发展专项安排及区委区政府已明确拨补对象和金额等按规定可不进行事前绩效审核的项目外,原则上都必须纳入事前绩效审核。待定经费落实到具体项目以及预算执行中追加安排的项目,如达到或超过100万元的,应按规定进行事前绩效评审。事前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纳入项目库及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未通过评审的项目或未按规定实行事前绩效评审的项目,不予纳入预算安排。
(三)完善事中和事后评价
1.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各部门作为支出绩效评价的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积极组织开展本部门财政支出项目的事中和事后绩效评价。2012年各部门开展事中、事后绩效评价项目的比例应分别不低于当年需纳入考评项目总数的30%,并在今后年度逐步提高评价比例。
2.明确评价内容。项目事中绩效评价的对象是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跨年实施的一次性业务费或发展经费项目,主要是对项目绩效目标分年度完成情况、项目完成进度、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偏差情况等进行阶段性评价。项目事后绩效评价的对象是财政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已完工的支出项目,主要是对项目实施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进行全面综合评价。
3.做好评审组织工作。每年一季度,各部门要对上一年度预算安排的支出项目进行筛选,选取当年拟实施绩效评价的事中和事后项目,制定本年度的绩效评价计划,原则上当年10月底前要完成本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各部门要建立完善绩效评价制度,组织力量开展绩效评审,重大、重点项目可借助专家或社会中介的力量。绩效评价结束后,要出具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并在报告出具15日内报区财政局备案。绩效报告应包括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项目阶段完成情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比较分析、绩效结果等内容。
区财政局对主管部门报送备案的绩效报告质量进行复核,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可要求主管部门重新组织评审。
(四)加强重点项目评价
(五)强化结果应用
2.建立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制度。区财政局将在一定范围内对有关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和项目绩效评审情况进行通报,必要时部分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将向社会公开。
三、有关要求
1、强化组织、健全机制。各部门要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要抽调财务人员和其他业务骨干,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具体实施方案,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单位的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精心组织评审,并配合区财政局做好绩效评价有关工作。区财政局将加大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指导力度,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和评价体系。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条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和社会中介审价机构对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进行评审时,应当遵守合法性、公正性、客观性的原则,并对评审结论负责。
第三条财政投资评审的依据
二、国家及省市主管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定额和工程技术经济规范;
三、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市场价格信息,同类项目的造价及其他有关的市场信息;
四、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等批准文件,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合同及施工管理等文件;
第四条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根据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和《*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纳入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包括:
(一)财政预算内各项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三)纳入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四)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
(五)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六)对使用科技三项费、技改贴息、国土资源调查费等财政性资金项目的专项检查。
利用以上资金开展的建设项目,不分建设部门类别和资金管理渠道,均应纳入投资评审范围。
第五条项目评审程序
一、项目准备阶段,其主要工作内容:
1、了解被评审项目的基本情况,收集和整理必要的评审依据,判定项目是否具备评审条件;
2、确定项目评审负责人,配备相应的评审人员;
3、通知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评审必需的资料;
二、评审实施阶段,其主要工作内容:
1、查阅并熟悉有关项目的评审依据,审查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现场踏勘;
3、核查、取证、分析、汇总;
4、在评审过程中应及时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沟通,重点证据应进行书面取证;
5、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形成初审意见;
6、对初审意见进行复核并作出评审结论;
三、评审完成阶段,其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评审结论和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出具评审报告;
2、及时整理评审工作底稿、附件、核对取证记录和有关资料,将完整的项目评审资料与项目建设单位意见资料登记归档;
3、对评审数据、资料进行信息化处理,建立评审项目档案。
第六条项目预算评审
一、项目预算评审包括对项目建设程序、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设备投资预算、待摊投资预算和其他投资预算等的评审。
二、项目预算必须由项目建设单位及时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单位编制项目预算的,由项目单位确认后及时报送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三、项目建设程序评审包括对项目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概算、项目征地拆迁及开工报告等批准文件的程序性评审。
四、建筑安装预算评审包括对工程量计算、预算定额选用、取费及材料价格等进行评审。
(一)工程量计算的评审包括:
1、审查施工图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选用是否正确;
2、审查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存在重复计算现象;
3、审查工程量汇总计算是否正确;
4、审查施工图设计中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等现象。
(二)定额套用、取费和材料价格的评审包括:
1、审查是否存在高套、错套定额现象;
2、审查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计取工程间接费用及税金;
3、审查材料价格的计取是否正确。
五、设备投资预算评审,主要对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及价格进行评审。
六、待摊投资预算和其他投资预算的评审,主要对项目预算中除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设备投资预算之外的项目预算投资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
(一)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研究试验费、招投标费、贷款利息等待摊投资预算,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等进行评审;
对土地使用权费用预算进行评审时,应在核定用地数量的基础上,区别土地使用权的不同取得方式进行评审。
(二)其他投资的评审,主要评审项目建设单位按概算内容发生并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房屋购置等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等发生的支出。
七、部分项目发生的特殊费用,应视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批复意见进行评审。
对已开工的项目进行预算评审时,应对截止评审日的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分别按已完、在建和未建工程进行评审。
九、预算评审时需要对项目投资细化、分类的,按财政细化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算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
十、对建设项目概算的评审,参照本条有关条款进行评审。
第七条项目竣工决算评审
二、项目竣工决算必须由项目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单位编制的项目竣工决算,由项目建设单位确认后及时报送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项目建设单位没有编制项目竣工决算的,评审机构可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编制。
项目建设单位应向评审机构提供工程竣工图、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监理单位的监理报告和决算评审所需其他有关资料。
三、项目建设程序评审,主要包括对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程序性内容的审批情况进行评审。
四、项目建设组织管理情况的评审,主要审查项目建设是否符合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的要求;项目是否办理开工许可证;项目施工单位资质是否与工程类别以及工程要求的资质等级相适应;项目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合理等。
五、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的评审,主要评审项目资金管理是否执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具体包括:
(一)建设项目资金审查。主要审查各项资金的到位情况,是否与工程建设进度相适应,项目资本金是否到位并由中国注册会计师机构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二)审查资金使用及管理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转移建设资金等问题;
(三)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审查是否按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和资金支付;
(四)有基建收入或结余资金的建设项目,应审查其收入或结余资金是否按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审查竣工决算日建设资金账户实际资金余额。
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审查建安工程投资各单项工程的结算是否正确;
(二)审查建安工程投资各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明细核算是否符合要求;
(三)审查各明细账相对应的工程结算其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库存材料、应付工程款等以及各明细科目的组成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四)审查工程结算是否取得合法的发票,是否按合同规定预留了质量保证金;
(五)对建安工程投资评审时还应审查以下内容:
1、审查项目单位是否编制有关工程款的支付计划并严格执行(已招标的项目是否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2、审查预付工程款和预付备料款的抵扣是否准确(项目竣工后预付工程款和预付备料款应无余额);
3、对有甲供材料的项目,应审查甲供材料的结算是否准确无误,审定的建安工程投资总额是否已包含甲供材料;
4、审查项目建设单位代垫款项是否在工程结算中扣回。
七、设备投资支出评审的内容:
(一)设备采购过程评审
1、项目单位对设备的采购是否有相应的控制制度并按照执行;
2、限额以上设备的采购是否进行招投标;
3、设备采购的品种、规格是否与初步设计相符合,是否存在增加数量、提高标准现象;
4、设备入库、保管、出库是否建立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并按照执行。
(二)设备采购成本和各项费用的评审
1、设备的购买价、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是否按规定计入成本;
2、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是否包括在设备采购合同内,进口设备各项费用是否列入设备购置成本。
(三)设备投资支出核算的评审
1、设备投资支出是否按单项工程和设备的类别、品名、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3、列入房屋建筑物的附属设备,如暖气、通风、卫生、照明、煤气等建设,是否已按规定列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八、待摊投资评审,主要对各项费用列支是否属于本项目开支范围,费用是否按规定标准控制,取得的支出凭证是否合规等进行评审。
九、其他投资支出主要评审房屋购置等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发生的支出是否合理、合规,是否是概算范围和建设规模的内容,入账凭证是否真实、合法。
(一)交付使用资产。审查交付使用资产的成本计算是否正确,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符合条件;
(二)转出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审查转出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的转销是否合理、合规,转出投资和待核销基建支出的成本计算是否正确;
(三)收尾工程。审查收尾工程是否属于已批准的工程内容,并审查预留费用的真实性。经审查的收尾工程,可按预算价或合同价,同时考虑合理的变更因素或预计变更因素后,列入竣工决算。
十一、项目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评审的内容:
(一)项目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是否按基建财务及会计制度执行;
(二)会计账簿、科目及账户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项目建设中的材料、设备采购等手续是否齐全,记录是否完整;
(三)审查资金使用、费用列支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十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评审的内容:
(一)决算报表的编制依据和方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
(二)决算报表所列有关数字是否齐全、完整、真实,勾稽关系是否正确;
(三)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编制是否真实、客观,内容是否完整。
十三、评审机构对项目竣工决算进行评审时,应对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进行评审。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评审的主要内容是审查项目预(概)算的执行情况和各子项的执行情况。
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内容包括投资规模、生产能力、设计标准、建设用地、建筑面积、主要设备、配套工程、设计定员等是否与批准概算相一致。
项目各子项预(概)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内容包括子项额度有无相互调剂使用,各项开支是否符合标准;子项工程有无扩大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和有无计划外项目。
评审机构还应对建设项目追加概算的过程、原因及其合规性、真实性进行评审。
第八条评审报告
一、评审机构在实施规定的评审程序后,综合分析,形成评审结论;出具评审报告,并对评审结论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评审报告分为项目预(概)算评审报告、项目竣工决(结)算评审报告。
三、评审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封面、正文和附件三部分。
(一)封面。
(二)正文。
1、目录;
3、评审依据。本意见第三条所规定的评审依据;
4、范围及程序。对项目评审的具体内容、范围和程序作说明;
5、评审结论。项目预算评审结果应按本实施意见规定的评审内容拟写,并对审定后项目预算投资额与报审投资和批复概算或调整概算进行比较,分析说明审减(增)原因;项目竣工决算评审结果应按本实施意见规定的评审内容拟写,并对概(预)算执行审定、核减(增)原因等情况作说明、分析;
6、重要事项说明。对项目评审中发现或有异议的重要事项,应作重点说明;
7、项目评价。项目竣工决算评审应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社会环境等综合效益做出客观评价;
8、问题及建议。对项目评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作客观说明并提出具体改进建议;
9、签章。评审报告应签署评审单位全称、并加盖评审单位公章;
10、评审报告日期。评审报告日期是评审结论确定并经评审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的日期,报告日期应与被评审项目单位确认和签署建设项目预(概)算或决(结)算评审结论日期一致。
(三)附件主要包括:
1、项目立项、概算等重要批复文件资料;
2、建设项目投资评审结论所附各种表格;
3、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四、对已开工项目的预算评审,评审报告应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招投标及施工合同签订情况、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资金到位使用情况作重点说明。
五、项目竣工决算评审,评审报告应对核减(增)原因进行分析,工程造价审定与财务审查对应关系,未完工程预留建设资金的核定,资产交付使用情况,项目建设效益评价情况作重点说明。
第九条项目评审人员要求
一、评审人员应当具有一定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对不同行业、不同项目的评审应根据专业特点组织相应的专业评审人员参加;
二、评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以保证评审结果的准确和公正性;
三、对保密项目的评审,评审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四、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应实行回避制度,评审人员与被评审项目单位有直接关系或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第十条投资评审的方式
根据我市情况,对建设项目的投资评审,采取财政部门与社会审价机构相结合的方式。
1、以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为主进行的评审方式。以市财政局评审科为主,局内各涉及专项资金及项目的业务主管科室参与,主要是对市直各部门的基建项目和局内各科室管理的专项资金安排的有关项目进行评审。
2、委托社会审价机构进行评审的方式。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选择资质优良的社会审价机构,对部分财政投资规模较大的城市建设项目进行评审,并按有关规定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付评审费用。社会审价机构审理的结果报市财政局投资评审科,经过评审委员会审核后,由市财政局下发评审结论书。
3、联合抽审的方式。为了对社会审价机构的评审质量进行把关,对委托评审的项目,由财政投资评审科、财政监督科和市审计局联合组织抽审,抽查面在20%以上。对社会信誉好、评审质量高的单位建立信誉档案。对评审质量差、对项目建设不负责任的审价机构取消其参加财政投资项目的评审资格。通过抽查,掌握情况,积累经验,提高评审质量。
4、成立评审委员会,建立制约机制。对重大和有争议的建设项目的评审结论,实行集中研究,集体讨论,专家把关。评审委员会由市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及评审机构和不同行业专家组成。建设项目的类别不同,评审委员会的专家组成人员应分技术种类设置。
第十一条加强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和建设单位的协作。
1、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积极配合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及时准确的提供投资评审所需的各种文件和资料,主动介绍项目建设情况,并安排专人配合。
2、建设项目招投标标底都要经过评审,凡未经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进行评审的招标项目,财政业务主管科室不予确认其招标造价和拨付工程款。
第十二条明确职责,加强局内科室间的协作。
市财政局投资评审科作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组织者和监督者,负责从技术角度对建设项目开展投资评审,局内各有关业务科室负责资金分配、财政财务管理及监督。投资评审科与其他科室间要加强协作,互相配合。
1、财政部门的业务主管科室依据市政府年度建设计划安排的各类建设项目及资金分配计划,应及时抄送投资评审科,以便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评审。
2、财政部门的业务主管科室在要求各建设单位报送建设项目各项文件及工程概算、预算文件时,应同时要求向投资评审科报送,以便对应评审的项目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根据财政部及*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对建设项目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进行追踪问效、签署拨付工程进度款的规定,财政各业务主管科室应在接到投资评审科对建设项目评审的意见后,拨付结算资金。
[关键词]医院建设项目;财政评审;跟踪评审
近几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医疗卫生条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同时国家对医疗卫生基础设施不断加大投入、极大的改善了就医条件。随着医院建设项目不断增加,项目单体规模越来越大,建设周期不断拉长,工程造价也随之水涨船高,投资额从上千万到亿元不等,而且结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现象也是数不胜数。因此,如何规范运作,保证工程质量,减少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是财政评审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而工程审计一直沿用的事后审计模式已越来越不能适应当前的需求,目前推出的跟踪评审这一新的审计模式,已逐渐在工程建设领域发挥显著的作用。
1、推行建设项目跟踪评审的必要性
长期以来,对建设项目的审计基本都是沿用事后竣工结算的审计方式,实践证明这种审计方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是审计介入的滞后性。当事后审计开始时工程已竣工验收,对建设项目的可研、实施、验收等过程基本靠书面资料进行了解,不能掌握第一手的资料,财政评审中心未能主动深入到现场,许多施工过程已无法看到,隐蔽工程更难再现,当后期结算中遇到争议时,很难在现场调查取证。二是证据的不对称性。双方对建设过程有关问题的举证不对称,致使审计过程中分歧争议频繁。当一些签证或变更内容表述含糊或理解角度不同时,评审人员手里却没有详实确凿的记载和证据,没有说服力。特别是实施阶段医院基建管理部门已对签证或变更内容作出了明确的书面意见。三是审计监督内容的不完整性。建设工程包含了决策、实施、验收及后评估这些阶段,传统审计范围主要涵盖工程施工和竣工决算两个阶段,不能全面反映出对其他阶段经济活动的审核监督。即使是在工程施工、竣工结算这两阶段,也只是在事后环节介入。因此,现时期推行建设项目跟踪评审具有以下优点:
1.1有利于完善监督体制,增加工程透明度。财政部门作为财政性投资项目的重要监督部门,从投资决策开始就参与到工程项目的监督中,把财政评审融入到基本建设中去,能够及时发现工程建设中的违规行为,随时就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各方提供决策咨询意见,促进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实施科学管理,提高建设工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形成工程投资、管理、监督等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运行体制。
1.2有利于加强建设项目管理。跟踪审计将财政评审贯穿于从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直至竣工投产的全过程,其实是增加了财政评审的频次、增强了评审的力度,能及时发现和纠正招投标、合同管理、承发包、投资控制等环节常见的、苗头性的问题,督促医院加强内控管理,将建设过程置于更为严密的审计控制之下,促进工程项目规范运作,科学管理。
1.3跟踪审计有利于促进财政评审的和谐化。财政评审作为国有基建投资的管理单位,如果不实行跟踪审计,而是采用和以前“秋后算账”的竣工决算审计模式,需要把许多已经了结的事情重新翻案,既损害了施工单位的即得利益,又会造成业主的基建部门管理不力的形象。跟踪审计采用防微杜渐,循序渐进的审计方式,能很好的化解这一矛盾。同时在一次次的评审过程中,能够确立财政评审的地位。
2、运用跟踪评审与财政评审和审计部门的区别
2.3定位程度不同。财政评审需要更好的为基本建设项目服务,应当而且必须全过程融入项目的建设,提出建议,进行监督,提高效率,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而审计作为法定的国家监督部门,需要明确审计是作为行监督的定位,而不是侵入管理者的职责范围,防止不可避免的犯和管理者一样的错误,进而影响国家审计监督的权力制衡机制。
3、建设项目财政评审跟踪评审的主要内容
3.3招投标阶段。审计招投标应对照浙江省政府
3.4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审计,指对项目在开工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建设施工过程进行的审计监督。这个阶段是跟踪审计的重头戏,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3.4.3工程用甲供材料、设备审计。(1)、审查工程用材料、设备是否依据图纸、设备材料清册进行招投标。(2)、审查验收、保管、领用各环节的内控制度是否存在漏洞,有无损失浪费、贪污盗窃的问题。(3)、是否按合同约定扣回预付款、甲供材料款。
3.4.4隐蔽工程的验收。(1)、审查是否制订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完备工程现场签证程序和手续是否规范。(2)、隐蔽工程的验收必须有建设方、施工方、监理和审计人员共同到现场查看验收,并做好现场记录,共同签署隐蔽工程验收单。特别要注意的是医院的特殊项目,如x光室防护墙厚度、层流手术室的净化、重型设备的预埋件等直接关系到使用效果的子项。(3)、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及时邀请行政主管部门(发改、建设、消防、环保等)进行验收。
3.4.6加强工期的管理。充分运用网络图、横道图等管理工具,把工期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确保工程及时竣工交付使用。
3.5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审计,是跟踪评审的收官环节,由于采用了循序渐进的跟踪评审模式,在实施过程中各种矛盾已不断化解,是体现跟踪评审成果的阶段,应重点评审竣工验收各项条件是否具备,各项目内容是否完备。审查的主要内容。
3.5.1竣工验收所必需的资料是否齐全。竣工项目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要求,竣工验收条件是否具备。
3.5.2项目建设内容和批复的概(预)算投资是否相符,有无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调整概算的超概算投资列入决算项目的投资完成额。
3.5.4根据竣工验收报告文件的有关数据,审查项目投资效益,重点审查建设工期、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医疗效能建成率、工程质量优良率。
4、综述
综上所述,财政评审作为国有投资的管理部门,如果要有效的控制建设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这三要素,就必须从项目的各个环节人手,找出控制要点,结合国家审计并突出跟踪评审管理重点,实施建设全过程的监控。这样一来,可以有效的将建设工程处于财政评审的控制下,提高建设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使之达到预计的效果。
参考文献
[1]曹慧明,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务,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