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可以协商。解析:购房者在找开发商协商之前,首先要针对开发商违约的具体事情认真分析一番,一般购房合同中都是有写明具体的违约事项处理的,购房者可以先看一下之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是否对此有约定。如有约定,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按法律规定可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要求赔偿,赔偿的标准以直接损失为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结论:可以要求赔偿解析: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首付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不超过已付首付款的一倍。在建工程抵押未告知不一定能要求退房,若未告知抵押事实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是被撤销,那么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退房。房屋的买受人,可以在签署房屋的买卖合同之中,就至于与卖方约定可以退房的情形。对于没有约定的情形,若是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是被撤销,买受人也依旧可以要求退房,且可以要求房屋卖方赔偿自己损失。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结论: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首付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不超过已付首付款的一倍。解析:在建工程抵押未告知不一定能要求退房,若未告知抵押事实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是被撤销,那么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退房。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2项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首付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不超过已付首付款的一倍。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2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本案中,开发商没告知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即属于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因此,买方可以要求作为出卖人的开发商返还已付首付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不超过已付首付款的一倍。又因开发商不同意退款,因此本案可以诉讼解决。
您好,关于在建工程是否可以设立抵押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可以。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理论上能卖,但要把预售房屋从在建工程抵押中逐步割离,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权项目的商品房的预售,可按如下步骤操作:首先,要理清法律关系,预售部分要先解除抵押关系,后签订预售合同,否则,签订的预售合同将是无效合同。即先由开发企业向银行支付与解除预售房屋所需偿还贷款额度相当的款项,或提供与该款项等值的其他财产作担保后,银行同意解除预售部分的抵押关系,开发企业再将已解除抵押关系的部分商品房预售给购房人。见简单来说,对于各方风险都很巨大,手续繁琐可操作性差,基本能视为不能销售。
当你决定要买房后,就必须进行一连串包括签约、完税、过户等房屋买卖的手续,而每个过程都要注意,否则就可能发生纠纷。就让小编带着大家来了解一下房屋买卖的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吧!
土地拍卖,一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的土地拍卖的政策,那么在土地拍卖的过程中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例如土地拍卖保证金比例是如何规定的呢,土地拍卖出让规定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随着一二线城市人口密集程度的加剧,商品房市场的发展也更加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也更加全面,那么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哪些地方需要特别注意的呢,以及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想了解更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吗?下面由律图小编为您简单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