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房屋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经处置单位确认。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处置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8、拍卖保证金或变卖价款在交纳期间不计利息。
一、拍卖标的物:坐落于肇庆市高要区小湘镇笋围大街(住宅)不动产[产权证号:粤(2018)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22043号]、小湘镇笋围大街车间(一)不动产[产权证号:粤(2018)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22044号]、小湘镇笋围大街车间(二)不动产[产权证号:粤(2018)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22054号]、小湘镇笋围大街(仓库)不动产[产权证号:粤(2018)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22058号](详见评估报告)。
起拍价人民币2431408元,保证金人民币486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0000元及其倍数。
特别说明:
1、标的物存在租赁关系,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如标的物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以现状为准,按标的现状拍卖,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4、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标的房地产可能存在如下风险:不能移交他项权证原件;标的物如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
二、公示说明:本次司法拍卖的事项已依法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咨询标的物详情及预约看样联系方式:
集中看样地点:肇庆市高要区小湘镇笋围大街。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可贷款拍品的贷款须知:
(一)对可以申请拍卖贷款的拍品,竞买人可在竞拍前向中国银行肇庆分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竞买人向中国银行肇庆分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中国银行肇庆分行双方的金融借款行为,与本院无关,由此引起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苏经理:0758-2813381;
罗小姐:0758-2813251、2813701。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2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公示说明:本次司法拍卖的事项已依法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该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与委托人无关。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竞拍前竞买人的网拍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486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8600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的成交条件是:至少1人报名1人出价且达到保留价。
如标的物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拍卖,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涉及的规划证件的名称变更,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承担风险;标的物的办证、过户及因此产生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标的物可能存在如下风险:不能移交他项权证原件;标的物如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存在租赁关系,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于2024年12月23日前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肇庆分行营业部;账号:712077110741),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4)粤12执恢56号]。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通知买受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2号
标的调查表
标的名称
1、肇庆市高要区小湘镇笋围大街(住宅)不动产[产权证号:粤(2018)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22043号];
2、肇庆市高要区小湘镇笋围大街车间(一)不动产[产权证号:粤(2018)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22044号];
3、肇庆市高要区小湘镇笋围大街车间(二)不动产[产权证号:粤(2018)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22054号];
4、肇庆市高要区小湘镇笋围大街(仓库)不动产[产权证号:粤(2018)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22058号]。
标的坐落
肇庆市高要区小湘镇笋围大街
2023年9月6日
产权证号
详见标的物名称
标的基本情况
建筑面积
详见附件查册表
权利性质
出让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装修情况
一般
电梯情况
无电梯
租赁情况
有租赁
有无钥匙
无钥匙
标的权属
证照情况
共有权人情况
单独所有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情况
有查封
抵押情况
有抵押
周边环境
交通
距笋围公交站275米、距笋围开发区公交站811米、距太迳公交站1.2公里
生活
距笋围垣记购销部198米、距艺兴商店244米、距高要区小湘镇聚源商店256米
医疗
距高要区小湘卫生院(笋围分院)161米、距笋围村卫生站101米、距禄步医院6.8公里
教育
距小湘镇笋围小学426米、距禄步一中7公里、距禄步镇初级中学6.1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