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2024年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方案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唐山市安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唐山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为切实解决我市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组织对市本级剩余限价商品住房进行销售,为确保此次销售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制定如下销售方案。
一、销售房源及销售均价
本批次销售限价房共计981套(其中:市安居集团名下178套、市城发集团名下803套),均为毛坯现房,根据楼层、户型、朝向等因素,确定一房一价按套销售。具体房源及销售均价如下:
(一)市安居集团下属唐山市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限价商品住房情况
1.旭安园177套,位于路南区吉祥路以东、刘屯北街以北区域,销售均价为5520元/平方米。
2.瑞安园1套,位于路北区站前路以东、惠民道以南区域,销售价格为5946.38元/平方米。
(二)市城发集团下属唐山市城发置业有限公司名下限价商品住房情况
1.和顺园720套,位于路北区缸窑路东侧,销售均价为4360元/平方米。
2.河联园48套,位于开平区新华东道以南、唐古路以东,销售均价为4934.4元/平方米;地下室16套,与住房房号绑定销售,销售价格为1500元/平方米。
3.益民园35套,位于高新区龙泽北路以东、龙华东道以南,销售均价为7006.4元/平方米。
上述房源中,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房源,按照销售均价确定的一房一价销售;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房源,销售价格分两部分确定,即:120平方米按销售均价确定一房一价销售,超过120平米部分按市场评估价格销售。
二、销售对象
限价房按基本家庭申请购买。本方案所称基本家庭是指已婚家庭中夫妻双方(丧偶或离异后的一方)和未成年子女。未婚但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单身人员和丧偶或离异单身人员按基本家庭对待。申请家庭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户籍条件
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唐山市户籍或非唐山市户籍但持有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开平区居住证(持有开平区居住证的只能申请购买河联园小区的限价房)。
(二)家庭现住房条件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内无住房(包括有产权证明的住房、没有产权证明但已在房地产交易部门网签系统备案的住房和回迁安置住房,下同);
2.在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内虽有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建筑总面积在65平方米以下。
(三)其它条件
申请家庭成员购买过经适房、限价房的,不得申请购买本次限价房。
三、发布公告、预登记、摇取顺序号
(一)发布公告
(二)预登记
申请家庭需在本销售方案公告之日起,20日内(含公休日和节假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5:00携带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口簿分别到市安居集团保障性住房开发公司或市城发集团城发置业公司设立的预登记现场进行预登记,由两家企业现场核发《预登记证明》。申请家庭结合购房意愿,只能在两个企业中选取一家进行预登记,且不得重复登记,两个企业均登记或重复登记的无效。
市安居集团保障性住房开发公司预登记现场地址:安居集团限价房销售部(路南区吉祥路以东、旭安园北区202-2号商业)
市城发集团城发置业公司预登记现场地址:城发置业保障性住房销售中心(路北区缸窑路东侧、和顺园205楼底商1号)
(三)摇号、确定销售对象
预登记期限结束后,市安居集团保障性住房开发公司和市城发集团城发置业公司分别组织对持有《预登记证明》的申请家庭摇号,摇取的顺序号作为列入预销售对象、购房资格审核、选取房源的顺序,摇号时应邀请纪检部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申请家庭代表监督,摇号过程及结果由公证处予以公证。依据摇号结果,按照投放房源数量的120%确定预销售对象(当申请家庭数量不足投放房源数量的120%时,全部申请家庭均确定为预销售对象)。摇号结果和预销售对象名单于摇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四、申请购买需提交的资料
1.预登记证明;
2.唐山市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表;
3.申请家庭全部成员户口簿及身份证明(含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5.申请家庭全部成员的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此查询结果可通过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具体办理方式详见附件)。
6.申请家庭全部成员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的房产证明。已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或拆迁(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复印件;
7.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受理申请、审核、销售程序
(一)受理申请
市安居集团保障性住房开发公司受理地点:安居集团限价房销售部(路南区吉祥路以东、旭安园北区202-2号商业)
市城发集团城发置业公司受理地点:城发置业保障性住房销售中心(路北区缸窑路东侧、和顺园205楼底商1号)
(二)资格审核
(三)公示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将审核符合购买条件的申请家庭的基本信息,在住建局官方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纳入选房范围。
(四)组织选房、购房
六、其它规定
(一)限价房的申请人须是申请家庭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
(三)购买限价房后取得限价房的完全产权的不动产登记证明。
(四)因审核不通过、弃选等原因,在本轮集中销售期后,仍有剩余房源的,由两家企业依原摇号顺序依次递补确定预销售对象,按本方案组织受理、审核、选房购房,直至销售完毕。
七、温馨提示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负责本批次限价房购买资格审核工作;市安居集团保障性住房开发公司和市城发集团城发置业公司负责所属房源的咨询、受理申请、选房购房等工作。此次申购并未委托其他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申请人按正规渠道提交申请选房购房,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15133954626、13931537711
附件:个人住房信息查询方式
唐山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
附件
个人住房信息查询方式
一、现场办理(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均需查询):
(1)路南区、路北区查询地点:路南区艺文道与丹凤路交叉口东北120米唐山市民服务中心到市民服务中心办理,从A区1号门进入,咨询台取号后办理。
(2)高新区查询地点:建设北路与龙华西道交汇处西北角冀东新闻中心高新区行政审批大厅叫号办理。
二、网上办理:可在冀时办APP进行查询并打印,具体步骤如下:
(3)点击--我要办不动产
(4)点击--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查询--不动产资料查询
(5)点击--选择城市--选择区域
(6)点击--下一步---选择用途,等待加载完成,显示结果后
(7)点击右侧的“查看”,等待生成电子文件--点击下载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