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政策下减免税费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一文帮你搞定会计实务

国家出台了一些税费减免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我们财务人员面对这么多利好政策,也需要进行消化处理,比如减免税费的账务处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的账务处理,已成为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那么遇到疫情期减免税费及社保的情况,到底是全额计提然后减免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还是直接按实际减免后的计提,甚至是全部减免无需账务处理呢?我们来分情况总结下:

一、账面已全额计提,之后优惠政策出台该如何调账?

(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减免

之前已全额计提,后续优惠政策出台可在缴纳时做对应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等(减免金额)

提醒: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无“其他收益”科目。

(二)企业统筹社保部分减免,此前已全额计提该如何调账?

分两步骤走:

1、已经全额计提但未缴纳的,需要将减免金额的计备考录红冲处理: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红字,减免金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红字,减免金额)

2、若是已经按计提的全额缴纳的,那么需要根据当地部门规定的退、抵方法确定处理:

(1)用于抵减以后期间的,无需账务处理,“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医保”自然抵减即可。(比如可抵减减征后剩余的单位缴费部分)

小贴士:自然抵减是因为“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医保”借方科目反映的是实际缴纳的社保,多缴了该科目借方金额会大于贷方,以后期间少缴即可抵减。

(2)当地部门确定退还的,在实际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红字,退还金额)

小贴士:收到退还社保款项时冲销多支付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时,应借方红冲该科目。因为该科目贷方核算的是计入成本费用的薪酬情况。

二、尚未进行账务处理,如何正确入账?

1、免征无需账务处理;若为减征,则按减征后的金额入账:

借:税金及附加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2、缴纳时:

(二)企业统筹社保部分减免

1、免征无需账务处理;若为减征,则按减征后的金额入账

计提社保、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含个人承担保险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征后的金额入账)

2、缴纳社保时: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个人承担社保部分)

提醒:注意当前疫情期社保减免优惠政策涉及的是养老、工伤、失业及医保的单位缴纳部分。

3、缓缴社保:

根据疫情期当前政策,企业还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其账务处理需要照常计提,只是延后缴纳,在实际缴纳后再进行缴纳的账务处理。

三、备案及申请情况

(一)临时减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目前该类减免多为地区性政策,各地办理流程不一致,可根据当地公布的内容进行准备,如天津地区的要求为:

1、办理流程:

纳税人向房产、土地所在区税务局提出减免税申请。纳税人提供资料齐全准确后,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按困难减免审批流程进行审批。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人申请后27个工作日内完成减免税审批,向纳税人反馈审批结果。

2、报送资料:房产、土地权属证明;财务报表;减免税申请(申请中应详细描述受疫情影响的具体情况)。

(二)社保减免优惠政策

目前发布的政策通知中暂未要求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纳税人去税务局备案,可根据当地公布的内容进行,比如广东地区的《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申报征收退费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通告2020年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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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土两税2024减免政策最新解读及申请指南2024年房土两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尚未正式公布。本站将基于2024年及以往年份的政策,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和社会预期,对2024年可能出台的房土两税减免政策进行预测性分析,并探讨其可能的影响。需要明确的是,以下内容仅为推测和分析,并非官方政策发布,最终政策以官方公布为准。 读者需谨慎参考,切勿以此作为决策依http://www.gxcounty.com/lawnews/xykxieshang/41644.html
2.省税务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2024年2月2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公告》的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以下简称困难减免税)管理,更好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https://law.esnai.com/do.aspx?action=show&lawid=212808
3.本市继续实施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延长《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有效期的通知》(沪府〔2023〕63号)、《关于本市继续实施调整后的房产税房产原值减除比例的通知》(沪府〔2023〕14号),继续实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本市土地继续分为五个纳税等级,并在国家授权范围内https://czj.sh.gov.cn/zys_8908/xwzx_8909/czyw/20240123/xxfbinfo0000012159.html
4.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最新政策有哪些?财税知识华审网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https://www.5scpa.com/knowledge/45460.html
5.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及解读为确保上述减免税政策有效落实,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制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16号)(以下简称“疫情防控期间减免税政策”),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http://www.qcacc.com/cszs/654.html
6.税务总局最新发布:2022年施行的减税降费措施(全部政策文件/享受23.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24.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 25. 支持疫情防护救治等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26. 商品储备免征印花税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两税政策 27.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http://www.gdpas.cn/dynamic-information-detail.aspx?id=2590
7.房产税减免政策?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一、房产税减免政策? 1、根据《关于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实施企业和单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1日至12月31日,对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地区,东北、内蒙古等国有林区天然林二期工程实施企业和单位专门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用于其他生产经营https://www.66law.cn/laws/2272339.aspx
8.苏州园区税务局延续实施应对疫情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信心,稳定预期,省政府出台了《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2〕1号),规定了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https://www.dlsstax.com/index.php?m=Index&c=Content&a=index&cid=463&aid=28158
9.2020年房产税减免政策2020新房产税政策2020年房产税怎么计算1、2020年房产税减免政策其实说法并不完善,具体来说是2020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1)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https://www.qizuang.com/gonglue/jsgh/1087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