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执行期延续的通知

再延长!税务局正式发文通知!继续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这2项税收优惠期限

延长至2021年6月30号

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苏财税〔2021〕6号

为支持企业纾困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经省政府同意,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公告》(苏财税〔2020〕8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苏财税〔2020〕18号)中规定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1年4月12日

除了江苏地区

这些地区也都发文通知延长

山东地区:

浙江地区:

一、主要内容

(一)延长现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2020年我省出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执行期延续至2021年6月30日。

(二)明确四大行业和小微企业自用房产采用退坡方式减免房土两税。鉴于新冠疫情不断好转,对四大行业和小微企业采用退坡方式减免房土两税。即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四大行业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021年第一季度按100%减免,第二季度按50%减免。

(三)明确小微企业的具体判断标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是指《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即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具体按2020年度数据判断。

二、政策执行期限

上述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税政君就不一一举例了,很多地区都有,政策实施详情请联系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操作指引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申请,主管税务机关依法核准后,将享受相应政策。

下面我们以山东省为例,具体讲解一下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报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流程。

当纳税人不符合疫情减免条件,可点击“不申请”按钮关闭温馨提示;当纳税人符合疫情减免申请条件时,可点击“申请”按钮进入困难减免申请界面。

选择确认无误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核准成功,点击“确认”按钮,系统自动跳转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采集界面。

新政策和大家介绍完了,知识再多一些,房产税和城镇土地税了解一下?下面还有很多干货,欢迎大家收藏学习!

房产税学习思维导图

城镇土地使用税学习思维导图

pdf元文件归档方案

M,ail:200873918@qq.comADD: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莲塘村四巷九号601

THE END
1.房土两税2024减免政策最新解读及申请指南2024年房土两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尚未正式公布。本站将基于2024年及以往年份的政策,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和社会预期,对2024年可能出台的房土两税减免政策进行预测性分析,并探讨其可能的影响。需要明确的是,以下内容仅为推测和分析,并非官方政策发布,最终政策以官方公布为准。 读者需谨慎参考,切勿以此作为决策依http://www.gxcounty.com/lawnews/xykxieshang/41644.html
2.省税务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2024年2月2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公告》的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以下简称困难减免税)管理,更好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https://law.esnai.com/do.aspx?action=show&lawid=212808
3.本市继续实施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延长《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有效期的通知》(沪府〔2023〕63号)、《关于本市继续实施调整后的房产税房产原值减除比例的通知》(沪府〔2023〕14号),继续实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本市土地继续分为五个纳税等级,并在国家授权范围内https://czj.sh.gov.cn/zys_8908/xwzx_8909/czyw/20240123/xxfbinfo0000012159.html
4.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最新政策有哪些?财税知识华审网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https://www.5scpa.com/knowledge/45460.html
5.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及解读为确保上述减免税政策有效落实,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制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16号)(以下简称“疫情防控期间减免税政策”),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http://www.qcacc.com/cszs/654.html
6.税务总局最新发布:2022年施行的减税降费措施(全部政策文件/享受23.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24.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 25. 支持疫情防护救治等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26. 商品储备免征印花税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两税政策 27.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http://www.gdpas.cn/dynamic-information-detail.aspx?id=2590
7.房产税减免政策?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一、房产税减免政策? 1、根据《关于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实施企业和单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1日至12月31日,对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地区,东北、内蒙古等国有林区天然林二期工程实施企业和单位专门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用于其他生产经营https://www.66law.cn/laws/2272339.aspx
8.苏州园区税务局延续实施应对疫情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信心,稳定预期,省政府出台了《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2〕1号),规定了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https://www.dlsstax.com/index.php?m=Index&c=Content&a=index&cid=463&aid=28158
9.2020年房产税减免政策2020新房产税政策2020年房产税怎么计算1、2020年房产税减免政策其实说法并不完善,具体来说是2020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1)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https://www.qizuang.com/gonglue/jsgh/1087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