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细则

公布日期:1986-12-04施行日期:1986-12-04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晋政发[1986]95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1986-12-04

施行日期1986-12-04

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

正文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我省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均应征收房产税。

“城市”包括设区的市的市区和郊区,不设区的市的市区:“县城”指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指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指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条企业及应缴纳房产税的单位无租占用免税单位的房屋,应由使用单位缴纳房产税。

对免征房产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免税房屋,应由出租单位(个人)缴纳房产税。

第四条依照房产余值纳税的单位和个人,按下列办法计算缴纳:

一九八0年底以前修建的房屋,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以后修建的房屋,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二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没有房产原值的,由当地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

对改扩建或装修后的房屋,应调整房产原值。

第五条新建房屋从房屋入帐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没有验收入帐但已投入使用的,应从使用之日起征收房产税。

第六条除《条例》第五条规定免税者外,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自用的房屋;

二、营业用的人防设施暂免征房产税;

三、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暂免征房产税。

第七条纳税单位或个人缴纳房产税有困难,需要减免税的,可根据我省税收管理体制规定,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定期给予减免房产税。

第八条房产税的纳税期限,按年征收,分半年缴纳。上半年应缴税款于六月份征收入库,下半年应缴税款于十二月份征收入库。房产管理部门收取的税金,按月缴纳房产税。

第九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一地或跨地区的企业,由房产座落地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和《山西省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THE END
1.祥顺课堂房产税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税务征收房地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九条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第八条的规定,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座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https://www.163.com/dy/article/J4AEQSU20519S9C9.html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税收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国发[1986]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https://www.gsfzh.com/content/59616.shtml
3.〔1986〕财税地字第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房产税若干九、关于在开征地区范围之外的工厂、仓库,可否征收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法规,不在开征地区范围之内的工厂、仓库,不应征收房产税。 十、关于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可否免征房产税? 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https://www.waizi.org.cn/tax/106071.html
4.税收(含各税种)核定征收规定汇总老陈在线说税(一)《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5611756.html
5.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转租收入不征收房产税的通知》(琼地税函[2006]299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承租者承租房产后再转租的,由于转租者不是产权所有人,因此对转租者取得的房产转租收入不征收房产税。" http://www.fdctax.com/cms/fcs/6041.htm
6.最新《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全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最新《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全文内容,敬请大家前来阅读,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房产税在下列地区征收: 一、城市按市行政区域(含郊区)的区域范围; 二、县城按县城镇行政区域(含镇郊)的区域范围; https://mip.wenshubang.com/xize/82320.html
7.新年第一天,这些新规开始施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房产税房产原值减除比例的通知》(沪府规〔2019〕5号)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本市按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原值减除比例调整为百分之三十(原文可登录https://www.shanghai.gov.cn/nw12344/20231220/21cf4d94bedc4e2eace0746db499aa24.html查看)。经评估,本市继续实https://www.ntv.cn/zxhArticle.shtml?id=140613
8.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和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自治区房产税征收范围为: (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 (二)旗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 (三)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 (四)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矿区。 第三条 房产税采用从价和从租两种计https://law.esnai.com/view/185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