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分界线,上海市统计局公布上年度新建住宅销售均价*2)
【历年房产税征收标准】
1、本市居民家庭
2011年1月28日后在本市新购
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
(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居民家庭
2011年1月28日后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征收面积
对本市居民家庭给予
人均60㎡免税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
剔除免征面积之外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
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
和其他住房面积的总和
1、第一套房200平要征收房产税吗?
根据房产税征收政策,是对本地居民家庭第二套及第二套以上的住房才征收房产税的,第一套住房并不征收房产税,和面积无关。
2、所有第二套房子都要征收房产税吗?
不是。
是根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来计算。家庭成员人均免税面积均为60平米。
3、什么是居民家庭?
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
2.应纳房产税额计算方式
应纳房产税税额=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70%×税率(税率0.4%或0.6%)
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
过期不交纳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为每日未缴额的万分之五。
2、买好了房,什么时候起征房产税?
产证登记日期的次月开始征收。
3、税率是怎么算出的?
税率分为0.4%和0.6%,单价范围如下
1、沪籍单身
2、沪籍已婚家庭
3、外地户籍
外地单身:为限购状态
注:若购入司法委托拍卖等非限购类住房,则全额征收8房产税,减免条件同外地家庭购房减免标准。
外地家庭:
若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内已连续满3年或积分达到120分,则本次购房可直接申请免征房产税;
若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内暂未连续满3年或积分未达到120分的,可先全额缴纳房产税,待满3年或积分达到120分后,再申请免征并申请退还持《上海市居住证》期间所缴纳的房产税;
4、境外个人、港澳台居民
外个人在沪的“居留许可”连续满3年并在有效期内的,可以在报税当天直接申请免征,若未满3年可先缴纳房产税,待满3年后再申请退税,或持有B类证件(海外人才引进类居住证)、中国绿卡可以直接申请免征;
湾居民在沪的“居留签注”连续满3年并在有效期内的,或持有连续满3年的个税单/社保单/就业证都可以直接申请免征,若未满3年可先缴纳房产税,待满3年后再申请免征并申请退还该期间已缴纳的房产税;
澳居民持有连续满3年的《港澳居民暂住证》/个税单/社保单/就业证都可以直接申请免征,若未满3年可先缴纳房产税,待满3年后再申请免征并申请退还该期间已缴纳的房产税;(具体房产税税费减免情形以各区交易中心税务窗认定为准!)
3.房产税减免政策
4.未满一年怎么付房产税
关于缴纳2021年度个人住房房产税有关事项的提示
缴纳房产税方式:
(一)电子税务局
(二)付费通网站
(三)有关银行
纳税人可到就近的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在本市办理个人业务的营业网点,使用银行卡或现金缴税。
(四)税务专窗
查询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应税和缴税信息
(shanghai.chinatax.gov.cn),打开“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税及已缴税情况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使用“随申办”APP,打开“生活服务/房产税查询”进行查询。
使用“支付宝”APP,打开“市民中心/税务/房产税查询”进行查询。
携带产权人之一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应携带产权人之一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应税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应税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向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查询。
上海房产税问题整理
①问:上海以前买的多套住房,征收房产税吗?
答:上海房产税征收对象分为两类:
1、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2、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前买的不征收房产税。
②问: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交?
答:房产税是取得房产证以后就要交的,如果是12月取得房产证,那今年是可以不用交的,往后推算一个月。
③问:外地户籍在上海购房后,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申请退还房产税?
答: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未满3年、积分也未达到标准分值的购房人,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先按规定计算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持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或3年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可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并退还持证期间已缴纳的个人住房房产税。
④问:地下建筑物如何缴纳房产税?
答: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⑤问:如果生了小孩,是否可以增加到三个人的免征税面积180平方米?
答:纳税人如果家庭人员或住房面积发生变化(如发生家庭原有住房减少,家庭人员增加的情况),可携带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到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请办理变更认定手续,从重新认定之次月起调整纳税。
如果纳税人在缴税时发现系统显示的纳税信息有误,可携带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到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进行更正。
⑥问:如果2011年之前一方与父母共有住房,婚后今年再购入房屋,如何计算应税面积?共有的住房面积全部计入三口之家吗?
答:父母和成年后子女是两个家庭,2011年前与父母共有住房不计入面积,成年子女婚后购入房屋后激发房产税,小夫妻计算面积
⑦问:买动迁房要交房产税吗?
答:本市居民家庭因房屋征收或拆迁,自2011年1月28日起购买或取得的住房,在国家及本市补偿标准内暂免征收房产税。但动迁房上市买卖后,以商品房计算,下家需要按自身情况计算缴纳房产税。
申请个人住房房产税变更事项资料清单
原件
复印份数
用途
必需资料
1、应税房屋的购房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产权证
2
1、交易中心查房
2、税务部门审核
2、产权人身份证、产权人配偶身份证、产权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
3、纳税人婚姻状况资料:(1)结婚证(2)纳税人及配偶所有其他婚史产生的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4、纳税人家庭户口簿(需整本复印)
5、涉及退税的,需提供纳税产权人上海开户的银联借记卡
1
税务部门审核退税
专项补充资料
本市
原有住房售出
1、原有住房的出售合同(已出售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窗口调取)
2、原有住房的售出产调(已出售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窗口调取)或出售下家产证复印件
家庭成员增加
新增加家庭成员的出生证明、户口本
2、税务部门审核、录入家庭成员信息
增加无房同住人
1、无房同住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家庭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
2、无房同住人婚姻状况资料:(1)结婚证(2)纳税人及配偶所有其他婚史产生的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3、无房同住人家庭户口簿(需整本复印)
非本市
上海市居住证连续有效满三年
产权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税务部门审核
居住证满积分
1、产权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2、积分通知书
变更为本市户籍
家庭关系变更
离婚解除家庭关系,需提供去除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提示
1、变更所需材料由税务窗口收取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2、户口簿需整本复印,即从户主页一直复印至第一张空白页,以保证资料完整性和有效性。
3、办理变更申报事项应由本人办理,未成年人由监护人代理,由其提交所有产权人资料。如需委托所有产权人之外的他人代办,应提交受托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其他资料,由受托人办理。
4、纳税人应先结清原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税款,之后窗口再出具应税房屋新的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5、若购房人为未成年人,则提供其父母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资料。
6、无房同住人应为纳税人父母或者成年子女,户籍地址与纳税人名下任一住房地址一致,其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如无房同住人无法到场,可委托办理,需提供手写委托书。
7、如婚姻变动,请及时至税务窗口办理应税房屋家庭关系变更。
退税地址
友情提醒: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受理本区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税住房的税款缴纳、变更认定、信息查询等业务。
税务窗口名称
税务窗口地址
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
浦东新区德平路289号二楼
浦东新区人民西路1559弄1支弄
黄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
黄浦区鲁班路158号
63012508×122
徐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
徐汇区上中路466号二楼
长宁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
长宁区剑河路606号二楼(2022年12月4日至7日整体搬迁,停止对外办公,12月8日起搬迁至新地址:天山西路789号中山国际广场A栋,并恢复正常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