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入住咋把关所有承租家庭每年都将被检查1次
公租房入住有着严格的筛选条件,为了保证公平,对于选房人的条件,会实行追踪式的审核。其中,如果选择期房的申请家庭在入住以前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取消其准入资格,不再办理入住手续。
入住之后,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季度还要进行入户调查,每季度调查比例不低于承租家庭户数30%,而所有承租家庭每年都将被检查1次。据了解,这种检查时为了及时掌握承租家庭履行合同、家庭状况变化、房屋使用、室内设备设施状况等情况,检查的记录将纳入档案管理。
在检查当中如果发现违反合同约定的,需要限期纠正;如果拒不纠正,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检查当中,对发现了违约行为的承租家庭,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还会实施不定期的抽查。
擅自装修等七种情形需退回公租房
租赁公租房,需要像对自己家一样爱护,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公租房可不能擅自进行装修。如果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向受托机构提出申请,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除擅自装修以外,在公租房内居住,如果出现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损毁、破坏住房,擅自装修、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设施,拒不恢复原状或者不当使用造成重大损失;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隐瞒家庭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行为都需要退回公租房。
届时,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出具取消保障资格责令限期退回的决定书。承租家庭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承租家庭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期限内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搬迁期满又无房按市场价格缴纳租金
除退回情况外,还有多种情况需要承租者腾退公租房,关于腾退也有两种不同的处理办法。其中,承租家庭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需腾退公租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出具腾退住房的决定书,拒不腾退的,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家庭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如果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或者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也会出具腾退住房的决定书,并合理安排搬迁期,搬迁期内的租金按原合同约定租金数额缴纳。
如果搬迁期满不腾退住房且承租家庭确无其他住房的,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可按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有其他住房的,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家庭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无故闲置半年五年不能再申请
在提报家庭状况的时候,承租家庭必须得诚实,采取隐瞒家庭状况变化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后果很严重。《办法》明确,对于此类行为将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移交城管执法部门,并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规定取消其承租资格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信用管理档案,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方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
据了解,2014年年底,西蒋峪公租房开始入住,但截至到去年4月,2500多户办理了入住手续的承租者中,只有1200多户真正入住。当时济南房管部门负责人就曾提醒,如果无正当理由闲置半年,房管部门将收回住房。不仅如此,此次在《办法》中还明确,如果无故闲置半年,承租家庭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擅自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也将受相同处罚。
等待摇号选房期内可申请补贴
如今,这位市民就可以依照办法规定进行换房了。《办法》规定,如果出现公共租赁住房住宅承租家庭因入住人身体、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调换住房的,原则上应当在原配租住房入住满1年后,持换房意向书到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此外,还可以重新摇号选房。承租家庭办理退房手续并退出原配租住房后,重新申请参加摇号选房。在等待摇号选房期内,符合租赁住房补贴准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租赁住房补贴。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互换住房登记信息平台,为有互换需求的承租家庭提供信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