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误导欺骗投保人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看看哪些保险公司还在侵蚀保险文化保险代理人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国十条”),9月27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表示,在发展理念方面,要树立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和风险观,改变过去由追求快速发展、外延式、以保费驱动的模式,走内涵式、资产和负债联动发展的增长模式;在发展文化方面,要健全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让保险行业在本身文化建设方面做到诚实守信、依法合规,形成良好形象。

金融界梳理本周(9月23日-27日)各地监管局以及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发现,部分保险公司依然存在不诚实不守信、违法违规的行为:

泰康人寿贵州分公司因产品销售误导、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个人代理人档案内控管理有效性薄弱被贵州监管局处罚【贵金罚决字〔2024〕62号】;

泰康人寿河南许昌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回扣,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被许昌监管分局处罚【许金罚决字〔2024〕20号】

新华人寿伊犁中心支公司利用个人保险代理人虚挂佣金套取费用、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被伊犁监管分局处罚【伊金监罚决字〔2024〕74号】

幸福人寿山西分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山西监管局处罚【晋金管罚决字〔2024〕80号】;

阳光人寿贵州分公司因虚假列支佣金、保险销售人员管理不规范被贵州监管局处罚【贵金罚决字〔2024〕72号】

安华农业保险临沂中心支公司因内控执行不到位,导致发生虚假承保、虚假理赔案件被临沂监管分局处罚【临金罚决字〔2024〕28号】

国元农业保险荆门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虚假理赔被处罚【荆门金监罚决字〔2024〕6号】

深圳市一正保险公估公司杭州分公司因未依法开展保险公估业务,被浙江监管局处罚【浙金罚决字〔2024〕32号】

安吉兆和保险代理公司因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被湖州监管分局处罚【湖金罚决字〔2024〕7号】

都邦保险秦皇岛中心支公司因提供虚假资料被秦皇岛监管分局处罚【秦金罚决字〔2024〕6号】

大地保险许昌中心支公司因延迟费用入账被许昌监管分局处罚【许金罚决字〔2024〕18号】

中国人寿财险凤冈县支公司因内部管理不到位,被遵义监管分局处罚【遵金罚决字〔2024〕14号】

太平财险荆门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被荆门监管分局处罚【荆门金监罚决字〔2024〕9号】

从处罚的企业来看,既有新华保险、国寿财险、太平财险等国有保险企业,也有泰康人寿、阳光人寿、幸福人寿等此类的股份公司,还有安华农业保险、国元农业保险专业的农业保险公司,以及保险中介机构安吉兆和保险代理公司。

从处罚违法违规事实来看,有个人性质的销售误导、欺骗投保人等问题,有企业性质的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等问题;

分公司也好,支公司也罢,要么发展定位、发展模式出了问题,要么发展路径、发展文化偏了方向。

正如肖远企所言,强监管、防风险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如果风险没有防好,监管不到位的话,高质量发展也就很难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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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销售误导行为包括哪些?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保险产品时,有时会使用虚假或误导性的信息,这被称为保险销售误导行为。1. 虚假宣传https://licai.cofool.com/ask/qa_3641679.html
2.平安产险厦门分公司:关于防范保险销售误导的风险提醒保险销售误导是指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保险销售人员在保险销售业务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通过欺骗、隐瞒或者诱导的方式,对保险产品的情况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说明的行为。 销售误导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力。主要有如下表现:一是隐瞒、混淆产品信息误导消费者。故意隐瞒保险产品属性https://www.xmnn.cn/xxpd/xxlb/202409/t20240925_232649.html
3.消费者权益保护销售误导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险销售误导行为,本质上存在不同程度地隐瞒或欺骗保险消费者的客观事实,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干扰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破坏交易的公平性,造成消费者做出非真实意愿的购买决定,没能购买到合适的保险产品,不能获得最适合的保险保障。 三、消费者怎样识别和防范销售误导 https://www.newchinapension.com/xhylbx/_300472/_300842/323389/index.html
4.金融监管总局:加大对保险业销售误导理赔难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在保险业,长期以来存在着销售误导、理赔难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要严厉整治保险公司隐匿不良、利益输送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造成严重风险、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关键人、关键事和关键行为加强监管,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强制措施、通报曝光和与其他部门的行刑衔接等措施,确保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https://www.cbbn.net/folder34/folder35/folder40/folder67/2024-09-28/OM608nXwgQKMFRsO.html
5.保险公司销售人员违规误导签订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应返还保费薛某某在邵某的误导下购买了案涉保险产品,邵某向薛某某作出与案涉保险产品不一致的陈述及承诺,案涉保险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https://paper.dzwww.com/sdfzb/data/20241127/html/3/content_4.html
6.保险销售误导知多少保险销售误导是指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保险销售人员在保险销售业务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通过欺骗、隐瞒或者诱导的方式,对保险产品的情况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说明的行为。 销售误导行为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利。 表现一:隐瞒、混淆产品信息误导消费者。故意隐瞒保险产品属性,将https://www.meipian.cn/4xknleu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