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自然人出租房产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自然人出租房产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2018-1-31

一、自然人在厦门市范围内将自有房产或租入房产出租,并取得租金收入或者其它经济利益,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征收采取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

(一)纳税人出租或转租房产采取据实征收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减除房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实际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二)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产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自然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自然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房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纳税人同一个月多次取得房产租赁所得应合并计算纳税。

四、本公告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1月31日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自然人出租房产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自然人出租房产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效,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发布了《关于自然人出租房产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便于纳税人理解,现对《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的政策依据

二、《公告》所适用范围及对象

《公告》第一条规定,凡自然人(含外籍个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厦门市范围内将自有房产或租入房产出租,并取得租金或者其它经济利益的行为,都属于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的应税行为,都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房产出租的征收方式

《公告》第二条规定了自然人出租房产征收个人所得税时有两种征收方式,分别为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税务机关将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确定征收方式:

(一)据实征收:纳税人出租或转租房产采取据实征收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扣除相应的成本费用。即应纳税额=(应税收入-成本费用扣除)×税率。

(二)核定征收: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产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即应纳税额=应税收入×5%×税率。

个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

THE END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规定,自2011年01月08日起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https://12366.chinatax.gov.cn/sscx/detail?code=0000000002010102724145
2.2018年房产税税率多少企业拥有的房产,自己经营用的是按房产价值的1.2%一年; 企业.用来出租,收取租金的是按租金的12%一年但居民个人出租房屋是租金的4%一年。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关于2018房产税最新政策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房产税在下列地区征收: https://lvshi.sogou.com/article/detail/7QXQWTUPTUE2.html
3.房产税应该如何计算,哪些地区已经开始征收房产税了下面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综合了最近一系列有关房产税的资料文档。 一、重庆市房产税如何征收? 最先试行房产税的两大城市是重庆和上海这两个直辖市,始于1月28号。 1、重庆房产税征收对象: 对于独栋别墅,不管存量房还是增量房,均要征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高档公寓也将征税;此外,对于在重庆无户口、https://m.66law.cn/laws/473304.aspx
4.房产税征收对象和依据政策解读2、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https://www.110ask.com/zhengce/135294868366718550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