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在线申请财产保全?看这篇就够啦!
财产保全可以网上申请办理吗?可以!
为方便人民群众办理财产保全事务,武隆法院现已全面应用“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保全。
具体操作步骤请看下文图解!
流畅一览!戳!
第一步
第二步
选择保全类型和保全种类,若选择【诉中保全】,还需输入案号全称(其中案号中的括号需是英文输入法的括号)。
第三步
选择提交法院并保存进入下一步。
第四步
第五步
进入上传材料页面,根据案件情况上传申请书、财产线索、证件材料、其他材料。
第六步
选择担保方式,点击【提交】,诉讼保全信息就提交法院审核了。
什么,你还不知道财产保全是什么吗??
赶紧来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者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措施。
二、采取财产保全所需材料
1.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2.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
3.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财产线索;
4.如果需要提供担保的,应提交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5.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还需要提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民事纠纷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书,有关债权债务证明文书等。
三、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5.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6.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和担保承诺书;
7.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四、财产线索所需资料(如提供以下财产作为担保,也一样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车主姓名和车辆类型以及车辆的登记机关;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6.债权及工程款:被保全人和协助方之间的债务证明资料,协助方的联系方式和地址。
五、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数额
《保全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若申请保全人采用担保保险公司作为担保财产的,只接受重庆市内保险公司的保函及保单。
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六、担保书
对财产保全担保,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违反民法典、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应当责令申请保全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供其他担保;逾期未提供的,裁定驳回申请。”
七、诉讼保全的解除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财产纠纷案件,被保全人或第三人提供充分有效担保请求解除保全,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被保全人请求对作为争议标的的财产解除保全的,须经申请保全人同意。”
申请保全人和被保全人达成和解以及其他条件的,申请保全人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的,只需要一份解除保全申请书以及原保全案件执行裁定书即可;被保全人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的,除了提供一份解除保全申请书及原保全案件执行裁定书外,还需要提供有关材料证据。
八、申请人赔偿责任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申请保全人未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解除保全,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