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大证”“小证”傻傻分不清楚?
答
“小证”:每个购房户自己的每套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由房产管理部门从开发商办理的大证上逐户分户而来,属于转移登记,需要办理过户手续。
区别:“大证”“小证”外表一样,均由国家颁发,形式统一,只是记载内容不同。
合同签订后,温某未向A公司支付委托办理小证的代办费用,双方将委托办证变更为温某自行办证。后温某按照约定向A公司给付购房款,顺利领取钥匙并办理入住手续。2017年A公司方才取得温某所购房屋的大证,此时距双方约定期限已逾期两年,而温某的小证迟迟不见踪影。
温某因此将A公司告上法庭,要求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办理大证以及小证的违约金。对此,A公司抗辩表示自己并未违约,大证逾期系因不动产登记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且A公司不负责为温某办理小证。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A公司承担逾期办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违约责任,同时对违约金数额予以酌减。A公司不服上诉至二中院,主张双证逾期系同一违约行为,不应重复主张违约金,且温某并未委托其办理小证。
1.如果买卖合同中没有委托开发商代为办理小证,可以主张逾期办证违约金吗?
2.法院为什么会调整逾期办证的违约金呢?
3.买受人可以同时主张逾期办理“大证”“小证”的违约金吗?
一个小拓展:买受人也可以同时主张逾期交房、逾期办证违约金,处理原则同上。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