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一套房屋买卖,购房人手中却有两份合同,提交网签和贷款的是低价格的“阴合同”,真实留存的是高价格的“阳合同”,而高低价格差的秘密就是装饰装修费。多年来,被视为北京二手房成交潜规则的“阴阳合同”,有望因房屋买卖合同的修订而改变。
昨天,由市住建委和市工商局联合起草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二手房的附属设施、家具家电、装饰装修等有关价格会全部包含在房屋成交价内。
成交价格需包含家电装修费
“这主要是防止买卖双方为了规避税收,签署‘阴阳合同’。”一位中介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北京的二手房交易中绝大多数都存在两份合同的情况,方法就是将房屋成交价格拆分为净房屋价格和装饰装修等价格,而提交网签、办理纳税的就是那份所谓净房屋价格的合同,目的就是为了少交税。比如,实际成交价是400万元,“阴合同”只写250万元,剩下的150万元则被写入了装修款一栏。“不再允许将装饰装修款单列在成交价格之外,‘阴阳合同’的空间就大大减小了。”
房屋出租和结构改造也需披露
出租、贷款和房屋结构问题,也是二手房买卖中容易引起争议的环节,新版示范文本中对这三项也都做出了更细致的约定。
预告登记防一房多卖
记者注意到,新版示范文本的第九条,增加了“预告登记”一项,允许买卖双方自主选择是否进行预告登记。如经协商一致,签署合同之后,购房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就相当于“预订”了房子的产权。预告登记后,卖房人若未经卖房人同意再将该房屋卖给其他人,将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进行物权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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