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薄证样式曝光小产权房不会发证
【房本换新颜!快来看看不动产登记证长啥样↓↓】3月1日起,全面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薄证样式。新证启用后,以前的薄证继续有效,新证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不能要求当事人强制更换,小产权房不会发证。(记者李轶)
另据新华视点报道【“小产权房”不会“洗白”】针对城乡社会普遍关心的“小产权房”问题,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强调,不动产登记是依法保护不动产所有人权利的法律行动,不可能登记任何不合法的东西。现行法律法规明确,世界普遍实施土地用管制,所以“小产权房”不可能予以登记,这样的念头应该打消。
未完成整合地区仍颁发旧证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介绍,我国不动产实行“属地登记”制度,具体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主要在市、县。目前,职责和机构整合完成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前提条件。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30多个市(州)、70个县(市、区)已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基本具备启用新的登记簿和新版证书条件。
冷宏志表示,在3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时,有一部分地区能够开始启用新的登记簿并颁发新版证书。“力争到今年年底,全国全面颁发新版证书。”
他说,考虑到部分地区还要进行业务流程再造、登记系统对接、统一窗口设置等必要的技术准备,启用新的登记簿和新版证书的原则是“成熟一个,启用一个”。
他解释,无论是依法颁发的新版证书,还是因没有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不具备颁发新版证书条件,继续颁发的各类旧版证书、以及此前分散登记时已经依法颁发的各类证书,都继续有效。
“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
那么,老百姓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换证?对此,冷宏志介绍,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坚持“不变不换”和方便企业群众的原则。简单地说,这意味着“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等到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外公布后,官方曾经表示“不动产登记”是遵循“自愿登记”的原则。昨日,冷宏志再次重申了这一原则。他强调,各地不得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
参与起草《条例》的社科院教授孙宪忠解释,不换新证对于百姓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但是,若房产将进行交易,登记过户时,旧的房产证将被不动产权证书所替代。简单来说,现有房产证依旧有效,但若房主将房产交易和过户后,交易的另一方领到的将是不动产权证书。
房产证与不动产权证样式区别
“房产证”
内页
外页
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产权证,并无其他内容。
“不动产证”
规定了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类型、登记原因、使用期限、取得价格(以万元/平米为单位)。
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外,在其右上角写有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异地登记、查封登记等登记类型。
焦点
不动产为何要统一登记?
我国不动产登记涵盖多个内容,如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以及海域登记等等。此前,我国的不动产登记职责分布在多个部门。
社科院教授孙宪忠参与起草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他分析,作为计划经济的产物,多部门、多级别登记主要是为了加强行政管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对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产权制度要求越来越高,分散登记的弊端越来越明显。
他表示,登记程序、标准各不相同,权属证书五花八门,不仅增加老百姓办证跑腿的成本,还会带来交易风险。
对于不动产登记从分散到统一的变化,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认为,这将有利于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减轻当事人的负担。统一登记之后,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减少办证环节,“可以让当事人少跑路,减轻当事人负担,方便企业和群众”。
昨日,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也表示,《物权法》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而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是“更加有力保护不动产物权的必然要求。”
王广华认为,如果簿证不统一,特别是证书不统一,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登记簿和多个证书,交易当事人无法有效判别权利的真正归属,就可能出现“一房、一地多买”,产生交易风险,影响交易安全。
“小产权房”不可能予以登记
据新华视点微博,针对城乡社会普遍关心的“小产权房”问题,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强调,不动产登记是依法保护不动产所有人权利的法律行动,不可能登记任何不合法的东西。所以“小产权房”不可能予以登记,这样的念头应该打消。
针对社会舆情上房地产税问题山雨欲来之势,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说,尽管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不动产税收的技术基础,但税收问题只能根据税法有关要求,依税收法定原则,由国家依法决定。
对于百姓而言,换证有啥好处?孙宪忠认为,如果不到登记机关登记,会使房产、土地等不动产权利归属和转让存在隐患。“不动产权利的拥有并非通过登记产生,但不动产交易作为一种权利的交易,交易过程中确认这些权利是否存在、如何发生变动,都要依靠完善的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则表示,只有簿证统一了,无论哪个地方登记的不动产,在进行交易时,交易当事人才有统一的、可以信任的依据和基础,不动产交易的良好秩序才能得以有效建立和持续运转。
北京情况
北京登记不动产年内实施
记者从北京市国土局了解到,北京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今年将完成市区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的整合。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机构设置目前已有初步方案,还要待市委市政府最后审定。使用新的登记证后,原先的老证居民可自愿更换。
据了解,北京市已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联席会议。该联席会议由市编办、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农委等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国土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召集人为主管副市长。
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了解到,在实行统一登记前,目前房屋登记工作仍按现行模式办理。此外,目前使用的商品房房产证,在房屋买卖、出租、抵押,或是土地使用年限方面,都不会产生影响。
专家解读
统一登记与降房价无关
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原来的分散登记变成统一登记,不能将没有实行统一登记作为不征收房产税的借口,统一登记也和反腐没有太大关系,因此不能将不动产统一登记看作降房价的“灵丹妙药”。
楼建波说,当前不少人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认识有误区,“这次是从分散登记到统一登记,并不是从以前没有登记到现在有登记。并不是以前一个人有几套房查不出来,怎么征税算不出来。”
楼建波表示,之所以要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一是因为过去分散登记时百姓不方便,要跑来跑去;二是如果各个部门登记信息不一致,会无谓造成纠纷;三是查询不方便。
因此,统一登记后,会节约交易成本,提高登记的准确性和效率。从这个角度上看,统一登记的实施会促进房地产交易,而不是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样本封面及部分内页(2月26日摄)。
《不动产登记证明》样本内页(二月二十六日摄)。
原标题:不动产统一登记影响几何(政策解读)
国务院发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2月26日,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簿证样式(试行)发布。当日,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副局长冷宏志就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和事项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旧证可以长期使用,小产权房不能获得登记
《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具体都指什么?谁持有?
《不动产权证书》是权利人不动产权的权证,由权利人持有。有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本,证书中记载登记簿的主要信息。单一版证书记载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集成版证书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目前主要采用单一版证书。
《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他项权证,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由登记机构持有。比如,权利人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可以申请登记机构向银行出具该证明文件,方便权利人贷款。若权利人产权有查封登记,则不颁发证书或证明。
王广华强调,统一簿证,坚持方便群众。过去有关机构发放的各类产权证,坚持不变不换。只要不动产权没有变更和交易,就不换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旧证可以长期使用,旧证和新证并行不悖。农村耕地的承包权、经营权和使用权证,现在由农业部负责牵头管理和发放。农村耕地权证未来的管理,将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范畴。耕地纳入统一管理,有5年的过渡期。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具体流程包括4个步骤,即权利人申请、登记机构受理、登记和颁证,单元不动产登记需要30个工作日完成。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簿证收费标准正在制定过程中。过去是房产测量和土地测量两个分项收费,一是工本费,二是登记费,登记收费是两件,按件收费,对个人收费每件80元,对企业每件550元。
农村家庭的不动产权,一般记在户主身上。户主过世后的不动产权继承,是一个明确的权利,依法得到保障。对于农村居民集中上楼的不动产权,要根据农民的宅基地是否依法取得的原则。依法取得宅基地的,就发放不动产权证书。由于小产权房非法,所以不能依法获得不动产权统一登记。
对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社会上有一些议论。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为反腐,会降房价,也是为征税作铺垫。冷宏志表示,这些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并没有直接关系。反腐由专门机构组织调查,不动产在原来的登记机关同样有登记,并不是有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是反腐。房价上涨和下跌,原因在于供求关系的转变和经济形势的变化,而不是因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征税属于国家财税政策,什么税该征不该征,由国家制定和颁布,跟不动产统一登记没有必然联系。
统一登记可保障交易安全,防止出现一房、一地多卖
统一簿证,对不动产统一登记有什么样的意义?
据介绍,统一簿证,是更加有力保护不动产物权的必然要求。不动产登记作为物权公示的法定手段,不动产物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等,都记载在登记簿、反映在证书上,只有簿证的内容统一,物权的变动情况才能够得到统一规范的反映,物权才能够得到统一严格的保护。
统一簿证,是更加有效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的必然要求。在具体的不动产实际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信赖的就是权利人手中的证书和登记机构管理的登记簿。如果簿证不统一,特别是证书不统一,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登记簿和多个证书,交易当事人无法有效判别权利的真正归属,就可能出现一房、一地多卖,产生交易风险。
统一簿证,是便民利民的必然要求。登记簿不仅是物权归属的根据,也是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查询的主要内容。统一证书,消除分散登记模式下证书不统一、不同的物权颁发不同证书的弊端,切实便民利民,降低行政成本。证书统一了,老百姓的领证成本就会降低。
王广华强调,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要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统一簿证,在于便民利民。
不得随意减少登记簿记载的内容,登记机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
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的使用和管理,有哪些具体规定?
据介绍,使用上,《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统一的登记簿样式自行制作使用。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结合地方实际,针对不同的权利登记事项,对登记簿作相应调整,但不得随意减少登记簿记载的内容。
管理上,纸质介质的《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不动产登记专用章”。不动产登记机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统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如:××县人民政府确定由该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则县国土资源局为该县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证加盖“××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
冷宏志表示,印制上,《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由国土资源部统一监制。证书和证明的样式以及印制标准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各地必须严格遵循。监管上,建立全国《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使用情况的汇总统计分析和公示制度。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不动产登记簿证使用情况的监管。对于伪造、变造证书和证明或者违法制售、使用伪造、变造证书和证明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依法查处;对于不按照要求使用、保存和管理不动产登记簿证的,应当限令改正。
目前,全国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了登记机构和职责整合。截至去年底,全国有70个县(市、旗)、30多个市(州、盟)完成了登记机构和职责整合。(高云才)
(2015-02-2709:13:18)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从3月1号起正式实施。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十类不动产权属纳入登记。今天(26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了《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样本。
它们都长什么样呢?首先说《不动产权证书》,证书酷似“房本”,封面大红底烫金字,有国徽,国徽下面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打开封皮的背面有防伪标识,第一页上有证书编号,登记机构年月日,还有四行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对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不动产权利,经审查核实,准予登记,颁发此证。”
王广华:权利人不持有不动产登记证明,权利人持有的是不动产权证书。涉及到在银行进行抵押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是提供给银行的登记证明。
记者:这个是谁提供给银行的?
王广华:登记机构。在不动产抵押的时候,要办理抵押登记,在办理完抵押登记之后,向抵押权人也就是银行方面(提供)。但是预告登记的时候,房屋还没有盖好,这个时候房屋预购人、购买人他可能会拿到这个登记证明,证明他已经预购了商品房。等到完成这个交易之后,凭这个不动产登记证明,然后重新办理不动产登记,拿到的就是不动产权证书。
2015年3月1号开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全国所有城镇都必须将其纸质房产档案录入电子信息库,并建立本地的住房信息系统;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十类不动产纳入登记,国土资源部、公安部、民政部等9部门信息共享。对于一系列措施,不少言论都认为这与降房价、收税和反腐都有关联,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再次强调,不动产登记与这些都没有直接关系。
王广华:不动产登记,主要是根据物权法,依法对权利人进行保护,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他提供的是对市场交易安全的一种保障,这是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根本目的。我们谈到的这种反腐也好、还是降房价也好,还是收税也好,很多工作没有统一登记也可以做。比如说要收税,我们房产部门登记了房屋所有权,土地部门登记了所有土地使用权,这些分散在不同的部门,无非就是税收部门把这些信息整合到一起,足以满足收税的需要。同时降房价对这个不动产登记没有根本的联系。至于说反腐,就说我们包括过去房屋登记和现在的这个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度上是差不多的,不能说是因为统一登记了,我们的反腐力度就加大了。
和不动产有关的证明我国目前有《集体土地所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等十几项证书,这些已有的证和不动产证书怎样衔接。对此,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做了详细说明。
那么,3月1号起,如果想申请不动产权证的人应该去哪里办理,又是怎样的流程?对此,冷宏志解释说。
冷宏志:流程的问题原则上讲就是四个程序,申请、受理、登簿、颁证,就是说已经职责整合完的,具备颁发新证的条件的,那就到整合完政府明确的那个机构。举个例子说,如果是明确到国土资源部门,那就到国土资源部门去申请发证,这个时候发的证就是新的证书。如果职责没整合完,不具备颁发新证条件的,那么你还是到原来的比如说房屋,你还到房管部门去,林地你还到林业管理部门去……就是这样的,整个实施是要个过程,前期条件是机构职责整合完,具备发证条件。
(2015-02-2709:12:28)
新华网北京2月26日电题:登记了,将会影响我们什么?——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引出的话题
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26日正式公布。包括《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3月1日起全面启用。围绕这件事儿,一系列原生衍生的不动产登记话题再难回避。
要换新证吗,对我们的本本影响几何?
对大多数人来说,各种本本含金量最高的就是不动产证书——城市商品房、农村宅基地“房本”,耕地及山水林田湖海使用权或承包经营证书等。全国启用统一不动产簿证,对我们这些“宝贝”影响几何?
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核心内容,簿证统一后,物权变动情况才能统一规范反映,物权才能得到统一的严格保护。“簿证不统一,不动产物权就无法统一公示,可能出现权利交叉和冲突,不动产登记公示公信的效力就会打折扣,物权也可能得不到切实保护,还会引起纠纷和矛盾。”王广华强调,簿证统一了,无论哪个地方登记的不动产,进行交易时,当事人都会有统一、可以信任的依据,良好秩序才能得以有效建立。“簿证不统一,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登记簿和多个证书,就可能出现一房、一地多卖,产生交易风险,影响交易安全。”
消除分散登记模式下证书不统一的弊端,将便民利民,减少行政成本。证书统一了,老百姓领证成本会降低。原来分散登记簿和证书中很多内容重复,浪费行政成本,也容易出现错误,给权利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坚持‘不变不换’和方便企业群众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强调,各地不得强制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会出现抛售吗,对楼市影响几何?
“不动产统一登记马上要实施了,你说,有多套房子的人会不会抛售?如果抛了,房价会不会因此而降下来呢?”30岁的郑州居民蒋如林已经结婚生子,目前仍租房居住,一直等着出手买房时机。
蒋如林的问题颇具代表性。尽管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初衷并非降房价,但不可否认其对房地产市场的客观影响。借助不动产统一登记,个人住房信息“家底”不清现状有望得到改变。
事实上,缺乏准确可查询的信息,一直困扰我国住房建设和房地产调控。一位地方基层干部说:“每个家庭有几套房、多大面积都搞不清楚,制定调控政策不仅很困难,而且容易发生偏差。”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说:“这一政策是房地产调控从之前的交易环节调控,转变到存量环节调控的重要标志性事件。”
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进入存量调整阶段,区域分化明显,“去库存”将是2015年市场的主基调。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4年末,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再创新高,达6.2亿平方米,比2013年末增加1.3亿平方米,住宅待售面积超过4亿平方米。
尽管部分市场研究机构预计,随着不动产登记加速,大户型二手房供应将继续增加,可能会导致部分持有多套房业主挂牌增多,但对于整个房地产市场不会产生过大影响。
中国房地产协会名誉副会长朱中一认为,不动产登记和个人住房信息联网是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最基础内容,但房价主要还是由供求、预期等因素决定,不动产登记制度本身不会对房价产生太大影响。部分受访专家认为,条例实施将使决策更为科学、精准,有利于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不动产登记落地了,房地产税那只靴子呢?
针对房地产税山雨欲来的报道,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说,尽管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不动产税收的技术基础,但税收问题只能根据税法有关要求,依税收法定原则,由国家依法决定。
不动产登记靴子落地后,会有人出于房地产税渐行渐近原因,将拥有的多套房产出售,因为从已释放改革信号看,房地产税征收会保障居民基本住房诉求,主要锁定多余房产,房产越多保有环节的税负将越重。
中国社科院副研究员陈飞说:“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实施,意味着房地产税征收脚步日益临近,对于商品房投机者将是很大打击,会逼迫部分空置房进入市场,可望有效降低已售住房空置率。”
当然,房地产税征收的技术条件不仅包括详细了解每个人究竟拥有多少房产,还包括房地产的评估技术等。更为复杂的是税制设计,究竟什么算是居民基本住房诉求,按套征收还是按平方米征收更合理?……种种问题牵一发动全身,需要全面考量。
众所周知,立法是目前房地产税改革的路径。这项改革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牵头,加强调研,扎实推进。这是说,房地产税征收将主要取决于立法进程,取决于取得改革共识、减少阻力、协调关系的进程。不会一蹴而就,但会在预期轨道上前行。
一些专家也认为,技术条件并非房地产税征收不可逾越的障碍,更重要的是让这一税种的征收有理有据。与我国增值税、营业税等绝大部分含在价格中的间接税相比,有明显直接税性质的房地产税如何“直接”从百姓口袋中拿钱,恐怕还与税收法定、预算透明等大主题改革紧密相连。
产权话题难止,“小产权房”怎么办?商品房70年后怎么办?
针对不少城市居民(当然也有城郊农村居民)较关心的“小产权房”问题,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26日表示,不动产登记是按物权法要求,依法保护不动产权利人权益的行动,不可能登记不合法的东西。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条文明确,世界上普遍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所以‘小产权房’不可能予以登记,更不可能通过合法登记‘漂白’。”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物权法等上位法的明确要求。这是一项法定行动。有关‘小产权房’问题,法律法规条文明确,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三令五申。讨论不动产登记,只能在法律轨道上进行。”王广华说。
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强调,必须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
随着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全面启用,另一个问题浮出水面——房产、地产统一登记突显商品房土地70年使用权问题。“土地是不动产的核心。我国经济发展很多问题,核心就是土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杨重光说,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物权法的要求。而物权法还有许多要求有待落实。商品房土地70年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会在不动产统一登记过程中显化。“随着不动产登记推进,登记这一技术问题背后的产权问题会更明晰,依法改革任务也会更明确。”
(2015-02-2709:15:09)
自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正式入实操阶段,它的展开将为房地产税的征收起到基础性作用,并推动遗产税、物权保护等一揽子制度改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今后,包括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在内的十类不动产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登记。专家称,将来楼市有望全面摸清家底。国土资源部表示,下一步将抓紧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细则,尽快颁布使用统一的簿册证书,同时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
“房产证”将陆续换发成“不动产证”
据报道,成都、青岛、广州、杭州、厦门、济南、武汉等15个城市居民的“房产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产权证)将陆续换发成“不动产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件设计初稿已出炉,并已在国务院内部征求了中央编办、财政部等八部委意见。
新的“不动产权证”和现在居民手握的“房产证”有一定差异:“不动产证”的外页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外,在其右上角写有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异地登记、查封登记等登记类型;内页内容规定了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类型、登记原因、使用期限、取得价格(以万元/平米为单位)。“房产证”的外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产权证,并无其它内容。
各地不动产登记局忙碌工作困难重重
随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执行日期的到来,各地不动产登记局开始纷纷忙碌,但全面实行登记工作非简单之事,主要有两大难点:
其一、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工作需直接逾越《城市房产管理法》、《森林法》、《渔业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规。
其二、淘汰房产证需要居民提供“个人税号”,将个人房产纳入税务征管部门的信息系统,之前未被信息化的房屋产权将被联网信息化,同时一并进入税收征管部门的系统。
目前,中央编办、财政部、住建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海洋局8家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已成立,其中财政部较积极,正紧锣密鼓地推行房地产税立法,争取2015年年底出台《房地产税立法(草案)》。
大量二手房急出手中介称出现不少神秘卖家
目前在一些大型二手房交易网站上,标明“不动产登记急售”的房源越来越多。某二手房中介门店店长透露:“近期出现不少神秘业主,要求房源信息不能登记上网,只供门店咨询购买。”
链家地产分析师张旭指出,尤其是一些二三线城市,因为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政策内容并不完全清楚,对政策过分忧虑,出现高端二手房源集中抛售的情况。“从去年12月开始,部分城市的二手房源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受不动产统一登记政策影响是比较重要的原因。”
业内人士分析,由于不动产登记的实施将加速房地产税立法,预计二手房抛售现象还会持续。
专家称对刚需购房者是出手好机会
对不动产登记推出后房价下跌的猜测,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曾表示,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出台对房价的影响没有想象中那么大。因为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直接影响房价,只是以它为基础的房产税、遗产税会影响。而且如果从3月开始登记,完成登记还要好几年,房产税、遗产税如何收缴也是未知数,因此,现在谈不动产登记对房价的影响为时过早。另外,即使有影响,作用也有限,因为影响房价的因素很多,最主要的是市场供求关系,还有税收法律、国家宏观经济走向等。
有业内人士预测,春节后也许二手房源将会集中放量,价格也会有一定幅度的回落,对于刚需购房者来说,这或许是一个购房的好机会。
虽然目前不动产登记对于本地的房地产市场影响并不大,但长远来看可能会抑制房产投资。专家建议:对于有多套房的市民来说,要提早考虑手上房产的用处,适时出手多余或闲置的房子。(腾讯财经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