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截止时间全解析

1.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这里“建成”的概念可理解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结转为“固定资产”科目,或者实际投入使用。

2.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之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缴纳房产税。

3.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临时性房屋,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二、新购置房屋

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征免房产税问题

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可以理解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这里的“房屋交付使用”,各省的规定不一,品税阁认为可以参照“最高法的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具体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下面品税阁整理:

三、出租、出借房屋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融资租赁房产

三、关于融资租赁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五、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房产税

一、对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自停产停业次月起,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享受免税政策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各级认定部门应当每年核查名单内企业情况,将恢复生产经营、终止关闭注销程序的企业名单及时通知财政和税务部门。

三、企业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房产土地权属资料、房产原值资料等留存备查。

四、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本通知发布前,企业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但涉及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尚未处理的,可按本通知执行。

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2009年之前的解读——

建筑企业对纳税义务的几个误区解析

误区一工程款未收到就不算收入,收到工程款再计算收入。

案例一: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工程造价共100万元,工期为6个月。合同规定,合同签订7天内甲方先预付10%的工程款,然后按照工程进度交付工程总额的70%,工程完工验收并交付使用2个月后交付剩余的20%。那么,建筑公司在收到工程预收款时应当按10万元的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在工程建设的6个月内按照工程进度收取的款项按月申报缴纳营业税;在完工后的当月按照剩余的20万元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

误区二包工不包料的工程,只把工费计算为收入。

案例二:甲公司自行购买石材一批共10万元,然后以3万元价格由乙建筑公司负责铺设,那么乙建筑公司就应当按照13万元的营业额来申报缴纳营业税。

若乙公司只以3万元的工程款申报纳税,税务机关可根据征管法的规定,对乙建筑公司进行补税、加收滞纳金及罚款等处理。

误区三承接的工程分包给施工队,以材料发票作为成本入账,少缴分包方的营业税。

案例三:甲建筑公司承接一建筑工程,工程总额为100万元,并将工程分包给乙个体工程队,分包金额为90万元。那么,甲建筑公司应当按10万元营业额申报营业税,同时乙工程队应按90万元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并向甲公司开具建筑发票(或通用发票)。

误区四销售自营货物并承接安装工程的,只开具商品销售发票。

(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案例四:乙消防设备安装公司向甲酒店销售自制自动报警、喷淋消防装置,合同明确,设备金额为50万元,另外收取5万元安装费。乙公司应向甲酒店开具50万元商品销售发票,以及5万元建筑业发票。

若乙公司向甲酒店全额开具55万元商品销售发票的,税务机关可根据征管法及发票管理办法,以“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对乙公司进行补税、加收滞纳金及处罚。

误区五临时施工设施的费用及各种价外费用不计算收入。

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在收到建设方支付的建设临时施工设施的费用及其他各种价外费用,都应当合并到营业额中申报营业税。

案例五:甲公司向乙建筑公司发包一项厂房建设工程,工期为120天,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合同还规定,甲公司需向乙公司另外支付5万元作为建设工地的临时板房之用,若乙公司提前完工,可额外取得提前完工奖励费3万元。而乙公司用了110天完成工程,取得了103万元工程款。那么,乙公司应当将100万元的工程款收入、10万元的板房建设费以及3万元的提前完工奖励费合并为营业收入,按照113万元的营业额申报营业税。

THE END
1.房产税缴纳时间何时起算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https://m.66law.cn/v/wenda/419467.aspx
2.房产税纳税时间如何确定专家导读 纳税人将原有的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https://mip.64365.com/zs/630021.aspx
3.房产税纳税时间如何确定?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将原有的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https://m.loupan.com/ask/1238818.htm
4.怎么确定房产税从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房产税从租纳税期限)本文解答了关于《怎么确定房产税从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相关内容,同时关于1、怎么确定房产税从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怎么确定房产税从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始计算,3、房产税从租计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4、房产税从租纳税期限,5、房产税从租计征纳税时间,的相关问答本篇文章福途教育网小编也整理了进来,希望对您有帮助http://www.designclub.com.cn/239728.html
5.如何确定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之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缴纳房产税。https://tax.rednet.cn/m/c/2016/02/02/3903256.htm
6.总结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另附,房产税稽查案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的规定。 二、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5006262.html
7.如何判定房产税纳税时间房产税纳税时间的判定主要依据房产的用途、建设方式以及是否发生权属转移等因素。以下是具体的判定方法和相关规定: 一、根据房产用途和建设方式判定 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这意味着,当房产开始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时,即产生纳税义务。 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https://lvlin.baidu.com/question/1394594943569562220.html
8.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二、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https://sichuan.chinatax.gov.cn/art/2022/6/21/art_327_717121.html
9.房产税纳税时间如何判定房产税纳税时间如何判定3 回答 10秒估算装修报价 元 40-70m2 70-110m2 110-150m2 150m2以上 我已经阅读并接受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立即计算报价 获取装修底价 稍后将有装修顾问来电为您解读报价共有3条回答 徐州登华建筑 有用 1 实际取得租金之日起发生房产税纳税义务;出借的, 自https://m.to8to.com/ask/k1127683.html
10.房产税纳税义务起止时间如何确定?房产税纳税义务起止时间如何确定? 对于新建的房屋如何缴税,《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https://www.yjbys.com/chuangye/zhidao/banshuizhinan/64907.html
11.各税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城建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 七、房产税 (一)自建的房屋,自投入使用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二)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三)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缴纳房产税; http://m.kuaijitoutiao.com/article/259417
12.时间,如何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不属于新征用的耕地,纳税人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规定,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从合同签订的次https://m.5scpa.com/knowledge/31964.html
13.如何确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导读:【问题】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为纳税提供应税劳务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的当天。假如,劳务总共3个月,我们在第一个月5日就收到全部款项3万元,对此我们有以下几种理解,请问哪一种才是正确的?1、应在第一个月全部确认收入https://m.findlaw.cn/jingjifa/caishuifa/sszl/yys/49625.html
14.12366热点问题解答(全文)二、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 21、纳税人多交纳税款,是否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https://www.99xueshu.com/w/qrzvi1sjinpy.html
15.企业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认企业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认的问题您看懂了吗,希望这个解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的可以关注我们牛账网哦!牛账网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能最大程度解决您的会计考证难题,还在等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习是一件需要毅力、需要耐力的事情,在会计这个行业,https://www.niuacc.com/zxsscl/510925.html
16.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收入确认时间一样吗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收入确认时间不一定一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https://m.kuaiji.com/zhuanyewenda/187085896.html
17.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律师普法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特例:对于验收前已经出租出借或已使用的新建房屋,应当在出租出借或已使用当月起计算房产税。购置新建商品https://www.110ask.com/tuwen/13198193247433691697.html
18.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房产税计算方法是什么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从价计征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https://fengcx.com/news/detail/536906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