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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税对象和税率
根据2023年厦门市房产税实施细则,房产税的课税对象是房屋,征税方式根据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进行征收。具体来说,内资企业和个人自用房产的计税余值为房产原值扣除25%比例后的金额,年税率为1.2%;而房产出租的则按照租金收入计征,税率为12%。对于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员自用的房产,计税基础为当年1月1日的账面房产净值,年税率也为1.2%;而房屋出租的则按照租金收入计征,税率为12%。需要注意的是,个人自用房产不包括非营业用的房产。对于已竣工交付使用但未决算或未取得产权的房产,按照预算书与“在建工程”借方余额孰高的原则进行暂估入账计证房产税。
法律依据和征收管理
该房产税实施细则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根据该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时必须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核定。第二十九条规定除了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法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在征收过程中,扣缴义务人有义务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责任。对于没有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无权要求其履行该义务。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不能拒绝,若拒绝,则扣缴义务人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并处理。税务机关也会按照规定向扣缴义务人支付代扣、代收手续费。
税收政策调整的意义
2023年厦门市房产税实施细则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进一步深化。通过明确课税对象和税率,厦门市房产税的征收将更加公平合理。按照房产原值扣除25%比例后的计税余值征收个人自用房产税,能够更好地体现税负的合理分担,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同时,对于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员自用房产的征收方式,更加注重了税收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此外,将房产税纳入法律法规的规范范围,强化了税收征收的法制化管理,有助于遏制税务机关违规征收行为的发生,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总之,房产税实施细则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我国税收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