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后拆迁怎么补偿征收,房子卖了过户了以后拆迁怎么办,房屋过户后遇到拆迁,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过户及拆迁的具体情况。以下是针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一、房屋过户与拆迁款项归属如果双方已经完成了过户手续,那么房屋的所有权就已经通过过户行为移转
房屋过户后遇到拆迁,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过户及拆迁的具体情况。以下是针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房屋过户与拆迁款项归属
如果双方已经完成了过户手续,那么房屋的所有权就已经通过过户行为移转。在这种情况下,原房主将不再享有房子的所有权,因此也就无法获得拆迁款。拆迁款项一般属于房产所有权人所有,即过户后的新房主。
二、居住权与拆迁补偿
居住权人无权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部分补偿是给予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的。
居住权人有权获得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在被征收房屋设立居住权的情形下,这部分损失会发生在居住权人身上,因此他们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居住权人无权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因为居住权主要是解决权利人的居住生活需求,不包括“收益”权能,且住宅房屋依法也不能用于生产经营。
在某些情况下,如拆迁中的奖励金,居住权人可能有权获得一部分政策性奖励金。这主要取决于居住权人在签约腾房或选择补偿方式等方面的态度和行为。
一、拆迁房可以过户吗1、拆迁房可以过户,但是需要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后的拆迁安置房才可以办理过户。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签字,如一方不去的话需要去公证处作委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拆迁房产证过户需要什么证件拆迁房产证过户需要的证件有: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3、拆迁前个人的房产证原件或者房产证的注销证明;4、被安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拆迁的安置协议;6、房屋移转的过户申请书;7、房屋权属的登记申请书;8、测量分户的平面图;9、如果被拆迁人死亡,应该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分析:1、先办房产证,安置房过户,房产所有权人即安置房的开发商,应当先给安置房办理房产证,在安置房具有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过户。而办理安置房房产证的条件是安置房居住满5年。这就意味着,居住安置房满五年才能办理房产证,有房产证才能过户或者上市交易。2、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3、办理过户,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带着过户申办材料,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到场填写申请书,具体每个地方的房屋市场交易中心都有咨询处,在咨询处提前咨询需要哪些文件,因为不能的情况需要过户材料并不相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三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法律分析:1、签订合同但没有过户的房子拆迁,拆迁款应当属于原房主,但原房主应当赔偿买受人经济损失。2、因为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因此,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的房屋的所有权人仍应是原房主。这种情况下,原房主就是被拆迁人,因此,房屋拆迁款应当属于原房主。3、但是,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双方应当履行,原房主有义务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因未办理过户手续,致使房屋买卖合同未得到有效履行,且房屋已被拆迁,买卖合同已无法履行,买受人的合同目的无法得以实现,并因此给买受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所以,原房主应当赔偿买受人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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