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xx市xx镇xx小区B幢802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安置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面积约为335平方米。
第二条该房屋的出售价为人民币柒拾捌万元整(¥1780000.00元),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在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保证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出售、抵押等情况,并保证不存在产权纠纷。如有上述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乙方在支付给甲方全部该房屋的购房款人民币xx万元整(第一次支付人民币伍拾万玖仟陆佰贰拾元整,第二次支付人民币xx元整,总计xx万元整)后即取得该房屋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甲方不再拥有使用权和所有权等任何权利。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全部款项支付完毕后,甲乙双方不得取消本次交易。
二、甲方在乙方代替甲方向xx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缴交该房屋的购房全款人民币伍拾万玖仟陆佰贰拾元整(¥509620.00元)后,不继续履行双方就该房屋买卖达成的协议,则甲方立即支付给乙方该房屋的购房全款人民币伍拾万玖仟陆佰贰拾元整(¥509620.00元),并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伍万元整(¥80000.00元)。
三、乙方在签订协议后,不继续履行双方就该房屋买卖达成的协议,则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伍万元整(¥80000.00元)。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书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协议经双方均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