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那么徐店长还有机会要回
房子中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买房,儿媳要加名?
受赠子女购房时加了配偶的名字
该行为如何认定呢?
严叔出资购买房产落户在双方名下的情形可能推定为具有赠与的意思,在登记完毕后一般不允许撤销。将来若离婚,儿媳可据此享有对该房子的所有权益。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买到“凶宅”,怎么办?
只有找靠谱中介
才会告诉你是否为“凶宅”
否则就只能自认倒霉吗?
《合同法》第54条规定
一方采用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如果购买的“凶宅”价格远远低于正常的房屋市场价格,因远低于市场价格,作为买房人则为明知房屋有瑕疵,此时再以“凶宅”为由要求退房则较难以支持。
阿拉丁是否应当退还中介费?
阿拉丁房产中介公司
是否应当退还客户中介费?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1.5亿上海老洋房”
太表姑奶奶说他们一家子
在老洋房住了40年
房子也应当有他们一份吗?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故根据物权公示原则,该套老洋房不动产权证书上所登记的人即为房屋的所有权人。
《物权法》第九十三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老洋房卖掉之后所得房款
理应有太表姑奶奶家一份吗?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太表姑奶奶一家拒不搬出
老洋房是否违法?
第七十五条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物权法》第六十六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龚家此时有哪些维权办法?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龚家此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生活中因房屋出租、买卖、
继承、司法拍卖等原因
导致房产所有权
受损的情形层出不穷
关键时候应拿起法律武器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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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假离婚后,妻子“激情犯错”,已过户的房子丈夫还能要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