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背后真相!婚后产权未办变更,合同撤销有希望?律师解析法院陈某宇情人银行卡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一、案件背景

钱某华、陈某强系李某瑶原公婆。2015年,钱某华、陈某强与李某瑶及其父母签订《协议》,钱某华、陈某强出全资以李某瑶名义购买北京市朝阳区××室(以下简称涉案房屋),并明确该房屋在李某瑶与陈某宇(钱某华、陈某强之子)结婚登记后,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变更为李某瑶和陈某宇共有产权,且用于二人今后婚房的特定用途。

2022年8月15日经钱某华、陈某强向李某瑶核实得知,李某瑶与陈某宇在2021年9月已协议离婚,市场估值750多万元的涉案房屋归李某瑶所有。同时,钱某华、陈某强发现李某瑶未履行赠与承诺义务,在与陈某宇结婚登记后,未按约定办理涉案房屋共有产权登记手续。钱某华、陈某强与李某瑶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二、原告诉称

钱某华、陈某强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撤销钱某华、陈某强与李某瑶之间的赠与合同关系(赠与购买北京市朝阳区××室的款项3500000元);

2.判令李某瑶将购房款及税费共计人民币3500000元赠与资金返还钱某华、陈某强。

三、被告辩称

李某瑶辩称,不同意钱某华、陈某强的诉讼请求。

1.双方之间不存在附义务赠与合同关系,只有婚前一份《协议》,是因陈某宇购房限制而由钱某华、陈某强出资为二人购买婚房并说明债务承担问题。房屋本就是李某瑶与陈某宇的财产,二人结婚登记后已认可房屋为共同财产,协议目的已实现。

2.2021年8月,因陈某宇有婚外情导致与李某瑶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陈某宇同意涉案房屋归李某瑶所有且无需补偿。

3.钱某华、陈某强的赠与行为已完成,无权撤销,且出资已完成,钱某华、陈某强作为陈某宇父母应知晓离婚,撤销权除斥期间已过。

四、法院查明

1.2015年3月20日,钱某华、陈某强与李某瑶等签订《协议》,内容为:一、由陈某宇父母全资购买北京市朝阳区××房房屋一处,作为陈某宇和李某瑶今后的婚房;二、房子产权人写陈某宇和李某瑶的名字,所借外债不需陈某宇和李某瑶婚后偿还,由陈某宇父母负责还清;三、按照购房政策,未办理结婚登记前,所购房子不能以陈某宇和李某瑶名义共有,故先以李某瑶名义购买,结婚登记后,再办理变更手续,变更为陈某宇、李某瑶共有产权……。

2.2021年9月18日,陈某宇与李某瑶签订《离婚协议》,载明:双方于2015年10月1日在东城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因感情破裂,自愿离婚,协议如下;涉案房屋系双方共同财产,陈某宇同意,该房屋归女方单独所有,男方就该房屋不享有任何权利,女方也无需向男方给予任何补偿……。

3.2022年8月,钱某华当面询问李某瑶涉案房屋房产证上是否添加陈某宇的名字,李某瑶表示没有。钱某华询问原因,李某瑶表示因为陈某宇的社保缴纳记录一直在外地,加不上。

4.庭审中,李某瑶认可钱某华、陈某强为购买涉案房屋出资共计3500000元。钱某华、陈某强与李某瑶均认可涉案房屋于2015年4月登记在李某瑶名下,李某瑶与陈某宇于2015年10月登记结婚。

五、裁判结果

1.撤销钱某华、陈某强与李某瑶之间的赠与合同关系;

2.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李某瑶向钱某华、陈某强返还款项1750000元;

3.驳回钱某华、陈某强的其他诉讼请求。

六、律师案件分析

1.赠与合同性质认定

钱某华、陈某强与李某瑶之间存在附义务赠与合同法律关系。依据2015年3月20日的《协议》,钱某华、陈某强出资购买涉案房屋并非无条件,而是附条件和义务的。一是作为李某瑶与陈某宇的婚房,二是李某瑶需在婚后将房屋登记至二人名下。陈某宇未在《协议》上签字,所以合同主体为钱某华、陈某强与李某瑶,赠与款项为3500000元。

2.撤销权的判定依据

李某瑶未完成所附义务。虽然未约定履行义务的具体期限,但在钱某华催告时应积极完成。李某瑶所述未办理登记的原因不客观合理,其与陈某宇结婚后已具备夫妻加名条件,却在离婚前未完成该义务,离婚后该义务客观上无法履行,应认定未完成所附义务。

《离婚协议》不能作为李某瑶的抗辩理由。涉案房屋登记在婚前,并非夫妻共同财产,虽离婚协议中二人确认为共同财产且归李某瑶所有,但该陈述与事实不符。钱某华、陈某强非离婚协议当事人,不受其约束。即使陈某宇在离婚协议中放弃权利,也不能免除李某瑶按《协议》履行义务,若房屋已转移登记至二人名下后陈某宇再放弃权利则另当别论。

3.返还金额的确定因素

钱某华、陈某强赠与之目的部分实现,李某瑶与陈某宇结婚多年,后因陈某宇原因导致离婚,且陈某宇在《离婚协议》中对自身权利有所表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法院酌定李某瑶返还一半款项即1750000元。

七、案件启示

1.赠与合同条款的严谨性

2.家庭财产安排的法律意识

家庭成员间在进行房产等财产安排时,应充分认识到法律规定和法律后果。无论是出资方还是受赠方,都应明确自身权利义务,避免因情感因素或法律意识淡薄而忽视潜在风险。本案中各方在签订《协议》时若能充分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对后续可能出现的离婚等情况及对房产产权的影响有更清晰的认识,就能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3.证据留存与及时维权意识

每个案件都有特殊性,需要律师对案情进行细致的分析,才能有专业的判断,我们团队擅长处理各类房屋纠纷,如果您遇到相似案件,我们真诚的希望您可以来电详细说明情况,我们会尽力为您解答!

THE END
1.能否把夫妻共同房产过户给妻子法律问题大全夫妻共同房产能否过户给一人 你好,离婚时如何约定,是否过户 全部3个答案 > 夫妻共同房产过户到妻子能卖吗 夫妻的共同房产,夫妻一方不能直接卖掉。夫妻共同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平等处理的权利。夫妻一方若要处分房产,需经另一方同意,才可以出卖夫妻共同的房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https://china.findlaw.cn/ask/jz/zt_83670/
2.买的房婚后过户给老婆离婚怎么判针对婚后过户给老婆的房屋,在离婚时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包括协商处理与诉讼分割,需https://www.lawtime.cn/wenda/q_48015604.html
3.婚内房产过户给妻子新规定的过户流程是什么专家导读 在婚内把房产过户给妻子的办理流程是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有效材料直接到当地的房管部门去办理就可以,不过,婚内过户房产是属于房子的赠与,这样的话,很有可能还先得到当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房产赠与的公正,婚内过户房产不征收其他任何的税费。 https://mip.64365.com/zs/1046275.aspx
4.夫妻双方的房产过户给妻子律师普法夫妻双方的房产过户给妻子 普法内容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https://www.110ask.com/tuwen/17745637097439926424.html
5.离婚房子过户给老婆孩子,怎样办理及是不是需要交税?1. 办理程序:首先需要确认房产的所有权情况,假如夫妻双方是共同买房或共同还贷,可以协商一致将房产过户给妻子和孩子。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准备相关文件,例如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具体的办理程序可以咨询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或。 2. 分割房产财产:离婚时对房产实施过户,需要确定怎样分割房产的财产价值。可以通https://www.hezegd.com/lawnews/zh/281940.html
6.夫妻之间赠与房产,赠与人在产权变更登记之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因此,即使另一方一直合法占有使用该房产,也不能认定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赠与人仍可以撤销赠与。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后,房产所有权才合法转移给受赠人,同时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也归于消灭。根据对本条的上述理解,夫妻一方就赠与另一方房产的约定行使任意撤销权,如果赠与房产已经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或者虽未办理过户登记但已办理http://www.sdcourt.gov.cn/jninglsfy/385278/385284/9047788/index.html
7.房子过户到妻子名下需要什么手续房子过户到妻子名下需要什么手续 1、婚内房产过户到老婆,要拿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夫妻间的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 2、夫妻双方要一起到本地房产登记机构办理,由于需要双方本人填写。 https://m.jiwu.com/baike/27056.html
8.房产证过户给妻子流程房产证过户到妻子名下房产证过户给妻子能房产过户是很常见的现象,但是夫妻之间的过户,与普通的房产交易过户不同。那么房产证过户到妻子名下是共同财产吗?房产证过户给妻子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接下来的内容中小编将详细为大家介绍,并带来房产证过户给妻子流程。 一、房产证过户给妻子流程 将房产证过户给妻子*简单,同时也是*省钱的过户*,就是赠与过户。 https://m.qizuang.com/gonglue/jsgh/116253.html
9.房贷未还清可以公证给妻子吗房贷未还清可以公证给妻子,虽然房贷未还清,但可以通过签订夫妻财产协议或婚内财产赠与协议来进行公证,公证后,妻子可以获得该房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在办理公证时,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以及按揭合同等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公证处不会对未定的事实做出公证,如果希望将房产过户给妻子,还需要还清贷http://www.loupan.com/bk/166497.html
10.离婚后房产纠纷案例(精选9篇)案例:某男与妻子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离婚登记。双方约定位于某区的一套房屋过户给女方。但客户后来并未协助其前妻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他的理由是当时是在激愤的情形下在离婚协议上签的字,离婚后他进行了冷静的反思,认为离婚协议对他和孩子显失公平,要求前妻给自己20万元的折价款。理由是那套房屋是由他全部出资购https://www.360wenmi.com/f/filef0gxuqm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