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一、案件背景
钱某华、陈某强系李某瑶原公婆。2015年,钱某华、陈某强与李某瑶及其父母签订《协议》,钱某华、陈某强出全资以李某瑶名义购买北京市朝阳区××室(以下简称涉案房屋),并明确该房屋在李某瑶与陈某宇(钱某华、陈某强之子)结婚登记后,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变更为李某瑶和陈某宇共有产权,且用于二人今后婚房的特定用途。
2022年8月15日经钱某华、陈某强向李某瑶核实得知,李某瑶与陈某宇在2021年9月已协议离婚,市场估值750多万元的涉案房屋归李某瑶所有。同时,钱某华、陈某强发现李某瑶未履行赠与承诺义务,在与陈某宇结婚登记后,未按约定办理涉案房屋共有产权登记手续。钱某华、陈某强与李某瑶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二、原告诉称
钱某华、陈某强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撤销钱某华、陈某强与李某瑶之间的赠与合同关系(赠与购买北京市朝阳区××室的款项3500000元);
2.判令李某瑶将购房款及税费共计人民币3500000元赠与资金返还钱某华、陈某强。
三、被告辩称
李某瑶辩称,不同意钱某华、陈某强的诉讼请求。
1.双方之间不存在附义务赠与合同关系,只有婚前一份《协议》,是因陈某宇购房限制而由钱某华、陈某强出资为二人购买婚房并说明债务承担问题。房屋本就是李某瑶与陈某宇的财产,二人结婚登记后已认可房屋为共同财产,协议目的已实现。
2.2021年8月,因陈某宇有婚外情导致与李某瑶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陈某宇同意涉案房屋归李某瑶所有且无需补偿。
3.钱某华、陈某强的赠与行为已完成,无权撤销,且出资已完成,钱某华、陈某强作为陈某宇父母应知晓离婚,撤销权除斥期间已过。
四、法院查明
1.2015年3月20日,钱某华、陈某强与李某瑶等签订《协议》,内容为:一、由陈某宇父母全资购买北京市朝阳区××房房屋一处,作为陈某宇和李某瑶今后的婚房;二、房子产权人写陈某宇和李某瑶的名字,所借外债不需陈某宇和李某瑶婚后偿还,由陈某宇父母负责还清;三、按照购房政策,未办理结婚登记前,所购房子不能以陈某宇和李某瑶名义共有,故先以李某瑶名义购买,结婚登记后,再办理变更手续,变更为陈某宇、李某瑶共有产权……。
2.2021年9月18日,陈某宇与李某瑶签订《离婚协议》,载明:双方于2015年10月1日在东城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因感情破裂,自愿离婚,协议如下;涉案房屋系双方共同财产,陈某宇同意,该房屋归女方单独所有,男方就该房屋不享有任何权利,女方也无需向男方给予任何补偿……。
3.2022年8月,钱某华当面询问李某瑶涉案房屋房产证上是否添加陈某宇的名字,李某瑶表示没有。钱某华询问原因,李某瑶表示因为陈某宇的社保缴纳记录一直在外地,加不上。
4.庭审中,李某瑶认可钱某华、陈某强为购买涉案房屋出资共计3500000元。钱某华、陈某强与李某瑶均认可涉案房屋于2015年4月登记在李某瑶名下,李某瑶与陈某宇于2015年10月登记结婚。
五、裁判结果
1.撤销钱某华、陈某强与李某瑶之间的赠与合同关系;
2.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李某瑶向钱某华、陈某强返还款项1750000元;
3.驳回钱某华、陈某强的其他诉讼请求。
六、律师案件分析
1.赠与合同性质认定
钱某华、陈某强与李某瑶之间存在附义务赠与合同法律关系。依据2015年3月20日的《协议》,钱某华、陈某强出资购买涉案房屋并非无条件,而是附条件和义务的。一是作为李某瑶与陈某宇的婚房,二是李某瑶需在婚后将房屋登记至二人名下。陈某宇未在《协议》上签字,所以合同主体为钱某华、陈某强与李某瑶,赠与款项为3500000元。
2.撤销权的判定依据
李某瑶未完成所附义务。虽然未约定履行义务的具体期限,但在钱某华催告时应积极完成。李某瑶所述未办理登记的原因不客观合理,其与陈某宇结婚后已具备夫妻加名条件,却在离婚前未完成该义务,离婚后该义务客观上无法履行,应认定未完成所附义务。
《离婚协议》不能作为李某瑶的抗辩理由。涉案房屋登记在婚前,并非夫妻共同财产,虽离婚协议中二人确认为共同财产且归李某瑶所有,但该陈述与事实不符。钱某华、陈某强非离婚协议当事人,不受其约束。即使陈某宇在离婚协议中放弃权利,也不能免除李某瑶按《协议》履行义务,若房屋已转移登记至二人名下后陈某宇再放弃权利则另当别论。
3.返还金额的确定因素
钱某华、陈某强赠与之目的部分实现,李某瑶与陈某宇结婚多年,后因陈某宇原因导致离婚,且陈某宇在《离婚协议》中对自身权利有所表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法院酌定李某瑶返还一半款项即1750000元。
七、案件启示
1.赠与合同条款的严谨性
2.家庭财产安排的法律意识
家庭成员间在进行房产等财产安排时,应充分认识到法律规定和法律后果。无论是出资方还是受赠方,都应明确自身权利义务,避免因情感因素或法律意识淡薄而忽视潜在风险。本案中各方在签订《协议》时若能充分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对后续可能出现的离婚等情况及对房产产权的影响有更清晰的认识,就能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3.证据留存与及时维权意识
每个案件都有特殊性,需要律师对案情进行细致的分析,才能有专业的判断,我们团队擅长处理各类房屋纠纷,如果您遇到相似案件,我们真诚的希望您可以来电详细说明情况,我们会尽力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