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州市贾汪区耿集镇江苏新合作惠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塔山加盟店所有的房地产拍卖的公告
(第二轮变卖)
一、拍卖标的:徐州市贾汪区耿集镇江苏新合作惠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塔山加盟店所有的房地产
产权证号:徐房权证贾字第029838号;建筑面积:8832.71㎡;房屋用途:商业服务,土地性质:出让
特别说明:江苏新合作惠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塔山加盟店所有的位于贾汪区耿集办事处耿集居委会境内房产共建有六层,一层为商铺和大型超市,二层以上共建有多套住房。根据案外人提供的材料得知,被执行人王某已卖出四套住房,另有数人租赁商铺经营,以上出租出售行为本院均不予认可,截止上拍日,均无人向法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成交后,本院负责标的物的腾空、交付!
本标的拟进行两次网上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三、拍卖方式:
1、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2、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拍卖参考价、起拍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拍卖参考价:28767400元,起拍价:12887795.2元,
保证金:2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五、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财产所在地存在限购限制政策的,竞买人资格以当地限购限制政策为准。竞买人可联系房产所在地房管局咨询限购政策。
特别提醒:(详见标的物介绍)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过户事宜需买受人自行办理,自行前往不动产权部门了解该标的物是够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条件,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过户、办证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财产所在地存在限购限制政策的,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拍卖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如因竞买人虚构竞买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认为虚构竞买资格导致网络司法拍卖被人民法院撤销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六、委托/联合竞买参与竞买事宜
本次拍卖事项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规定,因无法获取有效联系方式未能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员(房屋租赁权人、财产按份共有人等)参与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拍卖人申报优先购买权并提交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位置地图系淘宝自动生成,可能存在与标的物实际地址不一致情形,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后参与竞买,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有意看样者请于开拍前与拍辅机构联系统一安排。
十二、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
竞买人参与竞买后,淘宝系统将自动冻结报名交纳的保证金。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缴纳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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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四、标的物的交接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当日联系拍辅机构泉伸法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本院签署成交确认书。参拍前已在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的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本院签署成交确认书。
对于财产所在地存在限购限制政策的房产,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若房产所在地无限购政策则无须提交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经审核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本院不予准许。
买受人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后应及时依法自行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接到法院交接房产通知后应及时进行房产交接。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房产交接,买受人应提交延期提取的书面申请。逾期不进行房产交接也不提交延期申请的,即表示买受人自愿放弃该标的所有权,同意本院另行处理,已支付的成交款及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买受人应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与拍卖人无关。
标的物如为带租拍卖,拍卖成交后不做现场交付,执行裁定书送达时即视为已交付买受人,买受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与承租人处理租赁事宜。
办理房产过户过程中,由买方承担的契税、印花税由买方自行缴纳,由卖方所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由买受人先行缴纳垫付,凭完税凭证于本院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全部税费,本院不再进行代垫费用结算。如因不可抗因素需延长上述办理期限的,应于收到拍卖成交裁定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说明。
十七、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前委路东首
本公告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