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在山东办不动产登记的速度将大大加快!
近日,山东发布《山东省优化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方案》要求:
转移、抵押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压缩为5个工作日!
涉及的税收缴纳和房产限购区域购房资格审核时限均不超过1个工作日!
查(解)封登记、抵押注销登记、异议登记以及档案查询等业务即时办结。
办理不动产登记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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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任务
(一)整合受理窗口,实行“一窗受理”
(二)优化工作流程,实行并行办理
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管)、税务等部门要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在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收件后,同时推进各自业务办理,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不得设置前置审批事项。
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快存量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进度,进一步减少权籍调查用时。落实登记流程标准化要求,除需依法定程序进行登记的土地权利外,其他不动产登记均实行审核岗位负责制,不得进行多层审核、件件报批。要依据税务部门提供的完税(免税)证明进行登记,推行税后即时登簿、自助打印证书、证书快递等做法,依法做好协税工作,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
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要依法做好房产交易监管工作,完善交易监管信息系统。在实施房地产限购等市场调控政策的市、县(市、区)可以设置购房资格审核环节。
税务部门依据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提供的材料和部门共享的信息计征税款,推行网上缴税,进一步方便群众、企业。要认真做好房地产价格评估系统定时更新,及时堵塞不动产交易“阴阳合同”等漏洞。
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自行调取已有的宗地图、房屋平面图等测绘图纸,严禁利用已有的测绘调查成果收取费用。
(三)畅通信息渠道,实现数据共享。
依托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盘活各类已有数据信息,实现数据“无缝衔接”,充分支撑各部门依法履职,用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
住房城乡建设(房管)和税务部门要将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信息和完税信息实时提供给不动产登记机构,满足不动产登记工作需要。鼓励国土资源与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建立网络连接,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等业务时,直接通过网络获取符合规划和验收等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
(四)提供查询服务,方便人民群众
各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的查询服务方式,就一项申请事项由一个部门负责对外查询。其中,涉及有关个人住房信息查询以及住房限购、限贷、限转等需要进行查询的,由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负责。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依法查询不动产信息,因落实差别化税收、信贷政策和国家机关依法因公查询不动产信息等,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国土资源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因信息共享不及时、不全面造成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错误。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要在9月30日前完善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信息系统,将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信息实时共享给同级不动产登记机构。
各级政府要认真做好本地不动产登记“一次办好”落实方案制定和实施工作:
各市要在8月底前确定综合受理材料清单目录并制定联合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