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典型经验做法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工作交流,推动各级各部门互学互鉴,复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进一步提高全市营商环境创优成效,晋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市场主体和公众满意度为导向,围绕政务服务、工程建设、市政公用、登记财产、金融服务、司法保障等方面收集梳理、总结提炼各级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编印形成《晋城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典型经验做法(第一册)》。第一批17项典型经验中,市直部门5项、城区4项、泽州县1项、高平市3项、阳城县1项、沁水县3项。
近年来,晋城市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企业需求群众期盼,努力锻长补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改革创新。“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典型案例入选《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一本制”、政府性融资担保市县一体化改革运营、不动产登记、“水气暖”报装“六个一”等改革创新举措在全省领先,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晋城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典型经验做法一:
深化承诺制改革激发市场投资活力
一、工作背景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是省委、省政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三无三可”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晋城市立足市场主体需求,依托“一枚印章管审批”的体制优势,结合审批实践,深入开展承诺制改革,并不断向纵深推进,创新形成了“一本制”审批服务模式,进一步增强了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承诺制改革实现了项目办理由传统的“编报评批”审批模式向“政府靠前服务、企业信用承诺”为核心的审批服务模式转变。建立了“政府定标准、企业做承诺、监管跟踪服务”的承诺制管理模式,变部门审批把关为企业信用约束,打破了供地后才可开展各类审批业务的传统审批模式,一定程度上为企业提供了便利。
二、主要做法
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开展“一本制”个性化审批服务
在推进承诺制改革中,不断追踪承诺制改革效果,并坚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服务思路,不断创新举措,化解问题。2021年,针对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一本制”审批服务,进一步深化了承诺制改革。
“一本制”审批服务是针对具体项目开展的部分评估评价类事项开展的。由于供地前项目不明确,无法全面落实政府统一服务,且项目行业特征、具体选址、规模大小、生产工艺具有差异性,共性承诺无法涵盖审批所需的所有事项,只能按照传统审批模式办理,导致市场主体对承诺制改革的获得感不强。针对这一问题,晋城市利用单体项目试水蹚路,提出为已经取得土地或有唯一供地意向的企业投资项目,提供“一本制”定制化承诺审批服务。
1.开展“一站式”项目前期研判服务。由行政审批部门组织,项目主体、编制中介机构、技术评审论证机构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参与,进行现场踏勘和会商研判,确定项目实施是否存在制约性因素,形成项目的定制化“一次性告知清单”,明确项目需办理的审批事项、审批层级,提出项目审批可采取的优化简化措施以及实施政府统一服务的事项清单。
6.建立多部门多层级联动,开展“全代办”服务。为确保改革确有实效,晋城市充分发挥“一枚章管审批”的体制优势,实现了“一家牵头、多部门配合”的审管互动。横向上行政审批部门联动各行业监管部门,项目全流程实行审管互动服务,在取得土地之前由项目推进中心实行项目前期服务,进入综合文本编制后由审批部门接力开展审批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批全流程中提前介入,提出“一本制”综合文本应明确的监管要素,项目开工建设后,由行业监管部门跟踪监督服务;纵向上跨市县层级联动审批,对需要市县层级共同完成的审批事项,由首问单位负责,开展多层级审批联动,共同完成承诺制审批,确保项目单位进“一扇门”,开“一次会”,签“一次承诺”即可开工建设,压实项目全流程代办服务。
三、工作成效
2.深化改革一举多得。“一本制”办理模式将原来项目单位需对接中介机构、政府双方,变为政府主导,衔接项目单位和中介机构的工作模式,既确保了国家宏观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有效规避了审批数据前后矛盾的问题,还有效遏制中介和企业之间的暗箱操作、幕后交易,扶持了专业性、规范性、综合性的中介机构发展壮大,实现淘汰出清中介市场的目的。
晋城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典型经验做法二:
房地产“一件事”跑出项目建设“加速度”
城区和全国、全省很多“市辖区”性质相同,在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和市级部门职能相互交叉的问题,比如没有土地、规划等事项的审批权限,这就造成企业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仍存在两头跑、多趟跑的状况。为破解“市辖区”职能不全的难题,城区审批局通过与晋城市审批局协同联动,在全省首创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市辖区”项目审批模式,即房地产“一件事”,对全市新建商品房建设项目从立项规划、施工许可到竣工验收审批全流程,按照“一窗受理、阶段办理、内部流转”的原则,实现房地产“一件事”办理。
(一)制定房地产项目投资一件事流程图
城区审批局与晋城市审批局、泽州县审批局和20余家项目企业通过集中研究讨论前期介入、跨层级联动审批、帮办代办等政府性服务,制定出详细生动的投资项目一件事流程图和实施方案,涵盖项目拿地后全过程。企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即可开展“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方案审定后,可同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审批手续。按照“一窗受理、阶段办理、内部流转”的原则,企业只需按照表单一次提供审批资料,由市、区审批人员内部流转审批资料,按层级分别审批。
(二)建立市区联动审批机制
(三)开展全程帮办代办服务
城区积极作为、大胆探索,努力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精简、高效的服务,通过让“部门内部转”、“审批人员转”代替“企业转”,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打造“晋心服务”城区品牌,助力企业发展“轻装快行”,有力保障省、市、区重点工程快速落地投产。
晋城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典型经验做法三:
开展“无证明城市”建设为市场主体添活力让人民群众更便利
作为全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双试点县,山西省高平市深化拓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1654”试点经验,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和堵点,着力推动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无证明城市”建设。
(一)高起点谋划设计。为搞好这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市委市政府把脉到“无证明城市”改革的多重战略意义,将其定位为一项全局性、撬动性、引领性的改革来抓。特别是将其作为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改革来谋划设计,作为创建全省、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的重要工作来安排部署,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工程来统筹协调,作为大幅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的重要民生实事,举全市之力予以推进实施。
为保证改革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实施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调研研究,并召开全市大会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展需求,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打响“无证明城市”建设的攻坚战和主动仗。市优化营商环境委员会作为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统筹协调,持续强化宣传对接力度;各级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全市上下逐渐凝聚起了建设“无证明城市”的共识和合力。
(二)高标准推进实施。高平的“无证明城市”改革,坚持全市上下“一盘棋”,由市优化营商环境委员会牵头推进、统筹实施。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充分发挥所承担的审批改革、政务改革、政务服务等职能,发挥市营商环境委员会办公室的牵头组织作用,绘制有分类别、有节奏、分步骤的路线图。具体实施路线是:分步(无证明审批-无证明大厅-无证明城市)、分类(政府部门-公共服务部门)。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科学制定标准规则。拓展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1654”试点经验,坚持以法治的思维来设计改革,坚持在法治的轨道内推进改革,确定改革的总体原则是坚持“法无规定一律取消”和“法有规定无需提交”。遵循这一总体原则,确定了梳理事项、制定清单、开发系统、分类推进、规范流程等具体规则和具体举措,形成并完善了符合高平特色的“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清单动态调整、投诉监督、信用监管、服务优化等长效机制,出台了部门核验、投诉举报、责任追究容错免责等配套办法。
为推进“无证明城市”高效运转,我们依托已建成的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城市大脑”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结合“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开发了“无证明城市应用系统”。通过该系统,推进跨部门信息系统业务协同和公共数据共享交换,实现证明需求单位和开具单位数据共享、部门核验功能,实现了告知承诺网上办理、数据留痕。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系统核验”实现证明,以数据的“互联共享”来推动部门间的“协作联动”,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腿”,变“你向我证明”为“我为你证明”。
清理成效显著亮眼。我们对全市60个部门和3个街道办事处进行摸底排查,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研讨、严格合法审查,形成了《高平市政府部门取消证明材料目录》和《高平市政府部门保留证明材料目录》。通过对本级政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所有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认、审查,清理了179个法律依据不充分或界定不清晰的证明材料,对确认保留的53个证明材料,通过数据共享、部门核查、告知承诺等方式替代或取消39个,全市仅保留14个。
服务理念实现变革。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日益规范、专业、集成、高效的政务服务不断向更大范围和更深领域延伸,带动各级各部门服务理念、工作作风和履职方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全市上下清单意识、权责意识、履职意识、协同意识、规则意识的强化,有力地推动了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法治水平明显提高。改革的过程也是一个法治政府实践探索和法治理念贯彻传导的过程。“无证明城市”改革彻底将企业和群众的办事过程变为政府内部的工作流程,群众的直接参与,使得监督方式更加丰富,群众的法治意识、维权意识、规则意识也得以空前强化。更重要的是,改革倒逼政府部门强化依法办事的意识、加深对法律法条的研究、理解和把握,使建设法治政府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使政府职能的定位更加清晰,整体性、服务型、法治化政府呼之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