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提升存量房交易监管服务水平,提高存量房交易便利度和安全性,防范存量房交易资金风险,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实施意见》(粤建房函〔2023〕680号)有关要求,我局对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工作流程进行了优化升级,并开通手机端线上办理业务功能。系统有关优化内容通知如下:

一、系统开通存量房交易资金默认监管模式

(二)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登记信息中心作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主体,在符合条件的监管银行分别开设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交易当事人可从监管系统中选取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登记信息中心对应开设的账户作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

(四)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不收取存量房买卖双方任何费用。监管资金及利息将按照分配原则和交易结果由监管银行即时划转,原则上不超过1个工作日。

二、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办理流程指引

(一)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

(二)手机端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并生成专用子账户

2.买方、卖方、监管银行以电子签名方式依次签署协议后,监管银行生成本次存量房交易监管资金专用子账户。买卖双方可在“我的监管协议”栏目查询资金监管业务办理进度。

买卖双方、监管银行无法通过线上办理手续的,可前往网签合同时所选定的监管银行网点,按照银行工作指引,线下签署《佛山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由监管银行生成监管资金专用子账户。

(三)监管资金存入监管账户。买方将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首期款等约定监管的房款存入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的监管资金子账户,监管系统发送资金到账通知信息。

(四)同步到账信息。监管银行确认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的监管资金全部到帐后,即时同步到账信息至监管系统。监管系统向买卖双方发送存量房网签手续办结的通知信息。

(五)买卖双方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存量房转移登记到买方后,监管银行根据登记信息和监管协议约定将监管资金及利息一并划转至卖方账户。

三、存量房交易资金取消监管业务办理流程指引

买卖双方自行交易存量房并提出明确要求取消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当事人双方可按系统提示共同申请存量房交易资金取消监管业务。存量房交易资金取消监管后,存量房交易资金未纳入监管所产生的风险和法律责任,由交易当事人自行承担。

(一)买卖双方办理完成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及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后,可按系统提示共同提出存量房交易资金取消监管申请。系统提示存量房交易资金取消监管业务办事指南及监管银行指定办理营业点信息。

(二)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共同前往对应监管银行指定的营业点,申请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取消监管业务。

(四)监管银行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结束后监管银行向监管系统反馈业务办理结果。

(五)监管系统向买卖双方发送存量房交易资金取消监管业务办结确认信息,买卖双方通过手机端确认。买卖双方于2个工作日内确认后,存量房交易资金取消监管业务办结,监管资金及利息原则上1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七)买卖双方协商终止交易、申请注销存量房买卖合同的,交易资金监管业务无需申请,自动取消,监管资金原路退回。

四、监管银行操作指引

(二)银行端通过银行审批业务流程,落实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取消业务的两级审批负责制,审批结果及时反馈监管系统。监管银行不得配合经纪机构引导买卖双方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取消监管业务。

五、房地产经纪机构操作指引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优先通过“粤商通”手机应用办理电子签章,实现存量房合同网签全流程电子化,提高后续房产缴税及不动产登记办理效率。

(三)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应支持并协助买卖双方当事人通过监管系统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手续,不得额外收取代办服务费。

(四)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通过监管系统中指定监管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进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不得诱导、协助买卖双方当事人通过系统申请放弃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不得通过非正常水平调低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额度变相规避资金监管。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资金。

六、房地产行业协会加强监管系统推广应用

市房地产业协会组织房地产中介机构,推广使用“粤商通”手机应用办理电子签章,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及监管系统操作培训,提高房地产经纪机构业务能力,引导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规范开展存量房交易经纪业务。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按监管系统有关要求开展存量房交易经纪业务的,及时给予自律处分,并向市、区住建部门反映。

七、各区住建部门加强系统宣传使用

(一)各区住建部门做好存量房资金监管系统推广和宣传引导,在原网签服务基础上增加存量房资金监管系统的操作指引及服务工作。

新业务流程自2024年2月1日起启动,各有关单位应提前做好业务开展准备工作。

THE END
1.房屋网签备案查询方法及购房合同备案注意事项三、购房合同备案流程 1. 索取预售资金收存通知单:购房人在交付购房款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索取预售资金收存通知单。 2. 预售资金交款:购房人持预售资金收存通知单第二、三、四联到预售资金开户银行交款。 3. 登记备案:购房人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市房产交易备案,合同自备案之日起生效。 https://www.jiwu.com/baike/133551.html
2.高新区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网上签约操作指南(1)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 (2)选择房屋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权属证号,录入:“潍房权证高新字第***号”或“鲁(***) 潍坊市高新区不动产权第***号”(注:产权证号必须全部输入,且仅为城区商品房,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不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xMjgzODg3Mg==&mid=2652139658&idx=2&sn=ef1ad9fdefbd4e54148b9e4f807df574&chksm=81886c22f6f6e279cadb012504707d0af9a797997eb1eec07ac6431731dd04b89682361886e0&scene=27
3.武夷山房地产信息网由经纪机构居间服务的存量房交易,须由取得网上操作权限的经纪人员,使用自己的账户登陆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 市房管处将在武夷山市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wysfgc.com)对通过网签注册的经纪机构和人员进行公示。 五、经纪机构网签操作规范流程: (一)网上挂牌 http://www.wysfgc.com/Article/detail/tz/59479
4.北京市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常见问题答疑1、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用户备案注册的具体手续及流程? 答:经纪机构登录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信息网(www.breaa.cn),点击信息网首页中的“北京市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用户登录”图标,进入网签系统。在网签系统登录界面内,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用户备案注册界面。 http://www.daydayup123.com/a/6648.html
5.二手房网签操作流程二手房网签操作流程是买卖双方针对合同相关条款协商;网上填写买卖合同的有关内容,并填写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操作人员从系统中联机打印房买卖合同以及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到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办转移登记手续。二手房网签的意思是在网上系统签订购房协议,便于日后查询房屋信息。 https://www.findlaw.cn/186200/article_157034.html
6.房地产网签流程(通用7篇)房地产网签流程(通用7篇) 篇1:房地产网签流程 网签流程详解(卖方无贷款,买方有贷款,纯商业) 第一步,中介公司用密钥进行网上签约并打印《经纪机构版交易合同》 第二步,到银行办理贷款提前审批(首付款的监管银行与贷款银行必须一致)第三步,银行审批通过,银行将如下材料递交房地产交易中心资金监管柜台。银行贷款审批书https://www.360wenmi.com/f/fileniz85r1y.html
7.房子网签的流程网签流程概述:网签指的是在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中完成房屋买卖合同的电子签约过程,这是房产交易中的重要环节。购房者和卖房者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在网上签订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1. 了解网签的含义 2. 掌握基本流程 准备网签所需材料:在进行网签之前,买卖双方都要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身https://banlikanban.com/kanban/660ced05ccfab93fb3411393
8.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代理经租企业及各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网签备案业务的协调推进、监督管理。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市住房租赁服务中心)负责全市网签备案业务的操作指导、用户管理和日常监管。 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负责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营和日常维护。 https://sh.news.fang.com/open/46758984.html
9.房产网签合同备案流程有哪些房产网签合同备案流程 首先需要买卖双方都在场,并且买房要带好相关证件,然后双方当事人依照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过双方确认无误的协议或者合同,接着签字盖章,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审核,审核通过后产生备案号,购房者可根据备案号进行合同查询。 https://m.jia.com/zixun/article/6490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