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教师远程研修实施方案12016山东教师远程研修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师专业素质,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培训工作总体安排,在总结我省教师全员远程研修经验基础上,经研究,制定2016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简称“工程”,下同)实施方案。
一、工程目标以推进中小学教师自主专业发展为目标,以中小学教师全员参与的“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简称“优课”,下同)为主线,开发丰富的菜单式课程资源,满足教师个性化自主选学需要,组织全省中小学教师完成每年不少于36学时的网络研修。
建设自主、开放的教师个人空间和专题工作坊,完善“优课”各级专家团队指导机制,建立以工作坊为纽带、以志愿者为主体的常态化研修指导机制,推动我省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完善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二、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
(一)高中、初中和小学学段。
1.必修课(22学时):——国家级“优课”课例学习专题(4学时),各学段、各学科教师深入学习2节国家级“优课”课例及专家团队围绕教学设计、信息技术应用等对每一课例进行的点评。
——有效观评课的方法与技术(2学时)。
——学科课例点评专题(12学时),研修平台为每位教师随机推送4个市级“优课”课例,进行观评,提交观课报告。
——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专题(4学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两门课程。
2.选修课(不少于14学时):开设班级管理、中国传统文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支持的教学环节优化、微课程的设计与应用、教师艺术修养等6个专题,每个专题包含若干门课程,6个专题共开发不少于200学时的选修课程,参训教师自主选修不少于14学时。
围绕上述课程,中小学要组织开展校本研修,推动学习成果在教育教学中的有效应用。
教师要按照“优课”的内容要求上好研究课,参加晒课、观课、评课、研课活动。
(二)幼儿园学段。
根据我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总体规划,幼儿园学段以“信息技术促进幼儿学习与发展”为主题,结合实际应用案例,透析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活动设计、儿童发展、教师成长和家园共育中的应用。
必修和选修课程合计不少于54学时。
幼儿园学段课程与选课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
三、参训人员(一)高中学段参训对象。
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16个学科的教师。
(二)初中学段参训对象。
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15个学科的教师。
(三)小学学段参训对象。
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品德与生活(社会)、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11个学科的教师。
(四)幼儿园学段参训对象。
包括幼儿园在职教师和园长。
(五)其他。
具有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各级各类教科研机构的人员和教师培训机构的学科专任教师等,也可参照中小学幼儿园参训对象学科类别报名参加本年度项目。
幼儿园学段采取“分散-集中-分散”的研修模式组织实施。
年度工程结束后,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个人空间、工作坊常年开放,所有参训人员仍可继续参与课程学习和教学研讨,学校可基于网络资源支持组织开展校本研修,享受平台提供的资源服务和网络研修的跟进服务。
五、研修模式(一)课程学习。
各学段的课程学习在研修平台“个人空间”进行。
2.选课。
必修课由研修平台依据参训教师所报学段、学科自动推送到个人空间。
选修课采取以学校为单位选择专题,教师在所属学校选定的专题下自主选择课程的方式进行。
(1)学校选专题。
2016年幼儿园不选专题,幼儿园教师直接选课程。
(2)教师选课程。
学习开始前,学校可调整所选专题,教师可调整所选课程,学习开始后,不能再进行调整。
3.课程学习。
教师完成必修、选修课程的学习,通过标准化测试,完成作业要求,由平台登记相应学分。
教师参加校本研修,由学校按规定登记校本培训学分。
(二)专业指导与研讨交流。
2019年山东教师涨工资最新消息,山东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生活补助政策和标准山东教师涨工资最新消息,山东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生活补助政策和标准山东教师涨工资最新消息,山东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生活补助政策和标准教师工资改革是参加教师比较关心的问题,从日前召开的山东省职业教育工作电视会议上了解到,山东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将在全省推广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样社会保障待遇试点经验。
了解到,山东省2013年已经出台了《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认定管理办法》,首次划拨财政资金8100万元支持民办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山东省委把动员社会力量办医办学作为重大调研课题,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山东从开始在青岛、潍坊、德州试行民办职业院校非营利性认定管理。
被认定为非营利性院校的教师,可与公办院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此外,公共财政还对办学规范、办学效益好的学校,可参照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标准拨付公用经费。
会议提出,山东继续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要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投资职业教育并享有相应权益,完善财政贴息贷款等政策,健全民办职业院校融资机制,完善民办职业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形成由市场决定的价格形成机制。
,在全省推广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样社会保障待遇试点经验。
同时,还要鼓励企业成为重要办学主体。
要让职业教育发展的路子更宽、机制更活,实现生机勃勃的发展,必须充分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
2013年山东省出台了9项税收优惠政策,破解了长期以来存在的校企合作“一头热、一头冷”问题,浪潮、联想、惠普、微软、甲骨文等一批国内外大企业集团与该省职业院校开展了比较紧密的合作。
下一步,山东要将企业开展职业教育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省内国有大中型企业建设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企业职业教育发展基金,职业院校、本科高校教师和学生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等成果,可依法依规在企业作价入股,开展校企联合招生、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和多元投资主体依法共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改革试点。
近期,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第一场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教育厅负责同志解读《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
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将取消学校和校长行政级别分步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方面,提出试点取消学校和校长行政级别,实行校长职级制管理,建立完善以校长职级制为核心的校长管理体制,合理确定校长职级序列。
试点建立校长任期交流制度和校长职级薪酬制度。
扩大中小学办学自主权,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完善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
落实中小学校长负责制,赋予校长在副校长提名、中层干部聘任、教师聘任等方面的用人权。
将提高农村教师薪酬待遇在教师管理和培养培训改革方面,提出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保证专任教师“退补相当”。
合理确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改进完善教师评价考核标准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提高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
在教师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称晋升、聘用考核、评先选优、培养培训等方面向农村学校倾斜,提高农村教师薪酬待遇,落实教师机动编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