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湿地城市建设推进中心,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专班:
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东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商品房销售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销售管理各项规定
(一)加强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监管。商品房依法取得预售许可或项目现售备案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方可开展预(销)售活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项目现售备案的项目,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平台、机构、渠道进行销售,不得以内部认购、预订、排号、验资、发放VIP卡、认筹、团购、吸纳会员等方式变相销售,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认筹金、诚意金、团购金、意向金、定金、预付款等性质的费用。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和每套房屋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不得分批、分次销售。不得在房屋价格外另行向买受人收取开口费、太阳能等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得采取发布虚假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行为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不得进行虚假交易。
(二)完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流程。实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推行网签合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技术手段的应用。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应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签备案系统进行。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合同交于买受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购房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通过网签备案系统上传买受人(监护人)手持身份证与合同首页、身份证与签字页照片,申请合同备案。在该通知生效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再进行纸质合同备案。买受人(监护人)、银行及其他机构可通过扫描合同二维码、登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东营“掌上通”等途径进行验证,确认合同是否已网签备案。
(三)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事前事后监管。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商品房依法依规销售提醒制度。在土地出让后,及时将有关政策法规告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强与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开发项目预售许可信息,实现商品房预售许可与事后监管的无缝衔接。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在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后10日内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商品房项目开展事后监管,重点核查销售现场信息公示、营销机构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服务承诺书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示范文本内容等。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同时,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定期对所辖项目预售合同网签备案、预售资金监管情况进行检查,对销售后不及时网签合同、网签后30日内不备案、预售资金不进监账管户的,要实行重点监管,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计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实行联合惩戒。
二、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活动
(八)规范销售服务承诺书制度。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服务承诺书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销售活动时,应主动向买受人提供书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服务承诺书》(附件2),并双方签字确认。承诺书一式两份,房地产开发企业、买受人各执一份,应包含以下内容:1.房地产开发项目基本情况。2.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等有关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含附件、补充协议)、商品房预(销)售方案等公示情况。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情况。4.有关报价保证不高于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申报核准价情况。5.项目土地、拟购商品房权利状态。6.土地使用年限。7.贷款提示。8.项目不利因素提示。9.拟购商品房不利因素提示。10.拟购房屋与样板间设置差异提示。11.属全装修商品房的,装饰装修标准及用材品牌约定。12.车位租售办法。13.物业服务费、电梯使用费、车位管理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收费(取)标准。14.其他应告知的内容。
(九)落实公积金贷款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买受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买受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买受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十)规范经纪机构服务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代理销售或渠道营销的,不得委托未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代理营销。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经纪机构不得在买卖合同约定价款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价外收取“团购费、会员费、优惠申请费、信息咨询费、金融服务费、贷款服务费”等性质费用。
(十二)规范商品房验收交付。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建立分户验收一户一档电子档案,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户内)纳入交付验收范围,进一步压实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质量责任。交付商品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要与买受人签署《房屋验收交付单》(示范文本见附件3)。《房屋验收交付单》签署后,方可视为商品房交付使用。
三、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本通知由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9月30日。
附件:1.《认购协议书》示范文本
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服务承诺书
3.《房屋验收交付单》示范文本
4.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检查表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认购协议书(示范文本)编号:
甲方(出卖人):乙方(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紧急联系人:
为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第一条商品房坐落位置及面积:乙方认购甲方开发的位于区(县)路号的项目号楼单元室房屋;储藏室号;车库号;车位号;其它号。甲方保证该认购房屋不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权利的情况。若该房屋(包括储藏室、车库、车位等)存在抵押,抵押权人同意销售抵押房屋(包括储藏室、车库、车位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在年月日前解除该房屋(包括储藏室、车库、车位等)抵押。
其中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储藏室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车库: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车位: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其他: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最终面积以项目竣工实测面积为准,若面积存在误差,甲乙双方约定解决方式:。
第二条计价方式与价款:甲乙双方约定,认购房屋按建筑面积计价,单价元/㎡,总价元(小写),大写:整。
储藏室按建筑面积计价,单价元/㎡,总价元(小写),大写:整。
车库按建筑面积计价,单价元/㎡,总价元(小写),大写:整。
车位按个计价,总价元(小写),大写:整。
其它。
上述房款总计元(小写),大写:整。
甲乙双方约定最终房款调整方式:。
1.一次性付款:
2.按揭贷款:
3.分期付款: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3.本认购协议书未约定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认购协议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买受人交纳定金(首付款)后,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可在年月日前无理由退房,并在买受人书面提出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退还定金(首付款)。
6.其他。
第六条违约责任
4.其他。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其它
本认购协议书一式三份,出卖人两份,买受人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人已经充分阅读并全面理解该认购协议书条款内容,对该协议书内容无异议。(乙方手写)
出卖人(盖章):买受人(签字按手印):
经办人:年月日
置业顾问:
销售主管:
销售经理:
年月日
附件2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服务承诺书
项目名称:
开发企业:
项目坐落:
买受人:,身份证号:;
共有人:,身份证号:。
意向购买号楼单元室商品房;储藏室号;车库号;车位号;其他。
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项目号楼,于年月日获批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现所有房源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有关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含附件、补充协议)、商品房预(销)售方案在售楼处公示,请您务必核对证书公示情况。
二、本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名称:;监管账号:。
三、本项目一房一价面向社会公示,有关报价保证不高于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申报核准价。
四、本项目土地、拟购商品房(包括储藏室、车库、车位等)权利状态。
项目所占用土地有□无□查封、有□无□抵押,该套房屋有□无□查封、有□无□抵押。
该套房屋(包括储藏室、车库、车位等)存在抵押,抵押权人同意销售抵押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在年月日前解除抵押,抵押解除后,方可进行网签及备案(或签订使用权转让合同等)。
五、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
六、贷款提示
1.本项目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楼层主体层高5层(含)以下的须封顶,5层以上应至少建至三分之二以上的,方可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2.如需贷款买房,买受人、共有人作为还款人,经查询个人征信情况,确认无不良记录;
4.若拟选择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方式支付剩余房款,包括但不限于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贷款材料等一切条件均以银行、住房公积金政策为准。
5.如买受人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造成买受人无法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由买受人承担相应责任;非因买受人主观因素造成的贷款审批不能通过,买受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项目不利因素提示
(一);
(二);
(三);
(四);
八、拟购房屋不利因素提示
(一)建筑外部装饰造型:;
(二)小区道路:;
(三)车辆出入口:;
(四)地下地上配套设施:;
(五)消防特殊设计:;
(六)小区配电室:;
(七)其他:。
九、拟购房屋与样板间设置差异提示。
十、属全装修商品房的,装饰装修标准及用材品牌约定。
十一、车位租售办法
1.根据项目规划要求,本小区共规划车位个,其中,地上个,地下个(详见规划平面图),配比。
2.车位建设标准(含大小尺寸、建设装修标准等)。
3.车位租售办法:
出售方式:共计个,出售价格元/个;
出租方式:共计个,租赁价格元/月/个;
附赠方式:每户随房赠送个车位,选择方式;
使用权转让:共计个,转让价格元/个;
其他方式:。
十二、本小区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元/月/平方米(正房建筑面积),电梯使用费元/月/平方米(正房建筑面积)。
十三、建设单位委托物业公司对车位进行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元/月/个。
十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取标准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十五、其他应告知的内容。
买受人签字:
销售人员签字:
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盖章)
附件3
房屋验收交付单编号:
(示范文本)
甲方(开发企业):
乙方(买受人):
丙方(物业服务企业):
年月日,在(地址)甲、乙、丙三方进行房屋交付,事项确认如下:
一、甲方所开发建设的位于区(县)路号项目达到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乙方所购的房屋位于号楼单元室(以下简称该房屋),储藏室位于号,车库位于号,车位位于号,经双方查验房屋状况无异议后,具备交房条件。
该房屋基本信息情况如下:
朝向、设计使用年限、抗震烈度、建筑结构、屋面形式、墙面材料、保温层材料、建筑幕墙类型;
供热方式;
单元总层数、单元总套数、单元电梯部数及品牌型号、单元大堂层高及面积;
所在层、层高、层套数。
二、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储藏室实测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车库实测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车位实测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其他实测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实测面积的测绘单位为:。
三、该房屋已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元,(大写):。
五、甲方承诺: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后,甲方仍负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保修义务。
甲方责任人:联系方式:。
丙方承诺:对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承接查验无异议,在甲方所承担的保修义务到期后,由丙方对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维护管理。
丙方责任人:联系方式:。
六、甲乙双方对《商品房交付情况一览表》中的验收事项确认无误,甲方将该房屋(含单元门、储藏室、车库等)钥匙共套把移交给乙方,完成商品房的交付。
八、本《房屋验收交付单》于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房屋验收交付单》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十、商品房交付情况一览表
基
本
情
况
项目名称
楼号及单元房号
买受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计量表
底数
表体状况
水表
燃气表
电表
用热计量装置
其他
交接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买受人双方查检房屋内部情况记录
防水工程
门窗工程
电气工程
智能化工程
给排水与采暖工程
顶棚(全装修项目另含吊顶饰面工程)
墙面(全装修项目为墙饰面工程)
楼地面(全装修项目为楼地面饰面工程)
栏杆(全装修项目为细部工程)
厨房工程(全装修工程)
卫浴工程(全装修工程)
通风与空调工程(全装修工程)
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户内)
分户验收一户一档电子档案
该房屋(包括储藏室、车位等)最终户型图(可仅提供电子版或光盘等)
该房屋(包括储藏室、车位等)最终专有部分布局图(可仅提供电子版或光盘等)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图(全装修项目)(可以电子或光盘等形式提供)
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全装修项目)(可以电子或光盘等形式提供)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按手印):
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盖章):
附件4
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检查表
企业名称
销售负责人
序号
检查内容
公示
情况
1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
2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7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
8
商品房预(销)售方案
9
委托销售的,销售代理机构营业执照、中介机构备案证书和委托书
10
房源表(销控表)
11
项目规划总平面图、楼幢建筑平面图、已批准预售的楼幢号(预售楼幢号与规划不一致的,应作特别说明)、房屋对应土地使用年限、房屋规划用途、房产测绘成果报告、户型详图、停车位配比等
12
前期物业服务备案证明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3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取标准
14
项目不利因素和楼栋不利因素
15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包括附件、补充协议)和《认购协议书》示范文本
16
项目是否存在在建工程抵押(土地抵押),存在抵押的,抵押权人同意销售抵押房屋的证明材料以及解押后方可签订网签合同的说明
17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名称和监管账号
18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样本;涉及全装修的,还需提供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图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样本
19
驻场销售人员照片、姓名
20
21
车位租售办法
22
现场销售模型(沙盘)
23
按揭银行名称、公积金贷款准入情况(是否准入)
24
有关法律法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东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