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应在何时提出贷款申请?
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可向委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
销售楼盘已与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在签订合同(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购买二手房的
房产代理中介公司已向公积金中心备案,在签订合同(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拆迁安置的
安置房已由拆迁单位办妥权属证明,在签订合同、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购买公有住房的
须经房改部门审批同意,在签订合同、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应属国有土地性质且取得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政府部门批准建、修住房文件,在工程竣工、全部款项付清后12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职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首付款比例规定如下:
购买商品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同时不低于公积金中心楼盘合作协议规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购买二手房,房龄为20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房龄为20年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购买公有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总房价的70%;
拆迁安置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房款的70%。
三、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是多少?
首付比例: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贷款利率: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四、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哪些购房证明材料?
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向委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除需事先准备好本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个人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购房证明材料原件:
1、所购房屋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
2、首付款凭证:提供售房单位出具的购房发票(收款收据)和付款凭证(如pos机刷卡单)。
五、购买二手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交的购房证明材料有哪些?
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除需事先准备好本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个人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购房证明材料原件:
1、所购二手房的《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
2、二手房交易委托代理合同;
3、首付款凭证:提供首付款现金缴款单(银行入账凭证)或中介公司出具的购房收款收据和银行转账凭证;
4、出让方的不动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契证(房产交易中介公司协助提供);
5、资金监督支付协议;
6、不动产权证与房屋买卖合同所载房屋坐落不一致时的同一地名证明。
六、公积金贷款购房,如何区分首套或二套
首套房认定:
职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套房认定:
职工家庭属于以下情况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职工家庭名下无房,有住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的;
2.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无住房贷款记录或有住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的;
3.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有一条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记录且为该套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