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遗嘱,即自书遗嘱,要具备法律效力,必须严格遵循法定要求。
1.遗嘱人需亲自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这确保了遗嘱的真实性与个性化。
2.遗嘱人需在遗嘱上签名,以确认其身份与意愿的真实性。
只有当手写遗嘱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时,才能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
1.具体而言,《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这一规定明确了手写遗嘱的构成要件。
因此,手写遗嘱在符合法定要件的情况下,能够产生与公证遗嘱、代书遗嘱等同等的法律效力,是遗嘱人表达遗产分配意愿的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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