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特,干房产中介都破产的美国总统,39还当鞋匠呢,42岁就成美军总司令了。卸任总统后周游世界,然后倾家荡产。
看了格兰特总统的这几个标签是不是觉得挺违和的啊?但这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其他的事迹更让人摇头。我看格兰特传记的时候都发懵,搞不懂这人究竟是有能力,还是纯粹的运气好。
格兰特的老爹是皮匠,母亲是农民。他从小就傻乎乎的不受人待见,小伙伴们给他起的外号是废物。他老爹本来想让他也成为皮匠来着,但格兰特虽然有天生的驯马养牛天赋,但晕血,这就干不了皮匠了。
所以后来他爹走后门把他送进西点军校,我只能表示不理解,让一个晕血的家伙去当兵,是想吓死他还是让他当逃兵啊?格兰特在军校的成绩很稳定,除了马术之外永远保持倒数。后来他的教官们听说他当了美国联邦军总司令,一度怀疑北方军是不是已经全体阵亡就剩他一个了。
教官曾经问过这个不爱说话的小矬子:“上西点军校的理想是什么?”据说格兰特一本正经的回答:“努力读书,毕业之后去当数学老师!”怎么说呢,不想当数学老师的士兵真的不是个好总统。
由于他在军校的成绩实在一般,记过的次数却打破了学校记录,所以到了军队也不受待见,升职加薪是最慢的。但他参加了美墨战争,上司对他的骑术很赞赏,终于给他提了级。格兰特在感激之下说:这场战争真他娘的肮脏,我只不过是没胆子当逃兵而已。
战争结束后格兰特结婚了,娶了个法官的女儿。老丈杆子一看这小子就没出息,无奈女儿喜欢,所以就送了他们一个农场。幸亏老丈人慷慨,否则这个未来的美国总司令和总统早就饿死了。
因为格兰特在军队没混几年,人缘儿实在不好,而且还动不动就酗酒闹事。所以他就被强制退伍了,甚至差点儿把他送上军事法庭。
失业的格兰特回到家,也不太好意思指着老丈人的农庄混日子,更不愿意一辈子当农民。所以他就当房产中介了,想靠炒房走上人生巅峰。格兰特简直是个天生的商人,不到一年就赔了个倾家荡产,实在是太给炒房客丢人了。
此时他已经38岁了,这会儿转行干什么都晚了,所以格兰特认清形势,端正了态度,带领全家去啃老了。也不能说是啃老,连他哥一块儿啃,在皮革厂里当了一名鞋匠,步入了人生的最低谷。
如果没有美国南北战争的爆发,那格兰特也就当个鞋匠了,一辈子的屌丝+Loser。但就是开始打仗了,格兰特也开始逆天改命了。
他之所以去重新入伍有两个版本。一是被他老爹和哥哥逼的,不去当兵或许就被打死在家里了。因为他爸是坚决的废奴主义者,而格兰特的老婆有过庄园也有过黑奴,他自己也买过黑奴,所以天天跟老爹哥哥打架。
第二个版本,据说他老婆实在腻歪他了,39岁了一事无成无所谓,但你别干什么赔什么啊。而且还酗酒,喝多了就打老婆揍孩子,弄的家里鸡犬不宁的。所以他老婆拼命劝他去当兵,相信以他的能力一定会战死沙场,既能给家里赚点儿抚恤金也算为家除害了。
但这世界就是如此的神奇,格兰特再次入伍后激发了惊人的天赋,无论战斗力多差的部队到他手里就立刻焕然一新。于是他从连长、营长迅速升到了旅长,还屡立奇功,第二年就成准将了。第四年就成了美国北方联邦军的总司令,统领千军万马。
这到底是因为他能力还是运气一直有争议,我也看不懂,只能说两方面都有吧,至少是自带主角光环,甚至是“位面之子”。
不过格兰特也确实体现出了军人的素质,那就是杀人不眨眼,杀起自己同胞来更是下手不留情。在他的命令之下,美国北方军对南军实行了“三光政策”。
你没看错,就是三光,在自己的国家实行抢光、杀光和烧光。为了摧毁南军的意志,他不仅下令破坏所有的设施,连不抵抗的城市都要毁灭,甚至烧毁了整个的亚特兰大,鸡犬不留。
但不管怎样他都胜利了,而胜利者是从来都不受指责的。就在他46岁那年,他成了美国总统。估计连自己都觉得迷糊,7年前自己还是个炒房破产的鞋匠呢,怎么就成总统了?玩儿呐!
格兰特在总统任上的表现非常好,任人唯亲、贪污腐化,偏听偏信,反正把美国治理的一塌糊涂,所以被称作美国历史上最糟糕的总统,没有之一。
之所以很多人才怀疑他的军事能力,是因为他打仗时也这样,下属怎么说他都信,纯粹是靠着运气打赢了战争。但他没想到治理国家和打仗不一样,所以才导致一败涂地。
但格兰特可能是个真诚的人吧,只要他认为是朋友的就奉献出信任。所以在他下岗后本来可以周游世界潇洒生活的,但却又被骗了好几次,最终倾家荡产。但这人也有点儿狠劲儿,在知道自己癌症晚期后还拼命写回忆录,最终给家人留下了稿费当做遗产。
怎么评价格兰特呢?他的一生是绝对的传奇,既能让底层看到希望,也能让别人提高警惕。或许他真是个军事天才,但真的不是个称职的总统,更不是个合格的房产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