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影子银行存在的风险及其应对措施

我国影子银行存在的风险及其应对措施一、前言

随着我国国内各大金融体系的飞速发展,近年来各类金融机构都有了卓越进步。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对于民间融资需求的支持力度和实际的需求来说,金融体系依然相去甚远。并且,由于最近几年世界经济和金融市场频繁的起起伏伏,导致我国国内经济政策也不得不为之相作出相应调整,不容乐观的是这些调整对部分行业的融资节奏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因此,游离于银行监管体系之外的,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的信用中介体系——影子银行便应运而生。因此,就我国目前现状,如何优化监管体系,疏堵结合的引导其发展,使其适应我国发展需要,在支持实体经济以及满足金融需求方面发挥相应的积极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影子银行的概念特点,发展成因以及其所带来的风险和与之相对应的对策等方面展开研究,并简单总结了影子银行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借鉴和启示。

关键词:影子银行金融监管系统性风险借鉴

Abstract

Keywords:ShadowbankFinancialsupervisionSystemicriskReference

目录

我国影子银行存在的风险及其应对措施(1)

一、前言(1)

二、影子银行的概述(4)

(一)影子银行的特点(4)

(二)影子银行发展成因(6)

1.利率的管制和单薄的风险意识(6)

2.影子银行资金的需求与供给失衡(6)

3.金融监管不足下的监管套利(7)

三、影子银行存在风险分析(7)

(一)高杠杆率的风险(7)

(二)风险的流动性(7)

(三)信息不对称及不透明的风险(8)

1.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8)

2.资产证券化的虚假包装(8)

3.信息透明度低(8)

四、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政策建议(9)

(一)合理确定监管对象和监管主体(9)

(二)建立“防火墙”(9)

(三)稳步推进金融创新(9)

(四)加快利率市场化步伐(9)

五、对我国的借鉴和启示(10)

参考文献(10)

二、影子银行的概述

(一)影子银行的特点

影子银行体系(ShadowBankSystem)的概念,是在2007年的美联储年度会议上被提出的。PaulMcCulley(2007)认为影子银行泛指具有传统银行的业务和特点,却无银行之名的游离在在银行体系以外的机构。同年,Gross提出了影子银行体系的概念,定义利用高杠杆率的贷款的银行体系为影子银行体系,这个系统包括投资银行、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保险公司、结构性投资工具(SIV)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2008年,Roubini完善了影子银行系统的概念,称其为“影子金融系统”,此时影子银行的存在和作用才逐渐被接受。同年,这种非银行运营的金融机构和融资方式也被定义为平行银行系统(TheParallelBankingSystem)(盖特纳,2008)。影子银行通常包括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按揭贷款公司等等,同时影子银行却与商业银行有着根深蒂固的联系,商业银行是影子银行业务的直接参与者。

目前国内的“影子银行”,并不是有多少单独的机构,更多的是阐释一种规避监管的功能。如人人贷,不受监管,资金流向隐蔽,是“影子银行”。几乎受监管最严厉的银行,其不计入信贷业务的银信理财产品,也是“影子银行”。目前“影子银行”有三种最主要存在形式:银行理财产品、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产品和民间借贷。中国银监会发布2012年报首次明确影子银行的业务范围:“银监会所监管的六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商业银行理财等表外业务不属于影子银行。”

在中国,“影子银行”的概念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只要涉及借贷关系和银行表外业务都属于‘影子银行’。”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发展室主任易宪容给出如此定义。据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2013年估计,其规模达到8.2万亿元人民币(合1.3万亿美元)。不过许多分析师表示,真实数字要高得多,德意志银行(DeutscheBank)估计,中国影子银行业规模为21万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40%。

在中国的市场现实中,影子银行主要涵盖了两块:一块是商业银行销售得如火如荼的理财产品,以及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销售的类信贷类产品,比如信托公司销售的信托产品,另一块则是以民间高利贷为代表的民间金融体系。其中,规模较大,涉及面较广的是“银信合作”,银信合作的信托方式属于直接融资,筹资人直接从融资方吸取资金,不会通过银行系统产生派生存款,这样就降低了货币供应的增速。同时,银行通过银信合作将资本移出表外,“减少”了资本要求,并规避了相应的准备金计提和资本监管要求。另外,信托公司资金大量投向各级政府基建项目,形成集中度风险和政府融资平台违约风险。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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