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5日启用的新版合同规定,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这突破了以前按建筑面积来测量的"惯例"。
房屋质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伤",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是开发商难以拿到《竣工备案表》,无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这是今年3月15日启用的新版合同规定的,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退还全部已付款,并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2003年出台的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的,法院也会支持。
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没有告知购房人房产已经被抵押的情况下卖房,合同无效,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日前,一网站推出"楼盘'缩水','退房'有理?"的调查,截止到5月11日,网友共投出44250票。针对目前房子降价的行为,41.66%的网友还是选择退房,剩下的超过一半的人选择以各种方式来弥补这种差价。要求退房的购房者言之凿凿,花高价买的房后来居然降价出售给其他人,很不公平;但也有很多人认为退房的要求不合理,购房时双方完全是自主自愿的,后期开发商降价与否已不关你前期购房者的事了。
这房能不能退?怎样才能合理退房?我们请来了业内人士为您指点迷津
南京多家新楼盘上了"退房榜"
据了解,南京市房产管理部门的官方数据网站--网上房地产设立"退换房换手套次"排行榜,初衷是为了便于主管部门监管开发商期房炒作行为。记者昨日从这个排行榜上看到,上榜的10家楼盘近90天的退换房套次,最高的达到134套次,低的也有40套次。
位于河西的知名楼盘,90天内的退换房套次为42套次。该楼盘8幢,共有208套房源,截至昨天成交套数为123套,该幢楼退换房却达到了31套之多,退换房率为25%;该楼盘2幢,共有72套房源,截至昨天成交套数为31套,该幢楼退换房有11套,退换房率为36%。
一位知情人士却告诉记者,这些新开楼盘早早进入"退房榜",都是"关系户"惹的祸。一些楼盘开盘销售时,交易数据表面上看十分热销,但事实上,热销的房源大都卖给了"关系户",而"关系户"购房多以投资为目的。事后,这些"关系户"或发现获利空间不大,或后悔当初冲动决定等原因,所以最近纷纷退掉了房源。
在"楼盘'缩水','退房'有理?"的调查中,44.75%的网友认为造成"退房潮"的原因是购房者对目前市场不信任,担心楼市一蹶不振,房产价值会贬值;认为是楼盘后期大幅降价,购房者觉得不公平的人占42.34%,这两项差距不大;剩下8.09%的网友选择"跟风,看别人退自己也退",4.82%的网友选择其他原因。
南京钟山明镜律师所崔武认为,从法律角度看,退房可以解释为消费者将房屋退还给开发商,或者将房屋的权力转移给开发商,开发商将消费者支付的首付款及银行贷款退还给消费者的过程。
之所以出现退房,其前提是消费者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而且因为某些事由,使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最后出现退房的结果。从合同角度来看,至少有三种可能,一是合同被宣布无效,二是合同被撤销,三是合同被解除;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本身因为主体、标的、形式存在违法的行为,被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宣布无效。合同被撤销是指合同存有显失公正、欺诈、误解等内容,经一方当事人申请,被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撤销。合同解除是指出现了合同约定的事项,或者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由当事人单方面宣布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