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中介买房子,签订购房合同后,房主改变主意不想卖房了。”昨日,赵先生致电本报称。原来,赵先生通过中介看中了鑫城小区的一套二手房,并于7月12日和房主、中介三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同时,交给房主1万元订金。7月13日,中介方给赵先生写了保证书,其中提到,如若50天内办理不完买卖房手续,退还赵先生所有费用。当即,赵先生将包括贷款、评估、中介费等在内的3万元付给了中介方。
9月5日,房主告知赵先生,房子不卖了。赵先生说,他认为房主单方面违约,需要赔付自己总房款(107万元)10%的违约金10.7万元。由于考虑到双方为老乡,赵先生想让房主赔付他4万元,“1万元订金加3万元中介费,这样房主少赔钱,我也没什么损失。”但房主只同意还给赵先生1万元订金。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房主表示,自己并未改变卖房的主意。当时中介方口头承诺他20天左右会办完买卖手续,但直到现在,中介并未如约完成交易。因为房款没能及时到位,他借钱产生了20多万元的利息,他要求中介方支付这笔费用被拒绝。
中介公司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称,当时三方协议里提到,从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如中介方还未将房产卖出,合同将自动解除。但由于种种原因,买方贷款申请比较慢。后来房主联系中介方称“如果8月31日拿不到全额房款,房子就不卖了。”该工作人员补充,此时,还未到约定的60个工作日。
由于双方因费用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按照合同约定,赵先生要求走仲裁程序。赵先生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如胜诉的话,房主需向赵先生支付违约金10.7万元及6000元左右仲裁费,共计11.3万元。在此代理律师提醒,遇到房主单方面违约,买方可选择下列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2.双倍返还订金;3.追究违约责任。□社区记者史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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