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如何使用助学贷款资金中超过年度学费、住宿费的部分?
第四部分贷款发放
17、助学贷款发放到哪里?
18、贷款后如何交学费?
第五部分偿还贷款
19、我什么时候开始还利息和本金?
20、如何还款?
21、如何查询还款账户?
22、如何进行毕业确认?
23、如何进行正常还款?
24、如何进行提前还款?
25、如何偿还已经发生逾期的助学贷款?
26、忘记还款账号和支付宝密码怎么办?
第六部分合同变更
27、我的身份信息或者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怎么办?
28、我休学、升学或是不在原来的学校了怎么办?
29、什么是中国个人征信系统?
30、助学贷款违约后果有什么?
31、违约案例
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
(7月17日到9月8日)周一至周日8:30至17:30
办理地点: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乔家沟沟口往南500米<税务局院>)
亲爱的同学们:
欢迎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祝你早日获得贷款,成为全国2000多万名借款学生中的一员。“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周易》中的这句名言说的是:真正的君子应当像天宇一样运行不息,即使颠沛流离,也不屈不挠;真正的君子应当像大地一样宽厚大度,能够承载一切,勇于担当。能够笑对生活的艰辛,努力用自己的力量减轻家庭的压力,借助助学贷款完成高等教育的学业,你们已经做到了这句话的前一半。希望你们在完成学业走向社会后,勇敢的担负起责任,用实际行动践行当下的诺言,诚信做人,按时还款,成为名副其实的“君子”。为了方便同学们使用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清楚贷款、明白还款,我们为同学们汇总了关于贷款方面的问题,请仔细阅读,妥善保管。
最后愿同学们珍惜宝贵的学习机会,树立远大志向,培养高尚情操,勤学笃思,学有所成,早日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为报效祖国及感恩社会而不懈奋斗!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度。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相应的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条件类别
具体要求
国籍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学籍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户籍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信用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家庭情况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其他
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与借款学生的关系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年龄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1.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均可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高中(含中职)、县级(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续贷时,借款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办理。
*办理流程*:
①网上自助申请:注册个人信息→录入申请信息→导出《申请表》并签字
②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贷前审查→签订合同→给学生发放《受理证明》
③高校:10月10日前录入回执→核对入账信息
④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发放
*首次贷款时需要的材料*:
①学生身份证原件;
②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③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申请表》原件;
⑤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双方的户口簿原件;
⑥《认定表》原件(未通过预申请学生需要提交);
⑦现场采集的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影像资料。
12、续贷流程续贷在网上提交,远徎受理申请
②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贷前审查→签订合同
小贴士:
方式一:自己找回密码
方式二: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经办人重置密码
致电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请经办人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
系统内重置密码。
方式三:拨打95593重置密码
您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后,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助学贷款是发放到国家开发银行与您签约时由其指定的一网通银行账户上的。
学费部分不用自己去交纳,系统会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的委托自动从您的一网通账户中进行扣除。
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自己负担支付利息。每年的12月20日为正常还息日。宽限期内只需自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次年的12月20日除自付利息外开始等额还本,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
01、现场POS机还款
※借款学生身份证号码;
※银行卡: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或者亲戚朋友的皆可(*不可以是信用卡,即透支卡)
02、手机、电脑支付宝还款
※提前还款申请
①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入“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输入身份证号、密码等信息,进入系统页面首页(若忘记密码,可以进行密码找回)
②进入系统首页后,点击左侧一栏的“提前还款申请”,右侧有注意事项见图,点击新增
③在出现的页面里,“选择合同”下拉菜单,选择还款笔次,点击确定。
④提前还款申请完成。
※注意事项
每月(11月除外)1-15日申请,请在15日前将钱存入个人账户,20日进行扣款。
※手机支付宝还款流程
2.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
4.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界面,点击【在线还款】
5.输入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还款信息】
6.如无还款信息则显示以下信息,不需进行还款操作
7.如有还款信息则显示以下信息,请仔细核对还款信息(包括提前还款和到期还款),再点击【确认还款】
8.如果未打开支付宝客户端或未完成付款,点击【继续付款】
9.确认还款金额,可选择付款方式(可以选择银行卡/余额两种付款方式),点击【立即付款】
10.还款成功
11.您可以在支付宝账单详情中查询该笔还款账单详情
※电脑支付宝还款流程
2输入借款人支付宝账户、身份证号码、验证码,点击【查询还贷信息】
3查询还款金额,确认还贷金额,点击【下一步】
4进入收银台付款
5还款成功
03、“云闪付”还款
登陆云闪付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
※温馨提示
1、在毕业后的每年的11月1日--12月20日之间的年度正常还款,可以直接在手机支付宝还款界面查询到所需还款利息(本息),然后即可还款;
2、在有某笔合同到期年份的的9月1日--9月20日的到期还款,也可以直接在手机支付宝还款界面查询到所需还款本息,然后即可还款;
3、如:某学生有逾期未还款项,可以在1--10月份的1日--20日、11月1日--12月20日之间也可以直接在手机支付宝还款界面查询到所需逾期还款利息(本息),然后即可还款。
4、如需要提前还款,可以在每个月登陆生源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提前还款申请,只有提交了提前还款申请,才能在手机支付宝还款界面查询到所需还款的提前还款本金(本息),然后即可还款。
特别提示:最迟在毕业当年的8月15日之前申请了提前还款并结清所有还款,无需借款学生自己承担利息,利息仍由国家财政贴息。建议家庭经济好转的和近期有买房买车意愿的借款学生尽量采取此方法还款。
现场受理地点: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乔家沟沟口往南500米<税务局院>)
同学们因休学、升学、留级、跳级、退学、开除学籍、出国、转学等原因需要对高校名称、人学年份、学制或毕业年份进行变更。步骤与身份信息变更相同。
第七部分关于诚信
(1)失约惩戒: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①将违约学生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人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限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
②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案例1:
案例2:
2007年,甲在A商业银行获得一笔6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2008年7月甲毕业后,认为自己已脱离学校,新的工作环境中无人知晓其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状况,而且其父母也已移居,A行难以联系其本人和家人,因此,甲连续一年未清偿贷款本息,也未与A行联系。2009年1月,甲所在单位准备派其去外地学习培训,甲为此申办信用卡以备外地学习期间使用。当甲向银行递交申请后,被告知因甲的国家助学贷款存在拖欠记录,银行拒绝了其信用卡申请。甲这才得知个人征信系统已全国联网运行,认识到按约还贷的重要性。随后,甲立即主动联系A行,将拖欠的贷款本息全额结清。(选自《征信系统应用案例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