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法的实施条例是什么(2)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第

二十一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四章遗产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二十四条存在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二十八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二十九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三十条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根据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财产继承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的或者补充的规定。自治区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自治州、自治县的规定,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六条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本法自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根据《继承法》第13条规定,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1、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2、特殊情形特殊处理:

①基于对弱者一贯同情和照顾的立场,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多分;

②作为激励机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多分;

③作为事后惩罚,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THE END
1.房屋遗产继承房屋遗产继承顺序手续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房屋遗产继承公证 一、房屋继承需要公证 无 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亡证明以及单位或街道开出的 有关证件材料,到公证部门(市房产中心大厅设有公证窗口)进行“继承权公证”,经审核后继承人将得到“继承权公证书”。https://m.64365.com/baike/fwycjc/
2.房屋遗产继承法全文但是,作为财产,房屋在继承问题上与其他财产的条件是相同的,依据的法律也是《继承法》,而没有“房屋遗产继承法”这样专门调整房屋继承问题的法律。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房屋继承也不外乎这两种情形。所不同的是,房屋属于不动产,如果涉及境外或者外国人,按照《继承法》第三十六条第一、http://www.mfgclaw.com/ylsh/39510.html
3.继承法关于房产继承税费的规定遗产继承法全文而今,随着新《民法典》落地实施,继承遗产也有了新的规定,为了避免在继承这事上吃不懂法的亏,有几点建议大家好好了解: 其一,有两种情况,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房子。 第一种情况,父母如果把房子继承给子女以外的人,子女就没份。这个就是咱们上面讲到的王大爷的案例。 https://www.fljg.com/baike/597154.html
4.房产继承法全文遗产继承法全文2019年 咱们国家的法令或许是不完美的,可是它在不断的完善,在实践中总结经验,遗产承继法全文的内容是怎样的呢,遗产承继法全文做了哪些改动,听讼网小编整理了“遗产承继法全文”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自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起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https://www.tingsonglaw.com/label/27961
5.2022房屋继承费用最新政策解读(房产继承新规)法律知识2、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3、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二、最新继承法2023遗产分配比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https://www.kstnjscl.com/flzs/326777.html
6.北京遗产继承律师北京遗嘱继承律师婚姻继承房产律师咨询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是一家专注于遗产继承律师咨询、遗嘱继承律师咨询、继承房产律师咨询、财产继承律师咨询、婚姻家事律师咨询等一体的继承律师咨询服务律所。目前所涉及的业务有:包含遗嘱咨询、遗嘱评估、遗嘱规划、遗嘱设立、遗嘱保管及生效跟踪、继承办理、继承调解、遗嘱https://www.suewinjk.com/
7.房产继承税费有哪些规定房产继承法2023年新规定 新规定概述 2023年新的房屋继承遗产税规定如下: 1. 凭有效遗嘱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人将免征个人所得税。 2. 纳税人通过离婚将房产分割给配偶,相当于再次取得房产所有权,继承过户只需要支付变更所有权的工本费,并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https://m.jiwu.com/baike/45155.html
8.房屋遗产继承涉外遗产遗产管理人遗产继承律师遗产继承栏目为您提供遗嘱的有效条件,遗产继承,遗产继承律师,房屋遗产继承谈判,遗产管理人,涉外遗产等知识和内容,如果还需要更专业的遗产继承知识,可拨打我们的咨询电话:13263182787,免费咨询!https://www.hunyinjiashi.com/yichanjicheng/
9.2020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继承法关于房产继承的*规定2021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而*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所以就算是独生子女,也不一定全部继承父母的房产。 3、此外,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https://m.qizuang.com/baike/242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