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房产立遗嘱要确保其有效性,必须严格遵循以下要件:
1.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是保障遗嘱真实反映其意愿的基础。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得受欺诈、胁迫等外部因素影响。
3.遗嘱人对所立遗嘱中的房产必须拥有处分权,确保遗嘱内容的合法性。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过户设有遗嘱的房产,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进行房屋评估,以确定房产的市值价格,为后续手续提供依据。
2.办理继承公证,需提交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遗嘱原件等材料,若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权,还需提供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进行房屋测绘,获取准确的房屋面积信息。
5.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还需提交死亡证明材料、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或经公证的材料、生效的法律文书等。整个过户过程需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合法合规。
1.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遗嘱内容必须合法。
2.遗嘱的形式也需符合法定要求,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打印遗嘱等则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遗嘱人、代书人或其他见证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等。
老人在立遗嘱时,应充分了解并遵守这些法律规定,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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