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此前有亲人去世,留下了一套房子需要办理继承公证。当时,我去公证处咨询了解后感觉收费有些高,所以一直拖着没办。最近,我听说公证处收费标准调整了,价格降低了。
我想具体咨询一下,最新的公证费收费标准什么时候开始执行?我现在去办继承公证的话,按什么标准收费?
记者调查
上海市物价局、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上海市实行政府定价的公证服务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该规定自2017年10月23日起执行。
这次的修订有以下三项变化:
一是分类管理,精简目录。将竞争不充分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实行目录化动态管理,收费目录从12个大项69条归并至10个大项27条;其他可由律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办理的服务事项及新兴公证服务事项纳入市场调节管理。
三是加强监管,维护权益。从定价原则、实行明码标价制度、落实法律援助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明确救济途径等多方面作了规定,为维护当事人与公证机构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保障。
至于具体的财产继承公证费用——
1)证明不涉及房产的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继承权公证、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赠与合同公证、受赠或受遗赠书公证等),受益额50万元以下部分(含50万元),按0.8%收取,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按0.6%收取;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按0.5%收取;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2)证明涉及房产的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如继承权公证、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赠与合同公证、受赠或受遗赠书公证等),按受益份额的面积计算(尾数部分,不足一平方米按一平方米计),每平方米80元,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据此,许女士若要去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每平方米80元;而不是像新规出台以前,按房屋评估价格的百分比来收费,费用较以往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