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能否继承父母房产?2021年起有新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行,其中就对父母的房产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转让给子女们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在这些规定中,有不少内容是结合当前的情况提出的新规定。

也就是说,“继承权”新规,2021年起,父母房产统统按新规处置。

那么新规到底有

哪些改动呢?

一起来看看!

01

新规增加2种立遗嘱的方式

以往立遗嘱,最常见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这种方式有很大的弊端,很多年迈的老人行动迟缓和不便,甚至只能坐在轮椅上,公证处路程又太远,对老人们来说实在是谈不上方便。

新的继承规定,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这就减轻了老人们的很多麻烦事,例如很多老人不识字、年老了认识不清,还可以录像。

02

为了防止立遗嘱被迫无奈

新规增加“见证人”规定

有些人为争父母房产,会要求父母必须按照自己的意见立遗嘱,不然就有严重后果。

所以,为防止这种事情发生,新规规定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场才行,确保遗嘱出自老人内心真实想法。

03

新规增加遗嘱的“宽恕”制度

顾名思义,就是给老人立遗嘱一次反悔的机会,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见到子女们不孝顺父母,但是为了获得父母的房产表面一套背后一套。

所以“反悔”制度就给了父母们另外一道保障,有机会修改遗嘱。

04

新规设定“遗嘱最新第一”原则

根据以往的规定,在各类遗嘱中,只有“公证遗嘱”才具有最大的法律效益,不管子女们持有任何形式的遗嘱,只要有公证遗嘱的存在,那最终都会以公证遗嘱为准。

05

新规增加了有效继承人范围

新规定增加了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

以上这些变动你清楚了吗

但你知道吗

有五种财产不能被继承

独生子女也不行!

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

属于他人的部分不能被继承

意思就是财产表面上看来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实际上被继承人并不拥有全部的所有权,最常见的情况是夫妻共有财产。

比如:老张夫妇有两个儿子,夫妇俩婚后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老张名下,老伴去世后老张和小儿子一起住着。现在老张也去世了,留下一份遗嘱写明房子归小儿子。

那是不是大儿子就分不到房了?不是,大儿子还能分到1/6的房产。

看下面张图您就明白了:

实际上老张的太太也有1/2房子的所有权,如果老张的太太去世前没立遗嘱,那按照法律规定,老张的太太手里1/2的房产会由老张、大儿子和小儿子平分。

分配结果就是,老张占2/3产权,大儿子和小儿子各占1/6产权。而老张的遗嘱只能决定这房子2/3的产权归属。

网上说独生子女有可能不能继承自己的房子,也是这个道理。

怎么解决这些问题?简单,立个遗嘱说明白就行了。

使用权不能被继承

最常见的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公有住房使用权。

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这块儿土地是归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所以宅基地不能算个人遗产。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是个人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而且就算儿女离开农村转成城市户口也能继承。

公有住房,个人对公有住房只享有使用权,而它的产权归国家或单位所有,因此不属于个人遗产。

不过,如果公房“房改”后转为产权房,就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了。

有些权利不能被继承

比如人身权、知识产权

死亡赔偿金、抚恤金不能被继承

这份财产一般是在被继承人因事故或因公死亡之后获得,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经济补助和精神抚慰。

注意!这是给死者近亲属的,因此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被继承。

保险金不能被继承

保险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看情况。

如果保险指定了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应该属于受益人,而不是被保险人的遗产,当然特殊情况除外。

房产过户方式主要有三种

继承、买卖、赠与

下面我们将根据一个案例

分析一下继承、买卖、赠与

这三种方式涉及的税费

假设:小明(已成年)无房,父母在大连有一套“满五唯一”普通住宅,90平米。

赠与

政策补充:

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根据《辽宁省契税暂行实施办法》第三条:契税税率为4%。对个人购买普通住宅的,税率暂减按3%征收。

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三十六)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房屋赠与应当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继承

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契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买卖

契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规定,关于契税政策:(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个人住房转让实施差别政策。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之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

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六)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二)“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THE END
1.农村父母土地儿子怎么继承李保忠律师 继承领域推荐律师 咨询我 律师解答: 对于父母在农村的土地,除非儿子户口在同村,否则无法继承。因为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的全体成员,是共有财产,村集体中的各个成员只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而且需要经过村集体的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https://mip.findlaw.cn/ask/question_jx_843975.html
2.6类宅基地无法被子女继承,农村户口也不行,独生子女一样在农村,宅基地是农民重要的家庭资产。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宅基地都能被子女顺利继承,即使是农村户口,甚至是独生子女也不例外。以下是 6 类无法被子女继承的宅基地情况:其一,分户后且已有自己宅基地的,无法继承父辈宅基地。分户通常是指子女成年或成家后从父母户口中独立出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若子女与父母分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15057816813122336&wfr=spider&for=pc
3.农村集体成员与集体成员关系的规范分析与司法裁判《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定,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或新农村建设安置费等。这些地方性规定具有上位法的依据,为独生子女家庭多享受一人份待遇提供的法律支撑,应当成为地方法院司法裁判的依据。https://illss.gdufs.edu.cn/info/1027/12095.htm
4.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建议6篇(全文)摘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30年来,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是新形势下,我国农村土地制度面临着诸多问题,成为制约农民增收的一大障碍。本文在深入分析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明晰土地所有权,加快实行地权登记,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把启动农村宅基地流转作为促进农村土地生产要素功能提高的突破口https://www.99xueshu.com/w/fileywe4g838.html
5.2023子女继承父母宅基地最新政策: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归谁?一、2023子女继承父母宅基地最新政策 1、农村户口、城市户口子女,均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自建房、宅基地使用权。独生子女家庭,由该子女继承;多个子女,则由与父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子女继承;如果父母立下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未立下遗嘱,按照均等分配的方式继承。 https://m.nongjiao.com/news/read-34065.html
6.确权“停止”?2021年起,农村宅基地统统实行“房地一体”随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结束,很多人关心的农村房屋的继承问题也终于有了明确的说法: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版《民法典》里明确提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为什么是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这里需要明确说明一点,宅基地的权属归宿集体所有,所有它是不能转让和继承的。但是https://m.loupan.com/tc/news/201911/4614310
7.确权“停止”?2021年起,农村房屋统统按“新规”处置,不用争了农村土地、房屋确权工作完成后,大家最关心的就是未来的房屋、宅基地等的继承问题了,尤其是那些子女户口迁到城市,并且已经在城市买房定居,但是父母仍然留在农村,他们的房屋未来的继承问题,以及农村房屋未来涉及拆迁的赔偿问题。 2021年起,农村房屋统统按“新规”办,不用争了 https://news.fang.com/open/382978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