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拍卖须知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定于2017年7月9日10时至2017年7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网址:www.rmfysszc.gov.cn),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7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7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公告费用、其他合理损失及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退还原买受人;不足的责令其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锡林浩特市楚办乌兰牧骑街1-2层商业用房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王某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无
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1、被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
品
介
绍
(1)房屋权属状况:
房产证号为房权证字第334760号,房屋坐落于锡林浩特市楚办乌兰牧骑街,登记用途为商业,建筑面积273.00平方米,建筑物建成于2005年,总建筑层数位5层,评估对象所在楼层为1-2层,建筑结构为混合。
(2)位置情况:
额尔敦路以东,那达慕大街以北,锡林大街以南,东至东郊奶牛新村。
(3)特殊说明:
1、室内装饰情况:已进行普通装修,外墙涂料,内墙刮白,塑钢窗,外门为钛金门、卷帘门,地面铺地板砖。室内水、电、暖设备齐全,布局合理,工程质量较优,房屋维修保养良好,房屋的其他情况请有意者来电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