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一当事人咨询:我父亲已经去世13年了,4年前母亲和大哥卖掉了父亲留下的房子,但我不知情,我还有继承权吗?
【涨知识】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
西谚有曰:“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意思是法律只帮助那些积极主张权利的人,而不帮助怠于行使权利的人。诉讼时效即是为了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而设立的制度,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
【学法理】问题梳理及法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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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已经去世十三年了,是不是过了诉讼时效?
《民法总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是3年,《继承法》规定的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另根据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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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没有分割,就被我母亲和大哥卖了,侵犯了我的什么权利?
从继承权和所有权的性质进行分析,继承权是指继承人所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它体现为继承人的继承地位。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于法令限制范围内,对于所有物的支配物权。所有权是一种物权,而物权在其本质上应归结为对物之直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和排他之保护绝对性。
如果将各继承人之间的关系理解为共同共有,则《继承法》第八条几乎就不存在适用的空间。因为,只要继承人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各继承人之间形成共有关系,分割共有物权则不受时效的限制。
本案当事人父亲已去世十三年,各继承人都未表示放弃继承,从上述分析可得遗产应属各继承人共同共有,其母亲和大哥未经当事人同意即卖掉遗产,理所当然侵犯了当事人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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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有两种观点:一是继承开始以后继承权就变成了现实的权利,可以主张取得遗产。如果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信息,则其继承权诉讼时效已经开始计算;二是在前一种观点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条件,即遗产上的权利发生变动,包括对遗产进行处分、变更登记、变更使用方式、对不动产遗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者推倒重建。小编认为第一种观点更有利于遗产的及时分割。
附:有关继承纠纷诉讼时效法律、司法解释等规定
1985年4月10日发布,1885年10月1日实施的《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1988年4月2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
2016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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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二十九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