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曾口头表示放弃遗产后又起诉要求继承,如何认定?丨宝法案例澎湃号·政务澎湃新闻

王老太与顾大爷育有三名子女,长女顾大妹、二女顾二妹和三子顾三强。顾大爷过世后,王老太主要与顾大妹一起生活,由顾大妹负责照料王老太起居,顾三强负责保管由王老太卖房所得的“养老基金”。兄弟姐妹三人曾签署协议约定,母亲去世后若“养老基金”尚有存余,由三人按比例进行分配。

2023年2月,王老太过世。王老太名下剩余40万余元的“养老基金”以及3万余元银行存款,顾二妹认为前述财产属于王老太的遗产,应属于兄弟姐妹三人共有,于是将顾大妹、顾三强诉至宝山区人民法院,请求继承分配王老太的遗产,并请求分配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庭审中,被告顾大妹、顾三强共同辩称,剩余“养老基金”以及其他银行存款应当由顾大妹所有。因为生前母亲主要和顾大妹一起生活,顾大妹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且顾二妹在母亲去世后曾表态过放弃继承,有当时录音为证。

针对二被告对自己曾表态放弃继承的辩称,原告顾二妹表示,录音不能真实反映自己的意愿,所谓的表态是当时在和被告进行沟通协商的一部分,此后,自己也及时明确地表示过不愿意放弃继承。

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该案中,顾二妹未就放弃继承王老太的遗产作出过正式书面表示,故不应视为其放弃继承权。最终剩余“养老基金”应当按三名子女签署协议所约定比例进行分配。对于王老太名下的其他银行存款等遗产,考虑到顾大妹多尽赡养义务,应当酌情予以多分。对于扣除丧事花费后多余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参照法定继承分配原则,结合王老太生前与原、被告的生活状况、情感亲密程度等因素进行酌情分配。

综上,宝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顾大妹、顾三强向原告顾二妹支付各类遗产款项、剩余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共计十余万元。

判决后,原、被告均息诉服判。当事人已按照生效判决履行给付义务。

法官说法

一、放弃继承权应如何作出?

放弃继承权涉及到继承人的重大利益,应当以明示方式作出。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要以书面形式作出表示。除了继承人在诉讼中可以口头放弃继承,其他情况均应书面表示。继承人在诉讼中向法院口头表示放弃继承的,也必须要制作笔录并由放弃继承人签名。

根据禁止反言原则,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后又表示反悔的,一般不予准许,但有特殊情况的,法院根据其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书面形式不仅局限于合同书、信件、电报、传真等,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呈现也应视为书面形式。

二、在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的效力如何认定?

在继承开始前,当事人表示放弃继承的,并非放弃继承权,而是放弃继承期待权。一般而言,继承期待权亦属于财产性权益。

三、放弃继承是否需要征得配偶同意?

这一情况应当注意区分当事人所表达的意思表示是放弃继承权还是放弃继承后的遗产。

如果继承人表示将其应得的遗产赠与给他人等内容的,则该意思表示应解释为接受继承,并将其所继承遗产再赠与他人。在无特别说明的情况下,因继承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继承人将其继承的遗产赠与他人前,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承办法官/本文作者

周羚敏

民事审判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向上滑动查看更多

作者丨民事审判庭周羚敏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

上海宝山法院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原标题:《继承人曾口头表示放弃遗产后又起诉要求继承,如何认定?丨宝法案例》

THE END
1.如何起诉继承遗产马恩杰律师 继承领域推荐律师 咨询我 律师解答: 起诉继承遗产,需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https://mip.findlaw.cn/ask/question_jx_518250.html
2.遗产继承起纠纷法情融合巧调解遗产继承纠纷,是常见多发家事纠纷之一。依法调解遗产继承纠纷,对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弥合亲情,维护家庭及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日,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涉遗产继承的赠与合同纠纷,合议庭积极努力,阐法释情,成功化解了本案及已在一审法院立案受理的另一起关联案件,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4/08/id/8080652.shtml
3.遗产继承纠纷起诉需要哪些条件律师普法遗产继承诉讼证据具体如下: 1、遗产继承证明法定继承关系成立的证据: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 (2)被继承人的婚姻、生育和赡养父母及抚养子女状况的证明材料(在法定继承人中如有死亡的,应当提交具体死亡事件、死亡证明及其婚姻子女的基本情况)。 (3)证明是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应当提交收养关系证明书。 (4)证明https://www.110ask.com/tuwen/7195700199694494000.html
4.遗产继承纠纷如何起诉导读: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2、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3、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遗产继承纠纷如何起诉?在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遗产继承纠纷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事先了解一些起诉方面https://www.64365.com/zs/705798.aspx
5.法官有案说事关遗嘱继承,这些“雷点”不要踩~双方争执不休,小林一气之下向莱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老林与林大签订的协议无效,并要求继承该房产。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及案涉房屋权属的认定。 对于本案中老林与林大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莱州法院经审理认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wMDY0MDUyNA==&mid=2651193924&idx=1&sn=82596f59f577396474dde3a4e7aeb780&chksm=8c08886400f0eac7c22749d3a844869e4daa90f8145ed2a49f3ca00108a349b0a12e006832c6&scene=27
6.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为了便于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生前的关系、遗产的范围和分配等问题,使继承遗产的纠纷得到正确解决,民事诉讼法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有两个以上住所的,在哪个住所内死亡,该住所地的法院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主要http://www.npc.gov.cn/zgrdw/npc/flsyywd/flwd/2000-12/17/content_9670.htm
7.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状(精选14篇)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所有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范某某是王某某和被继承人范xx亲生子,范少如xxx0年12月19日突然死亡,目前查明可继承遗产有:一、厦门市xx路8号xx室房产(房产证号:夏国土房证第00xxxx43号),暂估价998760元,实际以法院委托评估价为准;二、银行存款合计217314.73元。该部分遗产现在由被告https://www.360wenmi.com/f/file4ew17l69.html
8.老教授千万遗产赠少妻两子起诉剥夺后母继承权婚后3年,老教授去世,留下一份代书遗嘱,将自己名下的所有财产全部赠给少妻。如此一来,老教授的两个儿子不服,要求分割父亲价值千万的遗产。昨日,此案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法庭上,两原告又提出后母涉嫌遗嘱造假和虐待父亲,要求剥夺她的遗产继承权。由于原告临时变更诉讼请求,法院将择日再次开庭审理此案,也给此案增https://news.cctv.com/society/20080326/100201.shtml
9.遗产继承和确权之诉法律知识遗产继承和确权之诉是什么呢? 确权之隐枯运诉是指公民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可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败竖认权利的诉讼,但继承纠纷并不一定是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 法灶梁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 查看全文 杜晓霞律师 执业9年 资质认证 2023-05-13 https://lvlin.baidu.com/question/1998571634052968507.html